为什么房贷第一个月应还款金额要多一些?
昨天,小徐收到了建行住房贷款已经发放的提示短信。
短信提示里的首次应还款金额比当时测算的每月还款额多出一些,这是为什么呢?
Why?
小编解答
小徐的这个情况也不是每个借款人都会遇到。
一般只有在每个月15日(不含)前获得贷款发放的客户才会遇到。具体原因且听小编慢慢和您说明。
大家都知道,房贷的还款方式一般会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
●在等额本金还款法中,每个月的应还款金额本来就是不一致的,所以这个问题不太明显。
●而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每个月的应还款金额是固定的,如果首次应还款金额比以后每期的应还款金额多,就很容易让人产生疑问。
那么,为什么每个月15日(不含)前获得贷款发放的客户,首次应还款金额会多呢?我们就拿等额本息还款法来举个例子。
小徐2018年5月底在建行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贷款金额77万元,期限18年,年利率为4.9%,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6月7日,这笔贷款获得了发放。
小徐首次还款时间是7月15日
目前,还款日默认为每个月15日。此外,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都是从获得发放的次月开始第一次还款。所以,小徐的首次还款时间是7月15日。
小徐第一个月的应还款金额是6210.31元
按照标准的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小徐的每期还款金额应该是5371.87元。为什么第一个月要多还838.44元呢?
那是因为第一个还款期间内,实际占用贷款资金的天数要长于每个标准还款期的计息天数。
一般情况下,用各种贷款计算器计算每期房贷的还款金额时,默认每期的还款天数是30天。但是小徐的贷款从6月7日发放,到7月15日第一次还款,这之间的实际天数是38天,比标准的还款期多出了8天。
所以,第一个月应还金额里多出来的部分,就是多出来的这8天里占用贷款资金的利息,即:770000元(贷款本金)×4.9%(贷款年利率)÷360天×8天(首期多占用的天数)﹦838.44元。
从第二个月开始,小徐的每月应还款额就是正常的5371.87元了。
最后一个还款期间内,计息天数相应减少
如果小徐一直正常按期还款,没有办理过部分归还贷款或者提前结清贷款,贷款基准利率也一直没有发生变化,18年后,小徐最后一期的应还款时间是在2036年的6月7日。
因为18年期间是从贷款发放的2018年6月7日开始计算的。最后一期的计息天数则是从2036年的5月15日到6月7日,共22天。利息则根据当时的剩余本金计算,所以会少于5371.87元。
小提示
贷款发放后,主借款人一般会收到贷款已发放的提示短信。短信中会写明贷款账户的尾号(不是委托扣款卡的尾号)、首次还款的金额和时间。详细的还款计划表则会和贷款合同一起返还给借款人。
因为可能还会涉及到开发商、公积金中心、中介等第三方的环节,所以借款人从收到贷款发放的提示短信,到拿到银行返还的借款合同和还款计划表的时间,目前一般在1周至4周不等。
(注: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办理贷款时借款人与建设银行大连分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为准。若本文描述与前述法律文书不一致,以借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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