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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李克强这样说
李克强总理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
▲2019年12月23日,李克强总理考察成都银行自贸区支行时与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人员交流。
“实行统一登记,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李克强说,“这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轻企业的负担。”
此前,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机构相对分散,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担保融资的意愿,不利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近几年,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当天会议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会议进一步明确,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来源 /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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