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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人 请了解支持无疫社区、小区创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党课众筹 2023-09-23

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6日下发《重庆市江津区“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创建工作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重庆市江津区“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建设,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标准
(一)零新增。社区、小区(网格)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二)严管控。充分发挥社区、小区(网格)居民主人翁作用,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发现区外来津返津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及时落实防控措施。
(三)秩序好。居民严格落实个人健康主体责任,全面遵守各项防疫要求,主动及时向社区报备离津、返津等个人涉疫事项,在室内公共场所、封闭场所和室外人员密集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少外出、少串门,保持社交安全距离。
二、创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
(一)申报。对照创建标准,“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由社区开展创建自评,后向镇街申报。
(二)评定。镇街收到申报后1日内完成审核评定工作。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原因,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三)发布。评定后,由镇街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四)取消。“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实行动态管理,当社区、小区新增1例(含)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出现阻扰防疫人员工作、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隐满接触史、造谣传谣等较严重情形,取消“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资格。
三、结果运用
“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创建成功后,辖区居民可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出入小区。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创建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展板、喇叭广播等形式,发布“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创建倡议书,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主动报告个人涉疫事项,主动协助小区、社区(网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共同的“健康家园”。
(三)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加强工作指导,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立即取消认定,并由属地负责督促整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全区转入常态化防控后暂停“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网格)”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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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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