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一下,本期故事讲述者正处于变声期,而且讲话稍微有一点吞音,如果你想听得更清楚,建议戴上耳机收听他的故事。
🎧 点击上方图片,跳转「故事FM」小程序,收听真人讲述。记得添加「我的小程序」,一键收听全部故事哟!
三个月前,我们的「故事征集」后台收到了一位初中生的投稿。他说,自己正在读初三,马上就要面临中考了。他希望能在考试结束后,给我们讲述他在初中卖辣条的故事。 「这是一个利用不理智,又被欲望击败的故事。我,阿鸡,阿飞,三个初中生,因为各种原因聚在了一起,在制度灰色地带舞蹈。」(👈 淼淼投稿原话)
对于故事FM 的大部分听众来说,初中生活可能是一个非常遥远的记忆了,我们也不太会想到去讲述初中生的故事。 但是……大约没有人能拒绝一个和辣条有关的故事吧…… 中考结束后不久,这个 15 岁的孩子趁着暑假来北京旅游,光临了我们的「小黑屋」。 我从小就爱闯祸,小学的时候,我妈没少去学校给老师给道歉。 举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写了个程序,只要安装到电脑的启动目录里,一开机,电脑就会自动关机。 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编程的,学得还不错。这个程序写起来虽说不难,但我还是颇为自得。于是,有一天,我趁着班里没人,把程序安装进了老师的教学电脑里,害他干着急了好一阵子。 我不太清楚其他学校的学生和我们有没有类似的经验。在我们初中,从前年建校开始,每个教室的角落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可以覆盖整间教室。我们在教室里的一举一动都能被年级长随时监控到。 于是,有一天下午,我趁着放学后班里没人,搬了张桌子到墙角,够到了摄像头的网线,把它给拔了下来。 可是,拔下来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我居然连脸都忘了蒙住,整个「作案」过程都被摄像头清清楚楚地拍了下来。 因为这件事,我被年级长狠狠的批评了一顿。我还记得,那一次,他显得特别生气,连「勒令休学」这种威胁都说出来了。 但好在,上了初中以后,我妈就不怎么来学校给老师道歉了。 一方面,爸爸妈妈都很忙。他们俩以前是在微软工作的,后来又一起辞职创业,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处理我这些调皮捣蛋的事情。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爸爸妈妈其实并不喜欢过多地管束我。在他们看来,我只要不做一些违反底线的事情,同时,把自己的学习搞定,剩下的都不是问题。简而言之,他们对我贯彻的是一种「放养」政策。 我爸妈虽然一贯「放养」我,但是,在钱的问题上,他们坚持「男孩儿要穷养」。所以说,我在上了初中,开始住校以后,他们每个月只给我 600 - 800 元的生活费。 我不确定,在大家看来,一个孩子有物欲是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在那个时候,我确实有一些想买,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比如一副更好的耳机,比如 Kindle。而我的生活费只能保障基本的开销,想买这些「奢侈品」,根本就不够。 我们初中是一所封闭式的寄宿中学,整个学校只有一家小卖部。但是,这家小卖部里只卖「健康食品」,比如牛奶、水果和果汁。但你懂的,像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有谁能离得开零食、泡面和汽水呢? 我注意到,在学校里,有的同学会趁着周末从家里带很多零食来学校,有的同学嘴馋,又不好意思白吃人家的,就会出钱来买。 自从观察到这个商机之后,每周来学校的时候,我都会在行李箱里腾出一半空间,用来装泡面、辣条和汽水,找机会卖给嘴馋的同学。我带的最多的还是辣条,毕竟,它占空间小,而且人见人爱。 生意进行得很顺利。利润也和我想象得一样高。比方说,一包 3 元买来的辣条,我一般可以卖到 10 元。最夸张的一次,有个同学为了买我的一桶泡面,居然愿意出 70 元。 为了打开销路,我还会在别的班找同学当「托儿」,安排他们在教室里放肆地吃辣条,引诱其他同学来买。 当然,我得承认,有的时候,连我自己都经受不住诱惑,把本该用来卖的辣条给吃了。毕竟,那玩意儿真的好吃。 小打小闹了几个月之后,我决定扩大生意的规模,寻找合伙人。 我想到了阿飞。他是一个比我高一年级的学长,高高大大的港仔,很有生意头脑。 我是在初一的时候认识他的。那个时候,我们学校搞了一个「模拟创业」项目,在学校里开了一家奶茶店,由初二某个班的学生自主经营,赚到的利润交给学校做公益。 当时,阿飞就是奶茶店的骨干成员。我出于对这个项目的兴趣,主动和他结识,由此成为了朋友。 那个时候,阿飞有一个大胆的计划。他希望能找一个初一的学生合作,让他升到初二后接管这家奶茶店,而他自己则作为股东,提供一部分启动资金和促销方案,帮助奶茶店提高收入,多出来的利润二人平分。 我对这个计划很感兴趣,便向班主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她到了初二,能帮我们班争取这个项目。 但令我失望的是,到了初二,奶茶店并没有像学校承诺的一样,对每个班公开招标,而是被指定给了另一个班来经营。 计划泡汤了,我和阿飞都很失落。我觉得很对不起阿飞,总想着,如果我当初能更主动一点,早早写好商业企划书交给学校的话,校领导应该给我一个机会。 正是因为这次遗憾,初二的时候,当我想把辣条的生意做大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阿飞。 确定合伙之后,阿飞拉来了他的另一个同学,阿鸡。阿飞、阿鸡再加上我,三人组成了辣条「走私」的初创团队。 为了增加出货量,我们不再像之前那样,每星期从家里用行李箱运货进学校,而是直接在网上整箱整箱地购买辣条。但为了避免引起学校的注意,带来麻烦,我们买辣条是以老师的名义购买,寄到学校的传达室,然后再趁着月黑风高的时候偷偷搬到宿舍。 每个星期,我会从网上买 500 元的货,放在「仓库」,也就是阿飞和阿鸡宿舍的衣柜里。 我们的销售模式也从散客上门,改进成了上门推销。我负责初二的市场;阿飞和阿鸡则负责初三的市场。 每天下午放学后,我一有空就会到初二各个班的教室里卖货,同学们也都逐渐习以为常。为了防止被摄像头拍到,我一般会把书包背在前面,里面放着辣条和汽水,在教室里低调地「沿街」贩卖。 每个星期,我们三个会分一次账。因为学校里不允许用手机,所以我们收到的都是现金。到了周末,我们就躲在宿舍的阳台上,把赚到的钱当面数清楚,交到阿飞那里,再由他把每个人应得的钱转到各自的网银。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分账数钱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种真实的、由物质带来的幸福感。 不久后,学校里就出现了模仿我们的人。但很少有人有我们的胆量,敢冒着被学校发现的风险,进那么多的货。所以,在学校的「辣条走私市场」上,我们始终保持着垄断的地位。 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主要是因为,我爸妈知道我卖辣条的事,并且表达了默许的态度。在他们看来,这对我而言是个不错的锻炼机会。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和同学们的关系却悄然变化了。 其实,我从初一以来就没什么朋友。这和我的性格有关,从小到大也习惯了。 自从初二卖辣条之后,这种状况变得更加明显了。在同学们眼中,我成了一个谈钱的「商人」,一个他们口中的「李老板」,而不再是一个可以「谈感情」的同学。有的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我仿佛变成了一个满身铜臭味的生意人。 不仅如此,在「赚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初衷上,我也有些迷失了。尽管卖辣条的利润很高,但是,我赚到的大部分钱都被浪费在了一些无意义的消费上,而我最开始想要的耳机和 Kindle 反而花了很长时间才最终买到。 我知道自己不该乱花钱,但是,我管不住自己。这很悲哀——我利用他人的欲望来获取利益,自己却也被欲望打败了。 初二下学期的某一天,我在去阿飞那里拿货的时候,听他说,我们的事情被同学告发了,学校的「德育处」已经找上了他们,下一个就是我。 果然,没过多久,我就在一节体育课上被班主任叫到了「德育处」。 场面很严肃,我心中战战兢兢。老师要求,我得当场把事情的经过写下来。按照阿飞原本和我核对过的「口供」,我本该谎称生意刚做了几个星期,没有太大的规模。但是,在「德育处」,我改了主意,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写了下来。 德育处的老师说,他觉得我们很有想法,但是,我们所做的事情间接危害了同学们的健康。他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把利润全部拿出来做公益;二、帮学校做一个别的公益项目。 但最终,这两件事都不了了之了。学校也并没有公开惩处我们,就连那些没卖完的辣条都留在了阿飞和阿鸡的「仓库」了。我猜得没错的话,他们俩肯定全给吃了。 东方事发后的第二个星期,年级里突然组织了一次「违禁品」的突击搜查,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在这次搜查中,我靠卖辣条买来的耳机和 Kindle 都被班主任没收了,直到毕业才能拿回来。 我挺失落的,这种失落不仅仅是因为我的辛苦所得被人夺走了,更是在于,老师的行为令我困惑——我事后查过很多的法规,他们根本就没有权力搜查学生的书包和宿舍,就连校规里都没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老师们一边要求我们遵纪守法,一边却又做这样的事情呢? 我很困惑。但困惑没有用,我只能回到以前的生活,好好学习。 卖辣条的风波结束后不久,阿飞和阿鸡从学校毕业了。他们都考上了排名靠前的高中,我们也常常联络,保持着革命友谊。 一年后,也就是上个月,我也毕业了。凭借编程竞赛的加分,我也考进了排名靠前的高中。 我不再喜欢吃辣条了,和辣条有关的创业记忆也伴随着紧张的中考而远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却都确确实实地不同了。 我想,等我长大了,我大约还是会创业,做我想做的事业。 但长大还太遥远。在当时当下,我能预想的是,上了高中,我肯定不会再做生意了。也许,我是一个怪人,但同时,我也是一个想要交朋友的怪人。
🎧 你初中的时候干过什么荒唐(牛 B)事吗?在评论里写下来,留言点赞最高的朋友,我们送你一份辣条大礼包。
01. StoryFM Main Theme - 彭寒02. Water Stage BGM - 近藤浩治03. Ground Stage BGM - 近藤浩治04. Ground Stage BGM, Warning - 近藤浩治06. Ending Theme -近藤浩治(片尾曲)
苹果播客 | 网易云音乐 | 蜻蜓 FM | 喜马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