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大数据协会|
数字赋能 汇聚资源
· 会员招募 ·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专项服务券工作,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9 号)和《济南市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券实施细则》(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服务券具体支持内容及支持额度
(一)体系认证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代理服务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仅支持中小微企业首次申请体系认证费用,不支持体系认证后的年审服务,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8家。
(二)审计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审计服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8家。
(三)法律顾问服务
支持律师事务所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年度法律顾问,公司改制、重组,企业风险防控合规指导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5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8家。
(四)计量校准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计量器具的非强制类检定、校准服务,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检定、校准,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五)增材制造服务(3D打印)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与企业生产、服务相关的增材制造服务(3D打印),提供打印合同及相应产品设计图,并交付相应打印成品。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5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六)绿色低碳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节能节水诊断咨询、绿色制造咨询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碳核算、碳核查、碳足迹评价、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等服务,并交付相应服务报告或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10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七)工业软件推广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过程控制、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工业软件推广服务,并交付相应软件产品。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50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八)培训辅导服务
为中小微企业相关人员提供“数字化运营师”、“企业合规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辅导服务(工信部或国家级相关机构授权认可),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数字化运营师”培训服务、“企业合规师”培训服务单人最高支持额度1000元,以企业名义组织员工申报,每单位限报5人,单人使用上限1次。“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服务,单人最高支持额度2000元,以企业名义组织员工申报,每单位限报2人,单人使用上限1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二、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服务机构在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入库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开展专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服务产品、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
2.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从事国家规定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服务项目,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3.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4.已是往年专项服务券入库服务机构,且服务优秀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材料
(一)服务机构入库材料
以下材料通过“济企通·数字工信”(jqt.quanhuiqi.cn)服务企业云平台注册上传,待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
1.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的数据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符);
4.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授权合同、文件复印件;
5.专业从业人员名单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服务机构当前从业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小微企业业绩、案例、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
8.服务机构提供详细的符合市场行情的服务产品价目明细表,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9.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经区县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后即可预约申领专项服务券,中小微企业入库无截止时间。
1. 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3);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3. 专项服务券使用承诺书(附件4)。
四、服务机构认定及程序
1.注册认证。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通过“济企通·数字工信”服务企业云平台注册,上传申请材料,申请审核;
2.区县初审。各区县对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服务机构经初审通过后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机构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3.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围绕服务机构服务资质、服务能力、产品报价、服务业绩以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指标量化赋分,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对外公示;
4.名单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服务机构入库名单,服务机构即可通过平台开展相关服务。
五、服务机构日常业务真实性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针对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对服务过程不合法、不合理、不真实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执行。
六、服务机构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其他说明
1.服务机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4:00。
2.经区县初审通过后,纸质版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二环东路3226号)101房间,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00—16:00。
七、其他要求
1.请各区县及时做好“济企通·数字工信”服务企业云平台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库在线初审工作。
2.为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专项服务券,减少领券工作量,今年专项服务券的发放仍为企业预约、系统分配的形式,发放频率约为1-2个月一次,请及时关注“济企通·数字工信”服务企业云平台网站预约。
3.为增加灵活性,针对部分确需服务但未通过预约方式获得专项服务券的中小微企业,采用审核发放模式,增加应急券,企业通过“济企通·数字工信”服务企业云平台,在线填写《应急专项服务券申请表》,专人审核后,在线发放。应急专项服务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未通过预约方式获得常规专项服务券;
(2)提供使用专项服务券的需求方向(产品)、紧迫性、时效性情况说明,原则上不支持培训类服务;
(3)企业每年仅可申请一次应急服务券,按照不超过具体支持内容的单次服务补助比例和额度执行,使用应急服务券后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专项服务券。
联系人:崔 杰 88188968
刘在斌 51705682
附件:1.
2.
3.
4.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
END
往期回顾
01 |《济南市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济南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济南市科技成果中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02 |
03 |
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