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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黄涛:用20年,从法学生到哲学老师|对话学者

深度营 深度训练营 2024-04-09

技术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如何认知自己所处的世界,热点层出不穷,怎样厘清事件背后的生成逻辑?当问题变得难以回答,我们尝试回到知识的原点。现实议题和学术研究该如何连接,研究者怎样扎根于社会,以自己的耕耘回答时代问话?当困惑变得越来越多,我们选择将目光转向专业学者。从学生到大学老师,成为研究者的背后又意味着什么?

这次,深度营将对话不同领域的学者,从热点事件、学界前沿、行业动向等多个维度发问,倾听他们的专业见解、学术故事、研究历程。

本文对话中山大学哲学系副教授黄涛,我们和他聊了聊钻研20年“冷门”研究是种怎样的体验,他如何看待年轻人的时代困惑,在对话中了解青年学者的学思之路,从哲学视角拓宽对于学问知识和现实社会的认知边界。
三月伊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撰写了《风声丨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亲属考公,这公平合理吗?》一文,表达了自己对犯罪牵连制度的看法: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正义的底线。”

这篇文章像一块巨石,投掷到公共舆论的汪洋之中,掀起一阵波澜。不绝于耳的讨论声背后,是正义和功利之争。它是法哲学领域论辩的一大主题,但也只是其庞大脉络里的一条分支。

法哲学,对于多数人来说,或许很遥远。但善恶对错的理论标准,法律制度的实践困境,恰恰充斥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审视这些问题,正是黄涛治学以来的兴趣所在。

黄涛是中山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的一名副教授,长期从事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作为一名学者,他是勤勉的。除了筹备读书会、创办学术论坛、组织学术会议外,他也致力于翻译引介西方经典学术文献。但作为一名哲学系的教师,他也会不断自问,我是否可以合格地给哲学专业的学生上好每一堂专业课?”
2022年9月,黄涛来到中山大学哲学系的第二年,这个名字在许多同学听来仍是陌生的。《法哲学导论》是黄涛在哲学系开设的一门专业课,开课第一天,黄涛先做自我介绍,谈到个人经历时,黄涛笑称自己不是学哲学出身,但一直是法学专业的哲学爱好者。

2001年,黄涛还是湘潭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学生。这一年先后有7位杰出法学中青年学者辞别西南政法大学,加盟湘潭大学,他们被湘潭大学的同学称为“西政七君子”。他们的加盟让湘潭大学法学院成为当时全国为数不多具有法学博士点授予权的学校,同时,“西政七君子”法学研究中偏向法学的哲学思考(法哲学)的倾向,也影响了这一时期湘大乃至整个湖南的法学教育。

黄涛受到他们在课堂上的鼓励,大量阅读康德等哲学大家的经典作品。也因此,黄涛结识了他在法哲学领域的启蒙老师,后来的硕博导师——同样痴迷于康德的赵明。

后来,黄涛常去赵明老师的家中,听老师读书,一读就是一下午。一开始黄涛只在一旁听,还很懵,慢慢地,他喜欢上这种读书的氛围,也开始向老师提问。

多年后,赵明为黄涛的书作序,回忆起那段一起读书的时光:

“(黄涛)常来我家,一边翻阅文史哲各类书籍,一边发表奇谈怪论,令我刮目相看,我们都很兴奋,回答辩滥不已,正所谓教学相长。”

如今在黄涛的课堂上,他也喜欢带着学生读书。去年的课上,他带着学生们一起研读柏拉图的《法义》,往往是读一段,接着阐发一段,细致地分析文本。他不喜欢做PPT而是把重点内容写在黑板上,讲起课来不用麦克风,但却慷慨激昂,就连隔壁教室自习的学生也被感染到,跑过来旁听。九月的广州天气闷热,一节课过去,总能看到他的polo衫胸前一片汗渍。

在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彦的眼里,黄涛是个特立独行的人。

十多年前,两人还在读研究生,他们的文章被一起刊载在《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上,吴彦讨论霍布斯,黄涛讨论卢梭,吴彦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位才气十足的作者。后来黄涛在“法律博客”上给吴彦留言,他们开始用邮件讨论康德研究,或是打电话沟通,有时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

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研究生的黄涛
同为法哲学研究者,吴彦认为“学术本身是对人的塑造”,学术研究与经济生产不同,研究哲学更是如此,它不是为了去“产出”什么东西,而是去认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以何种方式存在,“成为一名学者,有些事情就不应该随大流”。

吴彦把黄涛当作他多年知识道路上的同行者,在这点上,两人似乎存在着共识。

现行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下,发论文被视为大学教师最重要的事情,但黄涛仍然沿着自己的兴趣来阅读和写作。

翻译在他的工作中占有很重的份量,他先后翻译了《从德性到自由——<论法的精神>疏证》《<实践理性批判>通释》《康德的权利体系》等十余部著作。

在当下的学术评价体系中,写论文、拿项目比学术翻译对评职称和拿奖金都更加有利。学术翻译既不能带来和畅销书翻译一样的可观收入,一部几十万字的学术翻译著作在评价体系中也抵不过一篇几千字的学术论文的价值。

直接获评副教授让他不必面对“非升即走”的残酷,但黄涛慢慢意识到,如果在学术论文和项目的考核体系下只想得到学术界或者核心期刊的认可,很难避免重复写作和模式化写作,思想难以得到更新。作为已经走过讲师阶段的“青椒”,黄涛在面对职称压力时显得从容,他并不急于在眼下追逐正高职称,不认为自己的学问已经达到了教授水准,尤其是在哲学领域,觉得自己至少还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来补充和积累。因此,他将学术翻译视为一种修炼,让自己慢下来。如果要讲功利,传播和创造优秀的思想文化远远大于每个月多一两万块钱带来的乐趣。” 

做翻译对于黄涛而言不仅关乎学术热情,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用本国的语言流畅地将另一门语言撰写的著作翻译过来,也是一个自我检验的过程。如果不能流畅地用自己的语言把西方学问言说出来,是否真正理解西方学者的看法都令人怀疑,更别说吸收或是批判地继承这些研究成果。

在西学研究中,翻译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在中国起步较晚的领域,还有大量的学术著作未被翻译过来。许多学术界的前辈,都为翻译的事业付出过大量的心血。

黄涛同样如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他一口气翻译了100 多万字的书稿,并将其中的几本整理出版。在翻译过程中,黄涛了解到德国古典法哲学的大致状态,帮助他在拟定博士研究的课题时,确定了自己的研究领域。

今年4月,他翻译的《康德的伦理思想》出版,与早先翻译的《黑格尔的伦理思想》《费希特的伦理思想》共同构成观念论伦理思想的三部曲,是研习观念论伦理学必读的经典研究文献。

撰写研究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竞赛是今天的大学生获得奖学金、保研资格的重要途径。但黄涛在培养学生时,却经常提醒他们抑制写作欲望”——不要为了竞赛而写作。黄涛认为,参加科研项目本身就意味着更看重结果,“当我意识到学生身上有这种倾向时,我不会赞同。这固然会给学生带来一些证书,获得更多的评奖评优,但这些竞赛对自身的成长没有实质上的用处。”

他更看重学生的读书笔记、翻译练习,这些都不会在短期内让人得到收获,无法作为学术成果,但会得到扎实的学术训练。

在黄涛看来,如今的大学生更担忧结果,于是急急忙忙把自己武装起来……什么都不想放弃,什么都想得到”,互相争夺有限的资源,形成了内卷的局面。

黄涛在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学术活动

大学应当是“最有闲暇的时候,最自由的时候”,对比起来,他的大学生活或许是更充满激情的。

本科期间,办报、做学生的学术刊物、追着自己的老师指导学术活动,黄涛都尝试过。有一次他自己办讲座,制作了大幅的海报,请来教授、副教授点评。他的好友也在自己的公众号回忆道,曾在公告栏发现一张法学论坛海报,上面写着评议人是几位学院教授,而主讲嘉宾“黄涛”,却未标明身份信息,还以为是哪位学术大咖。“人家以为请了一个外面的名教授过来,一看是一个年轻人。”黄涛也说,那个时候“自己洋洋自得,在学生里面俨然以学者自居。”

2005年,即将考研前的一个月,黄涛得知邓晓芒老师(中国著名哲学家、美学家和批评家,中国从德文原著翻译康德著作的第一人)将在西南政法大学讲课,系统地介绍康德哲学。湘潭大学到西南政法大学,近一千公里,当时还没有高铁,只能搭绿皮火车从湘潭辗转,绕过贵州,再进入重庆。但为了听课,黄涛不顾路途遥远,搭上了这趟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为了省钱,他没有买卧铺,也没有座位,一路站着到达重庆。

直到听完了几天的课程,他终于确定,自己之前“瞎读”康德哲学所得的理解不至于“偏得太远”。这一下子就让他在本科毕业的时候,知道自己将来大概要做什么了,“我肯定要做专门的法哲学”。

谈论当代大学生时,黄涛提到他身边的人如果对自己的未来有清晰的规划,系统地去做,大多都能实现目标,但他的人生却遇到过很多转轨时刻,即便有了方向,“那些以为万无一失的事,却出现意外。”

2012 年黄涛从北航博士毕业,虽然他研究法哲学,但由于北航的法学博士点设在管理学专业下面,他最终拿到的是管理学的博士学位。没有法学博士学位使他很难找到法学院的教职。

最后,黄涛选择跟随刘小枫老师念博士后。此时刘小枫已经离开中山大学哲学系,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文学院,黄涛不可能继续做法学研究,而是学文艺学理论,他选择了自己相对熟悉的卢梭和席勒的美学著作进行研究、授课和写作。

2014年黄涛博士后出站,就业再次成为难题。他在杭州西湖边上的一所大学待了半年,上公共管理学院的城市规划与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课程。“没意思、没味道、浪费时间。但是没办法,没别的地方可去,至少那些人对我很好。”学生生涯中,黄涛从来没有上过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学课程,但作为管理学的专业老师,他必须上课。黄涛很快转变了心态,找来管理学的教材,写自己的讲义。直到今天,他还保留着那份几十万字的课程讲义。借此,黄涛也形成了一种拓展学习边界、研究边界的信心,能够承担非自己研究领域的课程。

半年之后,他进入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进行专职研究工作,作为法律方法研究团队中的成员,终于回到了他的本行,从事法学研究。上法律方法的专业课程,参与《法律方法》辑刊的编辑工作,张罗相关的学术会议。与此同时,他基于自己的博士后报告出版了《戏剧、审美与共同体——卢梭与席勒审美政治初探》和《爱欲与共同体——现代性的政法与伦理》两本书,翻译了《费希特和康德论权利、自由和法律》等法哲学领域多部译著,没有忘记自己研究法哲学的初衷。

2017年,黄涛和德国古典伦理学研究专家艾伦·伍德教授联系,此前他已经翻译出版了伍德教授的《黑格尔的伦理思想》,教授邀请他前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哲学系进行访问研究,这是他第一次走近哲学系。在印第安纳大学的一年里,他将全幅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听课之余还完成了80万字左右的翻译草稿。也正是这次访学经历,使他萌生了走进哲学系的想法。在专业分工明确的当下学界,这显然是异想天开,尽管他一直在观念论伦理学和法哲学方面努力,甚至广泛结交了该领域的同行学者。

黄涛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进行访学
直到2018年回国,他仍然未能如愿以偿,反而辗转到了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从事中外政治制度与思想的研究,同时担任MPA(公共管理硕士)导师。相较四年前西湖边上的尴尬,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跨学科的学习,通过阅读大量公共管理学科的论文掌握了授课的技巧。在MPA论文的答辩中,他已经可以做出一些为同行所认可的专业判断。

黄涛参与学术活动

但走向更加专业的哲学领域一直是黄涛的心愿,在此期间他做了多次尝试。

吴彦作为黄涛的朋友兼同行,也一直鼓励黄涛去到哲学系去拓展法哲学学科,他和黄涛同样意识到这十年来法学界的学术氛围的改变,当法学越来越偏向技术性时,法哲学的发展空间只会变得更小。法学院的学生也不再去读康德、黑格尔,他们也不再被看作是对法学有推动作用的人物。

但是想要转入哲学领域并不容易,当代的教育,或者说中国的教育,是一个专业化的教育,打破专业壁垒并不容易。”对他来说,被拒绝才是正常的结果,不被拒绝,反倒是意外之喜。

直到2021年,黄涛等来了“意外之喜”,中山大学哲学系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进入中山大学哲学系,黄涛不再是法学院和政治学系的哲学爱好者,而成为了真正的哲学研究者。在这里,黄涛讲授法哲学,也讲康德的道德哲学和历史哲学、柏拉图的道德哲学、美学经典研读等课程。过去的二十年里,他做过法学院的学生,在管理学院讲过课,研究过文艺理论,没有拿过一张哲学学位证书。但恰恰是学习哲学,让他体会到哲学可以为各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提供一些启示,甚至是非常直接的指导”

在即将出版的《在权利与共同体之间——现代法哲学求索》一书中,他写道:

“我深刻意识到,过去的写作不过是训练而已。些训练最终朝向一个目标,这就是理解当代中国人的生活,而要理解它,我们或许要凭借古今中外的知识,尽可能地敞开视野,如此,文字才不至于沦为游戏,而能切入某种更具客观性或实在性的生活感觉。”

Q:法哲学在法学领域处于何种位置?研究法学与哲学的方法论有什么区别?

A:法哲学包含在法理学里,有时候我们会在法理学里面讨论法哲学。而法理学是法学的二级学科。总的来说,法哲学处在法学的边缘。

不过,在法学领域中,处在边缘的法哲学往往是最根本的。它关乎现代法学体系的基础。就像地基是与大地相关联的,法哲学处在地基处,而大地就是哲学,法律不过是哲学大地上的一个建筑。

一般来讲,学习法学的时候,要对既有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熟悉每一个法律部门中规范的表达,才有可能进一步地了解繁杂的法律系统。在没有做法官、律师之前,就需要学习如何将那套法律的概念体系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之中。

但这种实践性不存在于哲学中。不是说某个人对柏拉图的解读就能成为我们的教材,通常西方哲学史的表述也不能成为定论。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有开放性,法学没有足够的开放性。

同样作为学问,由于哲学的无限可能性,它在某种意义上高于法学学问。但另一方来讲,正是因为哲学的无限可能,所以哲学学问有可能因为不够具体而被认为没有价值。

在法学领域的某一体系下,训练一段时间,或许可以成为一名法官。而在哲学领域,通过几年的学术训练成为学问大家是不可能的,这是两者特别大的一个区别。

Q:为什么您会以思想史为导向来做权利研究?

A:权利为什么是个重要概念?尤其在中国社会,我们怎么看待权利?权利包含哪些要素?这些要素和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和我们的法律生活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的答案恐怕单凭分析哲学的讨论很难得到。

在19世纪晚期,翻译西方作品的时候,我们才把“right”翻译成“权利”。但是对于权利为何要被政治法律体系接纳,这个问题,它在我的心中远远比我们单纯地把权利概念接纳过来,具体地去分析它有什么要素,重要得多。而这个只能通过思想史、哲学史来展示。

回到历史,你会发现每一代人或者同一代里不同的人抱有不同的权利哲学观点。通过对他们观点的梳理、分析、找到共同点,可能会发现某种更为合理的权利哲学,对权利更合理的看法。

放在当代中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发展中看。中国人对权利的认识经历了什么阶段,浮现什么样的要素?今天所讲的权利哲学,又是何种意义上的权利哲学?所以我认为权利哲学史不仅仅具有学术史梳理的意义,也有建构的意义。

我们不仅觉得“权利”这个词重要,对这个词内在的认识也在不断推进。我也认为在当代中国,在我们的思想中,存在一种权利哲学,尽管很多人否认这一点。

Q:您先前的研究都是以德国古典哲学,英国观念论的经典文本研究为主,对当代中国权利观念史的研究可以说是您的研究里十分明显的一个转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转向?

A:真正来讲,我是因为当代中国文艺理论中的研究而产生了对时代变革发展的思想兴趣,然后我觉得我应该放在当代中国法哲学的讨论中来言说这种感觉。

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关注当代中国文艺理论,有些书对我的影响非常大。

80年代初期,有一篇报告文学《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当时很有名。描述的是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代青年,他们内心出现郁闷和困惑。这在当时遭到了强烈的批评,因为跟时代的进步节奏是对立的。

当代中国文艺理论的学者分析,这样一个文学作品呈现出来的是我们开始重视个体对生活的感觉,个体性在其中出现了,它存在于夹缝之中,正想冒出来,但又被压下去了。

在90年代,这样的冲动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在那时,身体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拿出来言说。能被看到的身体不是虚假的身体,而是真实的身体,真实的感受。大量文学作品会书写主人公的快感,紧接着会写快感之后的迷茫。当时我觉得这个好像就是时代史。我想着以当代中国文艺理论的这些研究为范本,把当代中国法学人、法律人,或者法律生活中最核心的东西表达出来,这就是权利。

权利表达的是一个主体的感受,在个体追求自身利益和主张时,面对法律没有办法满足的主体性,个体和法律体系的对立和冲突就会显现。我就以这样一种主体性的感受来言说一个法哲学命题。

在已经完成的书稿《当代中国权利观念史》后记中,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代,我希望这不仅是我的时代,而且是我们的时代。我生活的时代,不过是让我的身体得到保存而已,但我有超越这个时代的兴趣,一方面关心思想史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关心时代的命运。

我不仅叙述上个世纪 50 年代的事情,甚至要接着讲近代以来整个二十世纪的权利观念史。我们会看到这样一个线索——中国社会的变化,我们就生活在这一线索之中。

在未来这样的总结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接下来的人在讨论权利的时候,不管用什么话语,如果思想没有跳出既有的框架,就只是在重塑前人的东西。所以在写这本书的时候,除了了解自己所处的时代,同时我其实也有一个想法,去揭示既有的某些东西。

如果近十年来,大家没有对于自己所处时代权利观的讨论,那当大家再度讨论的时候,看看我这本书,就知道我们曾讨论了什么。它虽然没有思想那样宏大,但是一种文化的保存。我在《当代中国权利观念史》的结尾部分也讲,这是一群小人物的故事。但你要知道一个民族,我们思想文化的发展,很多时候是由小人物的无数思辨形成的。这就是我们生长的土壤。

做这项工作,一言以蔽之,就是回答我对时代的看法。我想要知道,这个观念为什么对我们来说这么重要?它在观念史上是什么样子的?

最后我慢慢感受到了这些不同的人,他们所说的东西和时代是关联起来的,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这种内在联系让我感受到,在当代中国我们对权利问题的思考越来越与共同体相关。

刚开始是想从共同体中跳脱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现在我们越来越想要融入共同体。但以什么样的方式融入,是共同体再度吞噬个体,还是个体和共同体和谐安好,这是值得我们去探索和思考的。
Q:刘小枫老师有建议过您,要抑制写作的欲望,去做翻译。对于这句话您是怎么理解的?

A:我现在的理解有两层:第一层是让自己慢下来,第二层是让眼界再开阔一些。

第一层,当你吸收的东西不多,没有看到更深入的东西的时候,不断地写作是一种重复,写得越多不代表写得越好。有的人会认为,这样至少写作技巧会有所提升。但即便你写的不错,并不会因此成为大家,字字之珠玑,写出来的东西都需要是值得的。必须慢下来,回过头去思考自己的不足。

第二层,通过翻译能够看到其他人的思考。通过翻译,你会看到,那些你引以为傲的想法可能在几百年前甚至几千年前就有人说过了。到现在为止,这句话对我来说也是提醒。每当我写的比较多,尤其是表达欲特别强烈的时候,我总是想起这句话。我今天会在学术翻译上花那么大的功夫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希望能够通过翻译再得到思想上的更新。

我庆幸当年听了老师的话,及时地意识到翻译的价值。所以,抑制写作冲动,并不是说不去写,而是不要为功利而写作,应该通过翻译开拓自己的眼界,为了培养自己的写作能力而进行训练。
Q:当代大学生生活不仅充斥内卷,个人的发展也似乎更倾向于沿着既定的轨迹向上走,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A:现在为什么有内卷?我觉得重要的问题是大家找不到刺激点,因此陷入迷茫状态,不知道自己该追求什么。所以大家就会追求社会看重的东西,这是目前的常态。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到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自然平等的个体会因为力量的比较而导致冲突、相互攻击、自相毁灭。霍布斯表达的是:人担心自己会被他人伤害,这是一种对于暴力造成的死亡的恐惧。每个人都在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尤其是物质层面的需求,从而造成了冲突。我们现代人最关心的,也是物质上的需要

可是在柏拉图那里,他并不看重人物质上的需要,柏拉图的《斐多篇》有一个核心命题:哲学就是练习如何死亡。它想表达的不是让人以何种姿态奔赴死亡,而是关注人本身,应该如何直面自己的灵魂,去审视自身的生活,不要被物质利益和身体欲望所牵制。一个被物质欲望牵制住的人是恐惧死亡的。

这就意味着柏拉图更关心的是精神生活,精神生活中的需要往往是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也会产生竞争,但是不可能造成现实生活中的冲突。

我们今天的内卷,实际上是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让自己获得更多,甚至全部占为己有,让他人不可活。内卷之下,人类对于精神生活失去了关切,他们更关注的是身体的欲望和需求。

其实不仅是当代大学生存在内卷,90后也有,80后也不是没有,但是我们当时在大学里面,好像没有现在这么着急。近 十多年来,我感受到越来越紧张。这种紧张不仅在你们身上有,在我们身上也有,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氛围。

但总要有取舍。把时间集中在某一点上,就要在另一方面损失一些。现在每个人都不想损失,大家都一头地冲到那去。这能不内卷吗?内卷的结果是没有个性,没有激情,也因此不会有创造性,而且人会感到极度的压抑。

我认为,不能说当代中国大学生怎么样。大家都活在同一个时代,在某种意义上是这个时代的影响。这里面最重要的问题是:能不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人是有的,但不多。

现在好像大家都担忧结果,急急忙忙把自己武装起来,什么都不落下,结果好像什么都没得到。

这种状态是一种缺乏激情的状态,在他们身上看到的是特别累的感觉。累是因为什么?什么都不想放弃,什么都想得到。不仅是年轻人,年纪大的人也是,盘算得太多,过着缺乏爱欲的生活。

我觉得大学生活应该是充满激情的,这种激情不应该因为外在的世界而缺失。而现在普遍看不到这种激情。大学生活不一定是学习书本上的专业性东西,但总要学习一些东西,要抱着一种热情来学习。将来打算去做什么,要考虑清楚,要有规划,有决心,下定决心在某个领域中用一辈子或用大半辈子去做它。大学不做,什么时候做呢?大学是最有闲暇的时候,最自由的时候。而现在我们太缺乏激情,换句话说缺乏血气。
Q:年轻人现在对哲学领域有很多新关注,他们也希望通过哲学或政治哲学的思考上关注公共生活或为自己解惑,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A:这种关切从何而来?是发自内心地想要认识,关心公共生活不会感到内在的匮乏,因为这种关切刚好弥补了内心的空虚。当然我们常常说关心一个东西,它也有着外在的关切。这种外在关切是因为特定的历史时段,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得不为之。我从哲学角度来思考的时候,我更关心内在的关切,我会思考,是不是一种内在的力量,导致了我们觉得公共生活是值得关切的。换句话说,之所以要关心他人,不是因为法律的要求,而是我内心觉得不帮你,似乎我的生命不完整。

政治哲学流入中国,流行于新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究竟表明了什么?如果说我们每个人的内在世界从总体上构成一个民族的内在世界的话,为什么我们会开始在内在世界里面想要追求一种公共生活?是因为以往没有,所以我们才会对它产生这样一种需求么?这种判断需要验证,否则就只是一种感觉,永远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来源于何处。是来源于外面的一种诱惑,还是来源于我们看腻了过去?。

如果说我们为什么关心这个公共生活,是因为我们内心需要这种公共生活,只有在这种公共生活中内心才能得到安宁。那就可以期待我们的公共生活呈现出不同的局面,比如对没有内卷现象存在的生活的期待。这似乎是一个眼下得不出结论的问题。如果内在的心灵关心公共生活,觉得公共生活是人之所以为人不可缺少的部分,那当然就应该和同你构成共同生活的他者共存,如同关心自己的命运一般关心他者的命运

*文中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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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任芙杉 王冠杰 马晓彤编辑丨胡怡芹 崔硕 伍甜甜 胡世鑫值班编辑 | 郑   佳

运营总监丨胡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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