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酿3人死亡惨剧,2名嫌疑人被抓获!
近日,湖南的公安机关将非法改装事故车电池致火灾涉嫌失火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回顾
时间回到今年4月16日18时42分左右,湖南郴州市北湖区一房屋因电动摩托车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火灾导致3人死亡。
据了解,起火建筑有地上两层,一层存放有电动摩托车、铅酸电池及部分可燃杂物,二层为临时休息场所,室内楼梯连通一、二层。租户刘某和妻子匡某发现起火后冲进室内救人。
但是,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刘某和匡某被火势堵截在卫生间,其子刘某被困二楼。火灾扑灭后,3人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皆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火灾系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当地消防部门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案件线索材料移交公安部门后,近日,当地公安部门将因非法改装事故车电池致火灾涉嫌失火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江、周某融抓获到案,并依法对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案例
2021年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5人死亡,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租户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嘟嘟普法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主要特征:
(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都严禁非法拼装、加装、改装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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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
编辑:成都消防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