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 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指南》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突出体现“多规合一”要求,强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底线管控作用,从总体要求、基础工作、主要编制内容、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审查要求等5个方面,提出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性、导向性要求。《指南》明确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工作原则、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等,并对编制主体与程序和成果形式作出了规定。《指南》强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 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应注重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体现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注重创新规划工作方法。《指南》要求,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须建立在扎实的工作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统一工作底图底数;分析当地自然地理格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和相关政策实施进行评估,开展灾害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加强重大专题研究;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指南》明确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一是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二是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三是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是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五是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六是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七是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八是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九是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以上内容体现了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鲜明的价值导向。同时,《指南》还明确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聚焦底线、民生、安全等,是上级政府审查的重点。《指南》强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在规划编制审批全过程中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指南》在制定过程中,也多次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说,《指南》的制定凝聚了多领域专家和全社会智慧,但仍需在实践中试行并不断完善。为此,自然资源部将切实指导地方做好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对《指南》进行修订。各省、自治区可根据地方实际,补充、细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定,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深入实践,认真梳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系人:杨 挺 010-66558052
赵星烁 010-6655716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