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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有重大调整!

测绘之家 2022-04-26


近日,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经过全面修(制)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包括“工程测量技术”等4个中职专业,“测绘工程技术”等10个高职专科专业和“地理信息技术”等3个高职本科专业的完整贯通的专业体系。

本次新发布的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目录,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中高本一体化设计,高职本科新增设立“测绘工程技术”“地理信息技术”2个专业,更名设立“导航工程技术”专业,体现融通贯通理念,实现人才定位有机衔接。

二是推进数字化升级改造,高职专科新增设立“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更名设立“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等专业,合并设立“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等专业,适应产业基础高级化趋势,构建未来技术技能。

三是对接现代产业体系,中职“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由原“土木水利类”归属调整到“测绘地理信息类”,高职专科更名设立“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专业,充分对接产业、对应职业,提升人才供给质量。


▐ 以下为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中,(2203)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共3个。其中,与旧目录相比:新增“测绘工程技术(220302)” 和“地理信息技术(220303)”专业,原“导航工程”专业更名为“导航工程技术(220301)”专业。


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中,(4203)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共10个。其中,与旧目录相比:

原“测绘工程技术”及“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专业合并为“测绘工程技术(420302)”专业;
原“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及“权籍信息化管理”专业归属调整合并为“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420305)”专业;
原“国土测绘与规划”专业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420306)”专业;
无人机测绘技术(420307”专业
原“地图制图与数字传播技术”专业更名为“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420310)”专业;
撤销“地理国情监测技术”专业。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中,(6203)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共4个。其中,与旧目录相比:原“工程测量”专业归属调整更名为“工程测量技术(620301)”专业;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更名为“地图绘制与地理信息系统(620302)”专业。其余两项无变更。


据了解,在本次新专业目录修订过程中,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调动委员和骨干院校专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研制组工作,克服疫情影响,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开展问卷调查。研制组专家经过辛勤劳动,形成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目录修(制)订方案。自然资源部技能鉴定中心主动向教育部门沟通汇报,提供支撑材料,以不同方式反馈行业意见。下一步,测绘行指委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做好新专业目录宣传解读推广,指导职业院校利用好专业目录修(制)订成果,立足新技术平台,形成新工作场景,构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服务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 以下为通知原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教职成〔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我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二、执行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设置高职本科专业,避免“一哄而上”。


  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制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宣讲解读,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


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

3.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教育部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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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官网、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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