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又出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2021年第28号公告明确:在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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