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1996.03.01 | 国税发〔1996〕37号 |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契税纳税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 | 1998.11.10 | 国税发〔1998〕195号 |
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 | 1998.12.14 | 国税发〔1998〕216号 |
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0.06.22 | 国税发〔2000〕117号 |
5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 2000.12.22 | 国税发〔2000〕198号 |
6 | 国家税务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工)贸改制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1.08.01 | 国税发〔2001〕84号 |
7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个体加油站赋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 | 2002.06.03 | 国税发〔2002〕66号 |
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 2003.04.09 | 国税发〔2003〕38号 |
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开展审核检查的通知 | 2004.10.25 | 国税发明电〔2004〕59号 |
10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 2004.05.25 | 国税函〔2004〕662号 |
1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4.08.03 | 国税发〔2004〕99号 |
1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 2004.09.02 | 国税函〔2004〕1024号 |
1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的通知 | 2005.12.09 | 国税发〔2005〕197号 |
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06.04.12 | 国税发〔2006〕58号 |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06.06.30 | 国税发〔2006〕95号 |
1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6.07.10 | 国税发〔2006〕99号 |
1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 2006.07.13 | 国税函〔2006〕682号 |
1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有关编码规则的通知 | 2006.09.12 | 国税函〔2006〕820号 |
1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09.22 | 国税函〔2006〕875号 |
2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后会统核算和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01.19 | 国税函〔2007〕99号 |
2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03.12 | 国税函〔2007〕315号 |
2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 | 2007.05.18 | 国税函〔2007〕505号 |
2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证稽核系统涉嫌违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06.27 | 国税函〔2007〕722号 |
2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部分地区毛皮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04.10 | 国税函〔2008〕319号 |
2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遭受地震灾害地区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06.04 | 国税函〔2008〕555号 |
2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的意见 | 2008.08.20 | 国税函〔2008〕741号 |
2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 2008.12.16 | 国税发〔2008〕120号 |
2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 2009.01.23 | 国税函〔2009〕50号 |
2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2009.02.26 | 国税发〔2009〕16号 |
3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 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 | 2009.04.29 | 国税发〔2009〕85号 |
3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 2009.07.27 | 国税发〔2009〕114号 |
3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08.31 | 国税发〔2009〕128号 |
3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 | 2009.09.10 | 国税发〔2009〕131号 |
3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基础信息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12.31 | 国税函〔2009〕763号 |
3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办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04.04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0号 |
3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 2016.03.31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
3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期限的公告 | 2016.04.0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2号 |
附件2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废止条款 |
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1996.12.10 | 国税发〔1996〕227号 | 第二条 |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2003.04.23 | 国税发〔2003〕47号 | 第一条 |
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自用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06.02.16 | 国税函〔2006〕160号 | 第三条 |
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 | 2006.05.26 | 国税函〔2006〕491号 | 各地方税务局接到本通知后,要按变更后的规格标准组织印制。国家税务局系统使用的副本套(封皮)仍由总局统一招标印制。目前,在保证2006年7月31日前新办税务登记的需要外,各地不得再加印旧版的税务登记证件。换证开始后,各地应首先将现有库存副本套(封皮)继续发放使用完,再启用新的副本套(封皮)。 |
各地要向物价部门报批分项的收费标准,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收取整套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对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要区分是否换领正本外框和副本套(封皮)的情况收取工本费。 | ||||
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03.12 | 国税发〔2008〕29号 | 第六条 |
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08.10.17 | 国税函〔2008〕850号 | 第三条 |
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01.08 | 国税发〔2009〕2号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8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登记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04.20 | 国税办函〔2009〕198号 | 同时,请各地地方税务局相应修订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
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1.03.21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 第三条 |
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4.7.4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 第七条 |
1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7.03.1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1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7.12.2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 | 第三条第二款 |
1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7.12.2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 | 第三条第三款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2018年06月15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有利于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共50件,其中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7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件。主要情形为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灭失、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