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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在基层】湘阴:让“雁过拔毛”式“蝇”贪无处藏身

2016-04-14 湘阴 三湘风纪


湘阴县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立案206件、结案206件,同比分别增长157.5%。其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25件,涉及科级干部39人、股站所干部23人、村干部38人,村干部中被开除党籍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8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对10多个部门展开系统性摸排
“雁过拔毛”式“蝇”贪,群众感受最深切。湘阴县纪委监察局紧盯“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重点对10多个职能部门民生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展开系统性摸排,开展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行动,对基层干部利用自己经手的群众钱款和财物犯“红眼病”,想方设法“扒层皮”“割块肉”等吃拿卡要进行精准制导、靶向治疗,确保无“漏网之鱼”。
 排查线索465条,实施精准打击
 “还我子孙地,严惩卖地人”。2015年5月,新泉镇新堤村村民联名状告戢光明、陈培根擅自将闲置的村小学土地及附着物以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饲料公司,并协助该公司办理了所有土地手续,从中捞取好处,由此揭开了戢光明伙同陈培根侵占群众利益的黑幕。 经查,戢光明在换届之前动了“捞一把”的歪念头,先后7次侵占群众利益。戢、陈二人2次虚报集中育秧补助资金17920元,戢光明分得10260元、陈培根各分得7660元;2次虚构引资开支8000元,各分得4000元;虚构硬化道路补助款5500元,各分得2750元;借“七一”党建活动收取预备党员任果、李蓉两同志共4000元,各分得2000元;侵占两税化债资金5546元,各分得2773元。这些问题被逐一查实后,湘阴县纪委监察局对戢光明、陈培根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其非法所得全部上缴财政,并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专项督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信访举报……县纪委共排查各类线索465条。东塘镇湖湾村原支部书记张典文利用职务之便将移民后扶专项资金7.7万元挪作他用;杨林寨乡莲子口村原主任毛福云侵占集体资金4.8万元;长康镇思岩村原会计王新怀侵占集体资金2.3万元;湘滨镇姑嫂村原支部书记石文科侵占集体资金2.1万元;新泉镇资江村原会计易文军侵占集体资金2万元……一连串的“蝇贪”纷纷落马,对所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严肃追究党纪政纪直至刑事责任。
 惩防结合,织密监督围栏
东塘镇枫林湖村原支部书记吴发科置账务管理制度不顾,私自销毁相关账务票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在该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256件群众信访举报中,涉及村(社区)干部问题165件,其中有73件与村级财务不规范有关。 对此,该县在严肃追究的同时,通过“扎笼子、管三资”,出台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村账乡代管暂行办法》,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岭北镇双合村原支部书记刘宇、新泉镇荆西村支部书记王艳飞私刻公章并违规使用。针对印章管理乱象,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村级印章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共清理村(社区)各类印章1904枚,收缴573枚,统一更换899枚,并出台了《村级印章管理办法》,规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湘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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