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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20公里要收3.6万?巡视组剑指“天价”救援费!

2016-05-27 湘纪君 三湘风纪

今年4月,湖南省委巡视第十组进驻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在一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施救队拖车20多公里,竟然要求车主支付3.6万元的“天价”救援费。 巡视组研究分析认为,这是典型的利用行业优势牟取暴利的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应坚决予以纠正。按照巡视工作程序,巡视组当即对举报件进行交办。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管局纪委按照巡视交办要求,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
4月19日,调查组赶赴高速公路株洲管理处,调阅路政部门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工作资料。
4月19日,调查组查阅株洲管理处路政安全科(路政大队)车辆救援检查考核资料。
调查组查阅电视台关于“天价救援”报道的视频资料。
4月15日,现代投资潭耒高速路通公司衡阳车辆救援服务站救援人员指认“天价救援”中涉事救援吊车(车门喷有监督电话96528)。
4月16日开始,调查组现场开展调查谈话。经查,2016年4月2日凌晨4点左右,赣CR1729半挂车(载货约40吨)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k1630+100处南往北方向发生侧翻在水沟的交通事故。衡阳救援站在接到事故报警之后,到达现场救援。救援完毕后,衡阳救援站员工黄民峰称要收取施救费用3.6万元。在新闻媒体的干预下,事故车辆车主最终支付了救援服务费用共计14880元。
4月20日,调查组查阅株洲管理处路政负责人工作笔录。相关问题查实后,省交通厅和省高管局研究决定,省高管局株洲管理处对此负有行业监管责任,处长刘爱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处长(路政大队长)王祚钧、路政安全科科长(副大队长)钟路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新塘路政中队中队长李军、中队负责人杨剑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月15日,现代投资潭耒高速路通公司衡阳车辆救援服务站新任站长向调查组介绍整改情况,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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