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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与秘书约法三章
1956年3月,刘振德被调到刘少奇办公室当秘书。到任那天,刘少奇就找他“约法三章”:“到我这里工作,第一,要如实地向我反映情况,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凡是经过我办的、要请示我的事情,你们不要自作主张;对外要如实地传达我的意见、我的话;不要以我的名义干其他个人的、别的事情。第二,你过去长期做机要工作,保守机密这一点你是懂得的。在这里工作,有些事知道得早一点、多一点,不能搞小道消息,对谁也一样,包括我的孩子,都一样。第三,对外联系,传达我的意见,或人家打电话来,要注意态度和蔼、谦虚、礼貌,不能盛气凌人,要埋头苦干,夹着尾巴做人。处理问题要及时,要紧张而有秩序地工作,轻重缓急要安排好。”
刘少奇在“约法三章”中谈到“孩子”两个字时,还特别加重了语气。作为9个孩子的父亲,刘少奇深爱着每一个孩子,但是从小便严格要求,从不娇惯、溺爱儿女,不为儿女搞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