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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档案造假 后果严重……

2016-07-16 三湘风纪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早发现早处置,对廉洁自律不严、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决不放过、依纪处理。这里为什么要专门强调“档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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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是记载干部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慎重对待个人档案,客观、真实地填写档案材料,对组织老实、忠诚。

在近年来形形色色的档案造假中,修改年龄、工龄和党龄最为常见。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中,被巡视的20个省区市中有15个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2015年7月6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栗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栗智存在严重违反纪律,档案造假,向组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的行为。

2014年1月15日起实施的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增加了一项条款: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材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由此可见,干部档案造假绝非小事,这是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政治组织,入党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必须在政治上讲忠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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