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PART 01
我单位申报缴纳社保费时,缴纳方式选择“银行端凭证缴款”,打印出的银行凭证,前往开户行无法缴纳,提示查询不到该凭证号怎么办?
社保费缴纳时选择“银行端凭证缴款”的,如点击过多次缴费按钮,系统将先作废之前生成的银行端凭证缴款信息,重新生成新的“银行端凭证缴款”信息,请持最后一次点击“缴费”操作,选择“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时生成的银行端凭证缴款信息到银行缴纳。
注意:选择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且打印凭证后,请勿再次点击缴款并选择“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如有重新操作,请重新打印银行端缴款凭证。
PART 02
我单位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模块新增税源时,申报表适用类型选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点新增税源进入报表,发现“普通住宅(预征)”、“非普通住宅(预征)”等三种房产类型的预征率都显示0,导致税款无法计算,怎么办?
土地增值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申报表类型,涉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品目有“普通住宅(预征)”、“非普通住宅(预征)”和“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这三个征收品目本身没有对应的预征率,需要选择其征收子目才带出相应的预征率。
您单位出现的问题是因缺少征收子目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系统税(费)种认定模块,维护征收子目,再登录电子税务局维护税源信息后即可进行申报。
PART 03
我单位在“开具无欠税证明”模块开具无欠税证明,点击开具按钮时,提示“调用业务失败-2E,校验不通过,纳税人自身存在未申报信息......,不能开具无欠税证明”,这种情况怎么办?
出现此问题,是在“开具无欠税证明”模块点击开具按钮时,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检测到有不符合条件的信息所致。如上提示,该纳税人“自身存在未申报信息”,不允许开具。请完成补报后再开具。如需查询未申报,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系统的无欠税证明开具模块确认。完成补报或补缴三日后,金三系统的未申报和欠税信息的监控信息才能清除,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
PART 04
我单位完成登记信息确认后,通过电子税务局一照一码户变更财务负责人信息时,系统提示:“您不属于一照一码户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请进入[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菜单进行信息变更)]”,怎么办?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是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判断的,不符合以上两类情况的,如为扣缴义务人,可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模块操作。
如均不符合,请拨打电子税务局技术支持电话96612366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登记信息情况。
PART 05
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哪些减免政策?
(1)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应缴费额的50%减征。
PART 06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征收入栏次是填写扣除之前的还是扣除之后的?扣除的部分填写在哪里?
第1栏“应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按规定可以扣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扣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部分应根据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至《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将金额带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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