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市长没忍住, 扇了下属一耳光, 你猜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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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
首先,加拿大政府只有联邦(国家)、省、市三级。不在政府任职各政党的负责人很少有实权,他们的责任更多的是募集资金,组织竞选活动等等。因此,他们对待平民的态度可以说极其温和,毕竟选票来自平民,更别说趾高气昂地对待其他人了。
至于职能部门内部,同样也提倡平等、尊重。这一点和加拿大其他任何领域相同,因此在官场中,你见不到对下属颐指气使的领导,或是对上司唯唯诺诺的部下。
政府中一旦出现了任何上司对下属的行为,甚至言语上的攻击,那就出大事了。不仅当事人自己会面临诉讼,甚至是刑事诉讼,其所属政党的名誉也会一落千丈,失去选民的信任。
这也是加拿大绝大多数政府官员,不论其对某项事务的批评有多么严厉,他总会面带微笑,绝不会越界!
当然啦,话分两头说,总会有那么一些“暴脾气”,一时难以控制自己,比如:
曾经就有一名加拿大的市长,言辞冲动,最后没忍住,出手轻轻扇了部下一个耳光。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不仅是部下,甚至连动手的市长都愣住了。部下不敢相信这事居然发生了,而市长则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动了手。当反应过来时,被打的政府职员已经报了警。
不一会儿,加拿大皇家骑警便已经赶到,给市长带上了手铐,接着就是所有人熟悉的那一段话:“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堂堂市长,就这样被警察铐走了。
顺便一提,在加拿大,皇家骑警分为三级——联邦、省、市。他们的来自于立法机构,独立于政府。
失去自由的市长被关押在看守所,24小时之内就要开庭初审(加拿大法律规定)。
庭审时,法官判决:取保候审,保释金为2000加元,虽不用实际缴纳,但是法庭要求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要到专门医院做精神鉴定,看看这种暴力是否有精神问题。
第二,任何时候都不得和被打的职员见面、沟通。如果偶然相遇,必须立即无条件保持200米以上的距离。
如果违反上述两条,将被追加“藐视法庭罪”。
辞职、认错自然是免不了的,出了这样的事,这个市长肯定没办法继续做了。
三个月之后,法院的最终判决如下:
终生不得随身携带刀具等任何危险物品;
一年内每月都得向社区犯罪预防组织报告一次自己的状况,离开驻地外出办事和回到驻地,都必须向该社区犯罪预防组织请假销假。
之后的一年,卸任市长只能循规蹈矩,遵守所有的判决。他没有抱怨,只有惭愧。
正如中国古代先贤所说的,我们应该用道德、法制来引导他人,而非用恐惧来逼迫他人。
加拿大的社会中,鲜有上级压迫下级的现象。加拿大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也多用言行来说服,打骂孩子会被政府收回抚养权,严重者将面临牢狱之灾。
上下级平等,父母与子女平等,在加拿大并非一句空话。加拿大的平和友善,绝非浪得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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