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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网络暴力,重构网络生态

法律未来 互联网法律大会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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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梁嘉浩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引言


3月3日,人民日报一则关于“#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的微博话题冲上热搜,引发了众多媒体转发和广大网友评论,短短一天的时间,其相关舆情信息就已超6.6万篇1,“网络暴力”这一名词再一次吸足了公众的眼球,而在此次众多的舆情信息中,被提及最多的事件之一,即是“刘学州事件”,2022年1月24日,寻亲男孩刘学州服药自杀,该案在当时开年爆款悬疑影视剧《开端》的“虚幻”影射下,热度持续上涨,而虚幻与现实的联结点,即在短短的“网络暴力”四个字上。然而,人人皆可就而论之的“网络暴力”究竟是什么?表现如何?源于何处?又该如何规制呢?在笔者看来,这似乎并不像一组普通的“思考问题的逻辑范式”那么简单。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一、“网络暴力”究竟是什么?


首先,单纯来看,在信息时代,“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生活工作便利,受人们所欢迎,而与之相差甚远的“暴力”则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恐惧伤害痛苦,被人们所唾弃,照此来说,应当是人人欢迎“网络”,人人远离“暴力”的吧?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传统社会的复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已然决定了矛盾冲突的不可避免性,而信息时代下的价值多元化导致的矛盾冲突也就更加难以避免,特别是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这其实并不那么“令人称奇”,也无需“过于畏惧”,因为我们迟早要面对,问题需要解决。具体来说,“网络暴力”指代的更多的是“网络语言暴力”,那么,我们先来看看“网络暴力”的“现实版本”。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吵架是常事,邻居对骂也见怪不怪,再大点的场面,也无非就是“围街”,当事人在中间,外围人围作一圈,开始用自己的标准去“审判”,即所谓“指指点点”。与此同时,围的人也越来越多,毕竟多数人都喜欢“凑热闹”,直到有几个大爷大妈看不过去了,开始出言疏散群众,事情闹到民警前来疏散也就“结束”了,毕竟此类事件复杂的并不是“事情本身”,反而往往是“围观者”的“冷嘲热讽”,所谓“看见不顺心的事情,能抱怨一句是一句,也算发发牢骚,扬扬高见”,毕竟“相见不相识,反正我们也不熟”,于是“语言暴力”便产生了。好在,现实生活地域的局限性限制了“语言暴力”的影响力,最多也就十几个“围观者”,“冷嘲热讽”也必然是有限的。


然而,当我们将此类事件放到可以无限延伸的网络空间上时,事情就远远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了。“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人均每周上网28.5小时。这么庞大的群体,即使少数网民‘打个喷嚏’,都可能引发一场‘暴风骤雨’。过去几年中,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从公众人物扩展到普通民众,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甚至造成其‘社会性死亡’。”2


其次,“惩治网络暴力”虽为近日热点话题,但“网络暴力”一词却早已“蝉联”了几年的“热词榜单”,而单在过去的2021年里,就发生了不少“大事儿”。


举世瞩目的东京奥运会上,刘诗雯和许昕在乒乓球的混双比赛中不敌日本队,最后错失冠军。“敢输,就别回中国”等骂声显得格外刺眼。之后,刘诗雯因肘伤复发,将退出2020东奥赛事。消息一出,“这哪里是伤,明眼人能看出来是怯场”的言论随即充斥在微博评论中。3千年一遇的郑州汛情中,鸿星尔克的一笔捐款意外捧红了自己,却也带来了不断的质疑声音,面向同类品牌的“道德绑架”数不胜数。42021年10月15日,身患抑郁的网红博主罗小猫猫子在一场直播中自杀,经抢救无效去世。10月16日,罗小猫猫子家人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自杀与前男友无关,直播间的人起哄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在直播中,有部分网友弹幕留言怂恿网红自杀。5诸如此类,等等。


而说起“审判”,最相关的,似乎还是“江歌案”,2022年1月10日,江哥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这一裁决,对终止五年来围绕此事的“网络战”有着积极的意义;尤其是后一个裁决,既认定了刘鑫“刺激性言论”的事实,也判定了精神赔偿金额,把“责任认定”延伸到了言论领域。舆论普遍对这一判决持肯定态度。不少网友为自己的“道德宣判”感到大快人心,刘鑫遭受的“网络暴力”虽不属正当却也不难理解,然而,哪怕是无辜且正义的江歌母亲也同样承受了不少的“网络暴力”。6


“这正是江歌案极特别之处,它似乎史无前例地刺激到公众的情感,以至于上百万人都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和正义(和他们观点相反的人也这么认为),投入到轰轰烈烈的“网络审判”中”。6


二、“网络暴力”源于何处?

(“网暴者”的“恶意”)


告别2021年的“艰辛坎坷”,我们终于步入2022年,这样一个被寄予新希望的年份,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开年伊始,《开端》爆火,刘学州自杀,冬奥运动员被嘲,新一轮“网络暴力”又来了。此起彼伏的“网络暴力”源于何处呢?


单纯来看,“网暴者”大多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价值观、正义感对某某事件作出评论,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即在法律允许范围的任何评论都是法所允许的。那么,单纯把“网暴者”的任何一条评论“拎”出来看,都是合理的,而且是符合“网暴者”所可感知的内容的“评论要求”的,那怎么就“违法”了呢?原因即在于,“‘网暴者’所可感知的全部事实”并不符合该事件真实事实内容,倘若该“网暴者”知悉了后续事件发展,很有可能会立即转向,甚至转而批驳自己曾经的言论,在去年的阿里女员工等案件之中即是如此,莫非“网暴者”天生就是“恶人”?但,谁又不是父母的“好孩子”呢?


剖开来看,在众多“网暴者”中,极少数的“恶意制造者”必然是不可排除的,也必然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且不必纠结于“法不责众”的无奈,但问题是,大多数的“网暴跟风者”如何规制?他们的“恶意”真的是“恶意”吗?就近期“丰县铁链女事件”而言,在专项调查组成立之前,倘若没有部分学者及网友的接力探索,似乎不知何时才能等来“真相”,就此而言,所谓“恶意”也并不全然成立。更普遍的情况往往是,“多数网暴者”的“正义发声”被极少数的“恶意制造者”所利用,而“多数网暴者”被“片面的事实”蒙蔽了双眼。


综合来看,在绝大多数网暴事件中,“多数网暴者”往往处于一种“好心办坏事”的境地,他们想要的,或许只是“完整的事实”,只是“真相”和“正义”。而如“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白岩松在谈到网络暴力话题时说,“网络发声需要科学精神。科学精神就是问事实是什么,以及对真理的捍卫……只有科学素养根深蒂固,你发声的时候才会更加关注:事实是什么?我如何依据事实,发出更理性的声音?”“多数网暴者”们需要有更强的“科学精神”,发出更多“理性的声音”。7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三、“网络暴力”如何规制?


01

第一,要特别加强对

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

首先,谈及“网络暴力”,其“事前行为”往往是另一个热词——“人肉搜索”,而“‘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去搜集关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以查找人物身份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造就网络爆红现象的同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8”,即“信息泄露”,进而引发网络暴力,此类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网络生态,更构成了对“被网暴者”人格权的侵害。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蕴含着法律对人民权利充分尊重和保护的价值理念。数字化时代,隐私权受到侵犯的风险上升,《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且扩张了自然人个人信息内涵。”9


其次,“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违法性特征,主要体现在泄露个人隐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侮辱、诽谤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等方面。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以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等条文均作出了相应规定,“轻者可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者可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诽谤罪等承担刑事责任。”9


另外,伴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要特别加强管控网络媒体对个人信息的泄露,对某些关注热点高但还未查清的未发布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让“人肉搜索”无处遁形。媒体报道要贴合事实,相关发布方、管控方要加强审核,有效治理媒体争相“吸睛”、集体“躺平”乱象,改革完善媒体建设机制,让媒体说“实”话、说“真”话。


无个人信息则无人格尊严。在数字时代,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个人的第二生活空间,个人信息就是公民的数字化存在。个人信息泄露会侵犯个人隐私与尊严,侵犯个人财产权利,甚至会威胁个人生命健康权。只有奉行“最少收集、最严处罚”的原则,才能敦促收集单位既把个人信息当成盈利渠道,又当成风险来源,进而让数字经济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安全产业。” 10



02

第二,要特别加强对

网络虚拟空间的监管

首先,就“网暴”相关案件而言,其最大特点即是处于一个可无限延伸的虚拟空间内,正如全国大人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受采访时所指,“传统生活空间里,对个体的诽谤没有那么大扩散力。但本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的诽谤在互联网中快速、广泛传播,受害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且破坏了广大公众的安全感”。11 


其次,在众多网暴案件中,“评论区”往往是重灾区,要持续完善对相关评论的后台事前审核及事后监管机制,如德国于2018年1月出台的《网络执行法》,“要求社交网络平台履行严格的治理义务,加大了平台的治理责任。该法要求社交平台使用详细的在线举报表单;必须在遭举报后24小时内删除明显的违法言论;在举报后7日内处理争议言论;必须提交关于治理非法言论的季度报告等。同时,为了敦促社交平台履行治理义务,对违法的平台最高可处5000万欧元的罚金。”12即一方面需要研发更有效的监管审查技术,另一方面,需要制定更完善的反网暴规范,推行网络评论“实名制”,完善举报、申诉机制,并即时清理不当言论、虚假言论、极端言论,让“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口号落到实处。


03

第三,要特别加强对

网络暴力的立法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受采访时指出:“司法机关在惩治网暴时,会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对应行为的定性,侮辱就是侮辱罪,诽谤就是诽谤罪。但网络暴力的危害性有自己的特点,例如会造成受害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直接导致受害人自杀身亡。对于这些方面,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认真研究司法对策。” 11


当前,“从整体立法体系来看,我国目前已有8部规制网络空间的专门立法(其中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21部涉及互联网法律规范的相关法律(其中包括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民法典》);从刑事立法层面来看,我国已有《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0部相关司法解释。”13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规范的滞后性日益明显,特别是面对日益泛滥的网络暴力问题,立法规范方面尚显不足,笔者认为,可对比参照德国2017年10月1日施行并于2021年6月修订的“社交网络法”制定出台我国的“社交网络法”,“本着‘言论有边界,平台有义务,个人有责任’治理思路,防止网络空间成为不法言论的大染缸。”12


另外,如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建议所言14,要结合时代发展,进一步完善关于专项惩治网络暴力的司法解释,并加大对网暴事件中“关键施暴者”的惩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要提起公诉,充分发挥好网络法治的“事后管理手段”,与“事前监督”相结合,共同建设“良法善治”的互联网生态。


“我认为网络空间不是虚拟空间,它已经成为我们重要的生活场域。伴随着大数据、元宇宙等概念及发展趋势,网络越来越深地介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法治研究不仅不能回避,而且要同步。”11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受采访时指出。


参考资料

[1]《舆情关注: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载微信公众号“文旅舆情观察”,2022年3月4日上传。


[2]《“按键伤人”不可取!网络暴力再次冲上热搜,这次是因为……》,载微信公众号“话匣子”,2022年3月7日上传。


[3]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嘘!别忽视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载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805A0DN5V00startextras=0_1d7ff4459e6d4&from=amptj,2022年3月8日访问。


[4] 米雪聊娱乐:《2021年七大网暴事件:舌虽无骨,亦能伤人,文不能言,字字诛心》,载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2924231050251692&wfr=spider&for=pc,2022年3月8日访问。


[5]《罗小猫猫子》,载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7%BD%97%E5%B0%8F%E7%8C%AB%E7%8C%AB%E5%AD%90/58896014?fr=aladdin ,2022年3月8日访问。


[6]《风声|江歌案:一个“网络暴力”集大成的典型案例》载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2022年1月11日上传。


[7]《抵制网络暴力需要科学精神》,载微信公众号“科技日报”,2022年3月8日上传。


[8]《人肉搜索(以互联网为媒介搜集关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载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A%BA%E8%82%89%E6%90%9C%E7%B4%A2/9698961?fr=aladdin,2022年3月8日访问。


[9]《对“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说不!》,载湖北法院网,https://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791256.shtml,2021年3月8日访问。


[10]《高艳东|保护个人信息应强化企业管理责任》,载微信公众号“数字法学”,2021年11月9日上传。


[11]《网暴造成社会性死亡,应关注其危害 | 对话全国人大代表贾宇》,载微信公众号“南方人物周刊”,2022年3月6日上传。


[12]《光明日报 | 高艳东:用法律手段遏制网暴言论》,载微信公众号“数字法学”,2022年2月23日上传。


[13]敬力嘉:《研究速递 | 网络暴力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武大网络治理研究院,2021年11月18日发布。


[14]《如何遏制网络暴力?人大代表这样建议……》,载微信公众号“四川日报”,2022年3月3日上传。



END


本文作者:梁嘉浩

本文编辑:钱依晴

本文审阅: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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