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刚︱苏轼《与钱济明》尺牍考略
朱之蕃 临李公麟画苏轼像 故宫博物院藏
本文原刊于《文艺研究》2022年第5期,责任编辑高小凡,如需转载,须经本刊编辑部授权。
摘 要 苏轼写给钱世雄的尺牍,被集为《与钱济明十六首》。通过对其文本来源和编排情况加以清理、辨析,并结合其他资料,可以考明新旧党争背景下的苏、钱交往之始末,以及苏轼临终时的某些细节。苏轼曾为钱氏之父写作哀词,在“乌台诗案”中成为罪证之一。钱氏亦受“诗案”连累,遭受处罚。至元祐年间,他发起了为“诗案”平反的活动,又因苏轼荐举而改秩京官。此后钱氏任职苏州,复遭新党迫害而罢官,居家常州,故于苏轼临终时得以追随身边。苏轼去世后,他继续与苏氏后人交往。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旧历七月二十八日)苏轼去世于常州,身边除家人外,尚有无畏禅师径山维琳、冰华居士钱世雄。笔者曾据苏轼尺牍,对维琳的事迹有所考辨1,本文亦参照苏轼尺牍,钩沉钱世雄生平及苏、钱交往之始末,同时对尺牍的文本来源与编排情况加以清理。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五三有《与钱济明十六首》2,张志烈等《苏轼全集校注》对此加以系年、注释,其注“钱济明”云:“钱世雄,字济明,号冰华居士,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元祐年间,任瀛州防御推官、户部检法官。绍圣年间,任苏州通判。参见杨时《冰华先生文集序》。”3按杨时虽有此序,但《冰华先生文集》今已不存。所幸钱氏同乡好友邹浩(1060—1111)的《道乡集》四十卷今存,从中能够获知不少有关钱氏的信息,与苏轼尺牍可以互参。由于《与钱济明十六首》皆作于苏轼居黄州后,兹先据其他资料稽考二人在此前的交往。
一、苏轼与钱公辅、钱世雄父子
邹浩《道乡集》中有《为钱济明跋书画卷尾》云:“紫微钱公,朝廷之名卿,乡邦之先生也。某从学时,公既殆矣,不及亲炙以为师,而与公之子通直为友,因得观公所书《遗教经》,以想见刚风特操之髣髴云。”4钱世雄的父亲钱公辅(1021—1072)是北宋中期的名臣,作为“乡邦之先生”而被后辈敬崇。邹浩与钱世雄为友,得见公辅手迹,故为作跋。
公辅字君倚,苏轼文集中也有一篇《跋钱君倚书遗教经》云:“钱公虽不学书,然观其书,知其为挺然忠信礼义人也。轼在杭州,与其子世雄为僚,因得观其所书佛《遗教经》刻石,峭峙有不回之势。”5钱世雄不仅保存其父手迹,还曾募工刻石,如果上引文本不误,则苏轼所跋的就是拓本。苏轼认为钱公辅在书法方面不够专业,但字如其人,体现了刚直的品格。这篇跋文也交代了苏轼与钱世雄开始交往,是因为在杭州共事。《与钱济明十六首》之三则透露了该跋文的写作时间:“曾托施宣德附书及《遗教经》跋尾,必达也……儿子明年二月赴德兴。”苏轼长子苏迈赴任德兴县尉,是元丰七年(1084)之事6,因此《苏轼全集校注》将这一首尺牍及其提到的《遗教经》跋文,都系于元丰六年,时苏轼在黄州,托人将跋文带给钱世雄。如此,则跋文中所谓“轼在杭州”,当指熙宁年间苏轼任杭州通判时。
苏轼是见过钱公辅的,熙宁四年(1071)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离京,赴杭州通判任,路经扬州时,作《广陵会三同舍各以其字为韵仍邀同赋》诗7,此“三同舍”为刘攽、孙洙、刘挚,诗中还提到一位“贤主人”,就是钱公辅,时知扬州。这些人都是因为与王安石政见不同而离朝外任,聚在一起正好互托知己。受钱公辅招待后不久,苏轼便到达杭州,开始与其子钱世雄交往。但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熙宁五年十一月庚申,钱公辅卒8。如此一来,钱世雄必须回到常州家中守制,故与苏轼同处杭州的时间并不长。
孔凡礼《苏轼年谱》书影,中华书局1998年版
然后,苏轼于熙宁七年离开杭州,赴密州知州任,途径常州,又见到了钱世雄,并应其请求而作《钱君倚哀词》9。这篇哀词在后来的“乌台诗案”中成为罪证之一,有苏轼的亲口交待被记录下来:
熙宁七年五月,轼自杭州通判,移知密州,道经常州,见钱公辅子世雄。公辅已身亡,世雄要轼作公辅哀辞。轼之意,除无讥讽外,云“载而之世之人兮,世悍坚而不答”,此言钱公辅为人方正,世人不能容……又云“子奄忽而不返兮,世混混吾焉则”,意以讥讽今时之人,正邪混淆,不分曲直,吾无所取则也。10
实际上,《钱君倚哀词》所吐露的旧党人士对政局的不满心声,仍是此前“三同舍”诗的延续。苏轼与钱氏父子的感情契合,毫无疑问是以相同的政治态度为基础的。迨至“乌台诗案”发生的元丰二年,苏轼是在湖州担任知州,钱世雄则为吴兴尉11,正好是其下属。苏轼因“诗案”而被贬谪黄州,钱世雄就因为接受过有讥讽内容的《钱君倚哀词》,被连累罚铜二十斤。《与钱济明十六首》所体现的二人书信交往,便是从苏轼谪居黄州时开始的。
二、《与钱济明十六首》的文本来源
孔凡礼校定《与钱济明十六首》的文本,是以明代茅维编《苏文忠公全集》为底本。在茅维之前,有两种现存的文献集中汇编苏轼的尺牍:一是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元刊残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其全本有清刊《纷欣阁丛书》本,依受书人为序编集;二是明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的“小简”部分(卷六三至八一),与明刊《东坡七集》本《东坡续集》的“书简”部分(卷四至七)面貌基本一致,按写作时地编排尺牍12。茅本《与钱济明十六首》的文本,都取自《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卷三《与钱济明》,但排列顺序以及各篇题下对写作时地的标注,则参考《重编东坡先生外集》而加以调整,这是茅维编定苏轼尺牍的基本方法。下面列表对照:
按茅维的编法,这十六首尺牍的写作时间是从绍圣元年(1094)苏轼在定州时开始的,但第三首实被《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编在黄州卷,且上文已引用其中提到苏迈将赴德兴尉的事,确应作于元丰六年。不过在《重编东坡先生外集》中,此篇的标题特异,不作“与钱济明”而作“与钱世雄”。茅维一时未能想起钱世雄就是钱济明,故《苏文忠公全集》中又另出《与钱世雄一首》,即此篇,且注明为黄州之作,显然录自《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孔凡礼发现这是重出,遂在《苏轼文集》卷五九删文留题,《苏轼全集校注》亦如此处理13。孔凡礼还从《晚香堂苏帖》发现另一篇苏轼致钱世雄的尺牍,认为也是元丰六年所作14。这样我们可以读到两首苏轼从黄州寄给钱世雄的尺牍。
苏轼《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卷三《与钱济明》,清《纷欣阁丛书》本
苏轼《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八一《与钱济明》,明刊本
茅维不但未发现《与钱世雄一首》就是《与钱济明十六首》之三,且将此篇误编于定州时段,除了疏忽外,重要的原因在于他编于定州时段的第一、二、三首,原即《东坡先生翰墨尺牍》的第10、11、12首,这三首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的。所以这个失误同他的操作方法有关,由于尊重《东坡先生翰墨尺牍》的文本,对没有把握确定写作时地的尺牍,便倾向于保留其在《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中原有的序列15。另外,这一首有“吴江宦况如何,僚佐有佳士否”之问,也易引起误解。“吴江”常被用来指称苏州,而钱世雄于绍圣初,即苏轼作《与钱济明十六首》之一、二首时,正担任苏州通判,则看起来三首似可连贯。然而《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的文本,此二句作“吴江官况如何,僚有佳士否”,我们确定该篇作于元丰六年,则钱世雄尚未脱离选调,他可能从吴兴尉调到苏州担任某一幕职,“僚有佳士否”问的是同僚,若作“僚佐”则易被理解为属下幕僚之意,仿佛钱氏已任通判了。实际上,钱任苏州通判须在元祐五年(1090)改官之后。
朱刚《苏轼十讲》书影,上海三联书店2019年版
十六首中并无元祐年间的尺牍,但钱世雄的确在这个旧党执政的时代获得改官。先是元祐二年昭雪了他受“乌台诗案”连累所蒙受的罪名,事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四,元祐二年正月乙丑纪事:
右司郎中范纯礼奏:“瀛州防御推官钱世雄等进状,理雪受苏轼讥讽文字案后罚铜事。元案内连坐官黄庭坚、周颁、颜复、盛侨、王汾、钱世雄、吴绾、王安上、杜子方、戚秉道、陈珪、王巩受苏轼谤讪诗不缴,罚铜二十斤,王诜隐讳上书诈不实,徒二年,追两官,合牵复。昨有旨,王诜诉雪文字不得收接。未敢看详。”三省进呈,王诜以尝追官,难从矜恕,黄庭坚等并特与除落。16
此时的钱世雄,尚任瀛州防御推官幕职,上状请求昭雪,获得朝廷同意,为大批连坐官员除落罪名。这件事的政治意义,实际就是为“乌台诗案”平反,但不是由贵为翰林学士的苏轼本人发起,而是从远在瀛州的一位幕职小官的诉求开始,颇见技巧。此事的成功,当然也为钱世雄的改官扫去了障碍。范祖禹《手记》有“钱世雄,元祐五年八月举,升陟,时权进奏院、户部检法官”17,可见他在元祐五年终于升秩京官。这除了历任于州县幕职所积累的劳资,还须有力的人物举荐,而起决定作用的举荐者,除了范祖禹,看来还有苏轼。
《道乡集》中有《代钱济明谢苏内翰启》《代钱济明谢敕局详定启》《代钱济明谢执政启》三篇,当为钱氏改官而作。其中反复言及:
久于迁调,固分所宜;跻以文阶,在恩非据……积年瑕疵,一日洗涤。乃自删修之职,获沾迁陟之荣。
荫先子之余恩,误明时之见录。纷纭百里,荐更赞佐之劳;荏苒十年,竟乏猷为之效。属缺员于删定,辱诸公之荐扬。越由冗散之中,参预讨论之末……脱折腰之选调,易寄禄之新阶。
犬马虽微,岂有裨于分职;乾坤洪造,遽获改于新阶……驱驰十载之余,泯灭一毫之补。因时核实,已逃废黜之严;择士修书,旋预讨论之末。18
由此可见,钱世雄并无科举功名,是由门荫入仕,所以自熙宁以来长期沉沦选海,“久于迁调”,“荐更赞佐之劳”,到元祐五年才获改官。当然在改官前,他已获得机会入京,参与编敕局修书。这三篇谢启,一致编敕局长官,一致执政官,自与对方的职掌相关,而另一篇所致的“苏内翰”,则必是关键的举荐人。我们看文中对他的描述:
伏遇某官,荷天大任,为民先知。学富惠施之五车,才迈正平之一鹗。言惟救弊,妙药石之所攻;志在尊君,挺松筠之不变。缘邅回于时命,顷流落于江湖。太白溪边,邀月同醉;屈原泽畔,散发行吟。曾无憔悴之容,自适盈虚之数。属宣室之欲见贾谊,而苍生之望起谢安。遂即赐环,委以持槖。俄膺内相之选,实为真宰之储。方且汲汲求才,勤勤接士。谓来绝足,宜朽骨以先收;思得武夫,虽怒蛙而犹式。是致无用,亦皆有成。异时严君,最辱推扬之助;今兹贱息,又蒙生育之私。荣萃一门,恩深九地。19
这位苏内翰,曾因批评时政,遭受挫折,流落江湖,而行吟自得,又曾对钱世雄的父亲加以“推扬之助”。毫无疑问,就是为钱公辅写过《钱君倚哀词》,后因“诗案”而贬居黄州,现任翰林学士的苏轼。因为他的荐举,门荫入仕的钱世雄才得以脱离选调,升秩京官,以北宋的选官制度为背景来看,确实是恩同生育。所以杨时《冰华先生文集序》称其“比壮,游东坡苏公之门……公以是取重于世,亦以是得罪于权要,废之终身,卒以穷死”20,当代人都知道钱世雄是苏轼门下之士。
朱刚《苏轼苏辙研究》书影,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这个时期苏轼与钱世雄相关的文字,还有孔凡礼辑《苏轼佚文汇编》卷六的一篇《题蔡君谟诗草》:“此蔡君谟《梦中》诗,真迹在济明家,笔力遒劲。元祐五年十月四日。”21这一段题跋,跟有关苏轼《天际乌云帖》的考证疑案相涉,过于复杂,此处暂不议及。可以确定的是,这里的“济明”就是钱世雄,钱家也确实收藏了蔡襄的墨迹,《道乡集》卷三二《为钱济明跋书画卷尾》,所跋书画共有四种,除钱公辅书《遗教经》外,还有蔡襄的“遗墨四轴”。另二种是秦观书《鹤赋》22和王诜画《柳溪渔浦小景》,秦和王都是苏轼、钱世雄共同的朋友。元祐五年十月的苏轼是在杭州知州任上,钱世雄则可能在京城,也可能暂回常州家中。无论如何,经过了元祐改官,这才有了绍圣年间的苏州通判钱世雄。
三、苏州通判钱世雄
《与钱济明十六首》之第一首,提到“老妻奄忽,遂已半年”,因苏轼之妻王闰之卒于元祐八年八月,故《苏轼全集校注》系此首于绍圣元年春。尺牍中又谓“闻两浙连熟,呻吟疮痍遂一洗矣”,似钱世雄已在苏州(北宋苏州属两浙路)。接着第二首感谢钱氏“寄惠洞庭珍苞”,亦是苏州之物,苏轼回赠以亲书“《松醪》一赋”,则指《中山松醪赋》,作于定州。这二首在《重编东坡先生外集》中自为一组。第三首应是元丰六年作,已详上文。
第四、五首,茅维标注为苏轼惠州之作,《苏轼全集校注》都系绍圣二年。《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七五惠州《与钱济明》题下有三首,文本上是将茅维编定的第五首拆为两首,内容一致。这也是茅维取《东坡先生翰墨尺牍》文本而遵《重编东坡先生外集》排序的一个例子。苏轼在尺牍中感谢钱氏专门派人远来问候,并送达书信。这可能不止一次,但其中有一次,所派之人为第五首中说到的卓契顺。苏轼有多篇文字涉及卓契顺23,其中《与程正辅七十一首》之七十云:“苏州钱倅差一般家人,又借惠力院一行者契顺,来与宜兴通问。万里劳人,甚愧其意。”24这里明确将钱世雄称为“苏州钱倅”,即苏州通判。
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主编《苏轼全集校注》书影,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自第六首以下,茅维标注“以下俱北归”,时间一下跳到了建中靖国元年。此前苏轼经历了从惠州再贬儋州的艰难旅程,通信愈为不便,而钱世雄也失去了苏州通判之职,乃至下狱、闲废。北宋笔记《墨庄漫录》卷一云:
吕温卿为浙漕,既起钱济明狱,又发廖明略事,二人皆废斥。复欲网罗参寥,未有以中之。会有僧与参寥有隙,言参寥度牒冒名。盖参寥本名“昙潜”,因子瞻改曰“道潜”。温卿索牒验之,信然,竟坐刑之,归俗、编管兖州。未几,温卿亦为孙杰鼎臣发其赃滥系狱。人以为灾人者,人必反灾之。25
吕温卿是新党吕惠卿之弟,旧党皆目之为“凶人”,而此段中被他陷害的钱世雄、廖正一、参寥子,都与苏轼关系亲切,显然成了新旧党争的牺牲品。检《续资治通鉴长编》,未载钱、廖之狱的详情,但在卷五〇二“元符元年(1098)九月丙寅”条下,则记录了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告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使吕温卿违法之事26;卷五〇三“元符元年十月丁亥”条下又载:
御史中丞安惇言:“淮南两浙察访司按察吕温卿托江都知县吕振买部民宅基等事,臣曾论奏,选官鞫治,至今未蒙指挥。”诏朝请郎曾镇往扬州置司推勘。27
由此,吕温卿自己也下狱,不久便贬死舒州。《墨庄漫录》所谓“吕温卿为浙漕”,当指其担任“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使”而言,此前他曾为“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二〇:
绍圣元年六月十四日,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吕温卿言:“监司所以纠绳郡县,而元祐初所用多昏老疲懦,是致吏事隳废,财用窘乏。齐州自元祐元年至八年终,茶盐酒税比祖额共亏四十万九千余贯。以一州推之,则天下可知。欲乞立法,考察惩劝。”诏京东路转运司具元祐元年至八年终本路盐茶酒税并课利场务等,比祖额亏欠数以闻。28
从这一条记载,基本上可以察见吕温卿担任漕使所采取的强硬手段。吕氏兄弟是新党一系列财政措施的设计人,这些措施如不严格执行,“新法”就不能达成“富国”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效能。显然吕温卿认为,元祐以来占据各地监司守令职位的旧党官僚,“昏老疲懦”,不能认真执法,以致税收比“祖额”亏欠太多。所以,在他能行使职权的范围内,势必要严加考核,如《孙公谈圃》卷中有云,苏颂“知扬州日,吕温卿出使,杖孔目官以下四十余人,公怡然一听所为”29。按苏颂乃元祐宰相,再知扬州正在绍圣年间,其僚属四十余人被杖,吕氏之严厉由此可见一斑。他连前朝宰相都不放在眼里,则苏州通判钱世雄、常州知州廖正一自然不能逃脱他的责罚。从某种角度说,财政收入的增加是“新法”效能的证明,也是新党在政治上立足的根基,因此新党实际上是需要这类“凶人”去落实政策的,但“凶人”易招人怨,加上吕温卿本人也有贪赃之嫌,故也被用尽则弃,成为牺牲。
苏轼 渡海帖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既然吕温卿下狱是在元符元年十月,则所谓“钱济明狱”当在此前。不过《道乡集》中有《祥光记》云:“绍圣三年冬,故知制诰晋陵钱公夫人文安郡君施氏卒。”30此谓钱世雄之母卒,如果此时钱尚在任上,亦须离职守制,不合“废斥”之说了。由此看来,“钱济明狱”当发生在绍圣二、三年间。自此以后,我们不再看到钱世雄任官的记载,苏州通判应是他最后的官职。《道乡集》又载《济明不预虎丘之游作此寄之》《再用前韵答济明见和》二诗,其中说济明“更携余刃佐方州”,当是其任苏州通判时,又云“老奸不复潜封内,佳句终然到笔头”31,邹浩对钱世雄的政绩,评价是不错的。杨时《冰华先生文集序》更云:“公初在平江,虽为郡贰,而政实在公出。老奸巨猾,屏气惕息,摧伏不敢逞,而善良有所怙。已而为有力者所困,不得尽其所欲为者,士论至今惜之,而邦人之思愈久而不能忘也。”32
四、“坡仙之终”
《与钱济明十六首》第六首以下,茅维都排在“北归”时段,与《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大体一致,但具体文本和顺序略有差异。在《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七九,第六、第十、第七,此三首为《答钱济明》一组,《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也将这三首连在一起的。第六首谓“去年海南得所寄异士太清中丹一丸……数日后又得迨赉来手书,今又领教诲及近诗数纸”,确是元符三年离开海南岛后,次年即建中靖国元年所作,苏轼于该年正月翻过南岭,进入今江西境内,而钱世雄此前已屡次问候,苏轼则回信肯定他“谪居以来探道著书,云升川增”,看来已了解对方的情况。“探道著书,云升川增”之语后来被杨时《冰华先生文集序》引录,作为对钱氏的定评。第十首云“某已到虔州,二月十间方离此”,可见写作时尚在正月,以舟行,须待春水稍涨才能继续旅程。此时苏轼打算“决往常州居住”,因此拜托钱氏为他寻觅住所。接下来第七首云“忽闻公有闺门之戚”,谓钱世雄丧妻,故加以慰问,并约钱至金山相见。《春渚纪闻》卷六有“坡仙之终”一条,引录了钱世雄的一段跋文:
冰华居士钱济明丈,尝跋施纯叟藏先生帖后云:建中靖国元年,先生以玉局还自岭海,四月自当涂寄十一诗,且约同程德孺至金山相候。既往迓之,遂决议为毗陵之居。六月自仪真避疾渡江,再见于奔牛埭,先生独卧榻上,徐起谓某曰:“万里生还,乃以后事相托也。惟吾子由,自再贬及归,不复一见而决,此痛难堪。”余无言者,久之复曰:“某前在海外,了得《易》《书》《论语》三书,今尽以付子,愿勿以示人,三十年后,会有知者。”因取藏箧,欲开而钥失匙。某曰:“某获侍言,方自此始,何遽及是也?”即迁寓孙氏馆,日往造见,见必移时,慨然追论往事,且及人,间出岭海诗文相示,时发一笑,觉眉宇间秀爽之气照映坐人。七月十二日,疾少间,曰:“今日有意,喜近笔研,试为济明戏书数纸。”遂书惠州《江月》五诗。明日又得《跋桂酒颂》。自尔疾稍增,至十五日而终。33
这一段跋文颇可与苏轼尺牍相参照。按钱世雄的回忆,约见于金山是此年四月苏轼行至当涂时的事,则尺牍之第七首作于四月。
第八、第九与第十一、第十二首,在《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八〇亦为《答钱济明》一组,且以第十二首文本置于第十一首之前,合为一首。第八首的内容,主要是夸赞钱世雄寄来的诗,然后又提及金山之约,等待见面详谈。看来已获钱氏同意至金山相候,则写作时间当在第七首稍后不久。第九首没有详细的时间信息,但谈及重要的事:
某启,得来书,乃知廖明略复官,参寥落发,张嘉父《春秋》博士,皆一时庆幸。独吾济明尚未,何也?想必在旦夕。
苏轼从钱世雄的信中得知,当年被吕温卿迫害的人大都获得平反,便安慰钱氏,认为他的平反也不远了。预料钱氏将被重新起用的话,第十首中也有几句,且亦问及“张嘉父今安在”,大概茅维看到这些内容与第九首相近,故将第十首移编其后。但第十首很明显作于正月在虔州时,移编于此确属失误。不妨推测,正因为苏轼在更早寄出的第十首中问到了“张嘉父今安在”,钱世雄才会在回信中特意报告张嘉父的情况,然后第九首中有了“得来书,乃知……张嘉父《春秋》博士”的说法,如此更显得顺理成章。至于第十一、十二首,则表露了苏轼的心理矛盾:苏辙要他去许州相聚,他自己则想归老常州,究竟该去何处?第十二首说“当俟面议决之”,第十一首也提及“刘道人若能同济明来会”云云,可见这两首无论是否合作一首,都应作于金山会面之前,故《苏轼全集校注》皆系四、五月间。会面之后,苏轼就决定赴常州了,从第十一首看,钱世雄已预先为他看好了一处“孙君宅子”,苏轼也表示满意。后来苏轼就卒于此宅,离他当年为钱公辅作《钱君倚哀词》的地方,应不甚远。
王水照、朱刚《苏轼评传》书影,长江文艺出版社2019年版
第十三首以下四首,都作于苏轼到常州后,在《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八一也自为《与钱济明》一组。不过,《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的文本将第十三、十四首合为一首,且置于第十六、十五首之后,排列顺序正好相反。《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卷三则将第十三、十四首分开,但排列顺序也与《重编东坡先生外集》近同,不知茅维为何要将顺序倒转。按《春渚纪闻》所录的钱世雄回忆,苏轼六月至常州,已预感自己不久人世,见到钱世雄便托付后事。然后住进孙氏宅,钱“日往造见,见必移时”,每日去探望相谈,直至苏轼离世。由此看来,第十六首除诉说病况,自开药方外,末云“到此,诸亲知所饷无一留者,独拜蒸作之馈,切望止此而已”,意思是我谢绝了很多人送来的食品,独留下你的,但希望也不要再送了,显然是刚到常州时的说法。第十五首因当地旱情,取家藏画龙祈雨,要钱世雄也来烧一炷香,实际上可能是邀请来访的意思。第十三、十四首则与“日往造见”之说相应,既云“俟从者见临,乃面论也”,又云“不倦,日例见顾为望”,可见每天见面的情形已经延续成例。虽然这几首尺牍中都没有明确的时间信息,但从语气看,其前后顺序按《重编东坡先生外集》那样排列是更合理的,茅维倒转之,非是。
苏轼临终地,江苏常州藤花旧馆遗址
由是,钱世雄的“日往造见”,看来常由苏轼主动邀请。依《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的排列顺序,苏轼尺牍中留给钱世雄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一点都“不倦”,盼你“日例见顾”。苏轼虽称谪仙,其实留恋人间,而且是一个特别喜欢跟朋友交流的人,即便大限将至,也一定不堪孤卧病榻。所以,苏轼的历代读者大多对钱世雄抱持一份敬意,感谢他陪伴了坡仙在世的最后一程。
五、苏轼去世后的钱世雄
有关钱世雄的记述,时间上在苏轼去世以后的,史料中还能找到几条,附记于此。首先是何薳《春渚纪闻》卷六摘录了钱世雄祭苏轼文的一联:
薳一日谒冰华丈于其所居烟雨堂,语次,偶诵人祭先生文,至“降邹阳于十三世,天岂偶然;继孟轲于五百年,吾无间也”之句,冰华笑曰:“此老夫所为者。”因请降邹阳事。冰华云:元祐初,刘贡父梦至一官府,案间文轴甚多,偶取一轴展视,云“在宋为苏某”,逆数而上十三世,云“在西汉为邹阳”。盖如黄帝时为火师,周朝为柱下史,只一老聃也。34
何薳看来与钱世雄熟识,不过此处“邹阳于十三世”的典故,如果他自己不解释,应该没人能懂。
陈师道祖父陈洎,留下一个诗卷,陈氏子孙请很多名人为之题跋,其中也有钱世雄的《跋陈洎自书诗卷后》:“世雄窃服吏部陈公之贤,与令德之孙,有以显荣其后,皆见于名卿伟人之所论载,几于成书矣,世雄不复形容其略。独念元丰壬戌年间,初识传道于松陵,获见此书,又三年,一邂逅无己于京师,今廿有二年矣,而二君皆以不遇卒。崇宁癸未端午,传道之子孝友,复抱此书泣以相过。抚卷悲怿,益以知臧孙之有后。窃意此书自是与陈氏之祖孙隐矣,疑其可自致于斗牛间者,金石所不能碍也。南兰陵钱世雄谨书。”35此篇作于崇宁二年(1103),时陈师道已卒。按钱氏自述,约在元丰末与陈师道在京师见过一面。
释惠洪也见过钱世雄,其《石门文字禅》中有《钱济明作轩于古井旁名冰华赋此》:“刮地阴风剪玉尘,那知此井解藏春。折胶堕指嗟时事,秀骨温颜似主人。碧甃湛明堪数发,小轩深静可收身。超然高趣真难及,浪士愚溪一笑新。”36按周裕锴的推测,此诗当作于大观二年(1108)37。
朱刚《唐宋诗歌与佛教文艺论集》书影,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苏轼去世后,其长子苏迈仍与钱世雄交往,《全宋文》辑录了苏迈的《题郑天觉画》:“郑天觉自除直殿以后,笔力骤进,无一点画工俗韵,比来士人中罕见出其右者。为冰华居士钱济明作《明皇幸蜀图》,又作《单于并骑图》,皆清绝可人。予从冰华求此一轴,以光画箧。大观三年八月十日,眉山苏迈伯达书。”38大观三年钱世雄尚在世。杨时作《冰华先生文集序》的时候,钱已去世,但此序未署写作时间,按杨时卒于南宋初绍兴五年(1135)推测,钱世雄大约卒于北宋末。
《冰华先生文集序》提到钱世雄有一子,名钱诩。他还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同乡的胡交修,见孙觌《宋故端明殿学士左朝散大夫致仕安定郡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赐紫金鱼袋赠左中大夫胡公行状》39。据考,胡交修与李之仪夫人胡淑修、苏辙外孙女“小二娘”的丈夫胡仁修,当是从兄弟姊妹40。算起来,苏轼与钱世雄还有一点点姻亲关系。
注释
1 朱刚:《苏轼与云门宗禅僧尺牍考辨》,《苏轼苏辙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90页。
2 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49—1556页。
3 5 9 13 21 24 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主编:《苏轼全集校注》,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808页,第7824页,第7078页,第6507页,第8738页,第6053页。本文所引苏轼《与钱济明十六首》,皆据此本。
4 邹浩:《道乡集》卷三二,明成化六年(1470)刻本。
6 11 14 23 孔凡礼:《苏轼年谱》,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632页,第435页,第576页,第1191页。
7 冯应榴:《苏轼诗集合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8 16 26 27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242页,第3722页,第4700页,第4705页。
10 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为钱公辅作哀辞”条,《丛书集成初编》第78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页。
12 参见朱刚:《东坡尺牍的版本问题》,《苏轼苏辙研究》,第65页。
15 这种操作方法,也见于茅维对《与滕达道六十八首》尺牍的排序,详细请参见朱刚:《苏轼与滕达道尺牍考辨》,《苏轼苏辙研究》,第142页。
17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98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90页。
18 19 邹浩:《道乡集》卷二四。
20 32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24册,第258页,第258页。
22 按即秦观《叹二鹤赋》,主旨是夸奖钱公辅,参见徐培均:《淮海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25 张邦基:《墨庄漫录》,《全宋笔记》第3编第9册,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28 刘琳等标点:《宋会要辑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428页。
29 孙升:《孙公谈圃》,《全宋笔记》第2编第1册,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第153页。
30 邹浩:《道乡集》卷二五。
31 邹浩:《道乡集》卷九。
33 何薳:《春渚纪闻》,《全宋笔记》第3编第3册,第237页。按苏轼卒于七月二十八日,文末“至十五日而终”,或许是“又过了十五天”的意思。
34 何薳:《春渚纪闻》,《全宋笔记》第3编第3册,第238页。
35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28册,第256页。
36 释惠洪:《石门文字禅》卷一一,四部丛刊景明径山寺本。
37 周裕锴:《宋僧惠洪行履著述编年总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34页。
38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31册,第31页。
39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60册,第443页。
40 参见朱刚:《“小二娘”考——苏轼〈与胡郎仁修〉三简释读》,《苏轼苏辙研究》,第131页。
*文中配图均由作者提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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