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南昌开出首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已于2020年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
这标志着
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正式步入强制时代。
1月26日下午,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恒茂国际华城小区的恒兴物业开出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这是《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后,我市首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按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20〕156号)文件精神,1月18日下午,西湖区丁公路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对辖区内物业进行指导督查。经排查发现:恒兴物业未按照要求每300户建设1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并未配备专职督导员,没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台账;未做到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物业小区未配置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暂存点。为此,丁公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物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按照文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而该物业称,垃圾分类工作投入过大,没有充裕的资金,无法配合工作,当时拒绝签收。
丁公路街道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西湖区垃分办。1月21日,西湖区垃分办联合丁公路街道,再次在恒茂社区召开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议,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多方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协调。而该物业仍然坚称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困难,无法完成。
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管理责任人未履行条例职责内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处罚。丁公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物业签收的《整改通知书》呈递西湖区垃分办,物业也表示将根据条例积极配合整改到位。
|来源:全媒体记者 万晓霞、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审校:邓桃英|核发:吴菡芹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