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社会
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学习宣传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晨读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高举宪法旗帜,我校于12月4日9:20在南门举办了“宪法晨读活动”。
▲ 同学们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宪法的性质
宪法在我国法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一直以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为了使举国上下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活动伊始,宣讲人宣读了此次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活动目的与活动流程。
▲ 宪法晨读活动现场
//
宪法
//
//
晨读
//
▲ 涂自然同学带领同学们朗读宪法条文
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了引导大学生弘扬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法学院学生会、美术学院学生会、法律协会、动漫画设计协会在12月4日上午联合举办了宪法日宣传活动。
▲ 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
活动中,负责人员挂起宣传海报,给过往的同学派发宣传单,迎着凛冽的寒风进行宪法的讲解说明,过往同学驻足认真聆听学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 宪法宣传海报展
▲ 来往同学们积极学习宪法精神
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决定》规定要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既符合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又具有付诸实施的行动可能性。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4日正式实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通过这次宪法宣传日活动,同学们深刻地理解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政治决心的一个展示,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上是严肃真诚且坚定的。这次活动很好地弘扬了法治精神,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要意识。
图文来源 |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