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难底层老百姓,他们总是振振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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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失联了呢
前几天就看到这个新闻了。
虽然早就做好了“这个荒谬的社会发生什么荒谬的事情都不足为奇”的心理建设,但看到一个新的荒谬事件发生时,内心还是会震动一下。
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乐清陈女士的父亲病故,遗体于7月12日下午3点多被送往殡仪馆。
火化完之后,骨灰暂存在殡仪馆,陈女士便在饭店摆了两桌酒席,来宴请亲朋好友。
万万没想到,这一宴请却请出了问题。
7月14号,去领骨灰时,陈女士却被村干部通知,父亲的骨灰需要被扣押3个小时,9点半以后才能领取。而且,陈女士领取押金时,又被告知要罚款5000元。
办个丧事,只是摆了两桌酒,不但被罚5000元,还被扣留去世老人的骨灰3个小时,我以为这么离谱的事情被曝光之后,当地有关部门会出来澄清或道歉。
但他们的回应,每一个都震惊我。
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都回应称:
遗体如果没送殡仪馆,可以摆不超过五桌酒席;但送殡仪馆后,就不能摆酒席。
而更离谱的是,他们还亲口承认:
“对于此项规定,无法律依据,上级部门规定。”
而乐清市民政局则表示:
“5000元不是罚款,是丧事简办的保证金,不属于政策,(而是)属于村规民约。”
那5000元罚款,或者说“保证金”去了哪里呢?乐清市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回应更绝:
殡仪馆是服务单位,上级有要求就根据上级要求处理,“押金5000元最初是交给乡镇,钱去哪了殡仪馆真不知道,家属可以去问街道。”
他们口口声声说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去搜了一下,还真找到了上面的规定。
乐清市政府网2020年就有报道,说自2017年乐清向千年陋习全面宣战以来,经过三年努力,丧葬礼俗“五个不超”“五个禁止”“五个规定”等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丧事简办、文明办丧成为新风尚。
和办酒席有关的“五个不超”规定,是这样的:
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
有没有法律依据另说,即使按照乐清市“五个不超”的村规民约,陈女士摆两桌酒席,也是符合规定的。
那,罚款的依据又何在呢?
而且,“五个不超”说的是“丧事活动期间”都可以办5桌以内酒席,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却说遗体送往殡仪馆后不能摆席,难道他们认为遗体送往殡仪馆之后就不属于“丧事活动期间”了吗?
还是说,自己颁布、自己承认的村规民约可以不用管,是黑是白,全凭他们一张嘴?
丧事简办,移风易俗,可以理解,但是,两桌还不够简吗?别说办丧事了,就是自己家吃个饭,人多的家庭都能凑个三四桌。难道乐清市的那些人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亲人?
我看到媒体都在说,规定不能违背人情义理,要尊重逝者家属与亲人的人之常情,正常的追思活动不应受限制。
话说得漂亮,但问题其实并不在这里。
罚款5000元,扣留骨灰3小时,有没有法律依据,暂且不说;以村规民约为由擅自罚款,是不是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也暂且不说。
就只说他们拿来做挡箭牌的“村规民约”,他们也并没有遵守,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法律上退了,人情上退了,节节败退,一退再退,最后退无可退,就只能接受为你好的“村规民约”,你们说啥就是啥吧。
可是,临到头上,他们甚至连这个自己搞出来的“村规民约”,也并不打算遵守。
任凭他们上下嘴唇一合,说你违规就违规了,还能振振有词给你整出合情合理的理由。说黑就是黑,说白就是白,反正,错的总归是你。
只是,我在想,如果陈女士是当官的,他们还敢罚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