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聚焦】 人社部印发《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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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
共青团中央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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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具体情形和保障措施,并提出实施要求。
青创宝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青们注意了!又一项好政策来了,青们可要抓住机会哟~
当真厉害了!生活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好时代,到处都能感受到政府对创新创业的扶持!
创客
青创宝
哈哈,快来看看此次人社部发布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吧~
激发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干事创业热情
《指导意见》着眼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明确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4种情形和支持鼓励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等等。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同创新创业方式应采取的人事管理办法,并提出事业单位可与创新创业专技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
明确不同创新创业方式
人事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
要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同时,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技术型人才可是创业路上必不可少的呀,这样一来也会有更多技术型人才与我们一起在创业路上共同奋斗了吧!
创客
青创宝
“双创”时代,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创造青春,成就梦想!有了国家的大力支持,青们会有更多保障呦~
素材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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