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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

2017-08-22 甘肃省司法厅

     根据《嘉峪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嘉峪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8月14日,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邀请司法局基层科、依法治理科负责人一同对2017年已结的75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自查评查。

 

    评查主要针对案卷装订是否整齐、规范,案卷装订顺序是否颠倒、不合程序;案卷装订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法律文书签写日期是否符合逻辑规范;是否存在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文书填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笔误、漏填签名、日期等现象;律师代理意见是否严谨、用词是否规范、当事人是否满意等方面开展。

 

    经过评查发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文书签写日期符合逻辑规范;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严谨规范,案件圆满解决;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存在个别细节问题:如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法律文书不够规范,辩护(代理)意见内容简单,格式文书内容填写不够完善,案卷装订有待进一步加强。

 

    市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以此次自查评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突破口,结合全局“三纠三促”和“比学赶促”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工作对于保障案件质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强化担当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整改,真正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案件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综合编辑:甘肃省司法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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