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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动态】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2017-08-25 甘肃省司法厅

     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援助力度,热情、主动、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在团区委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站,认真开展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接待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不断扩大受援面和公众知晓率,降低援助标准和门槛,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本着“应援必援、能援尽援”的原则,争取在第一时间受理,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提供了条件和便利。


    创新服务载体,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服务路径。以“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平台,为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在“秦州司法网”设立《在线法律援助》子栏目,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使广大未成年人能便捷地获取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和帮助。


    畅通服务渠道,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落实便民措施,坚持优先受理和指派,并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卡”、公布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等加强案件的跟踪监督,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援助案件的回访,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零投诉。在进行各类非诉讼调处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积极承办指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均安排专人接受函件、办理手续,并对办理情况实行跟踪监督,保证办案质量,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院指定辩护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件,检察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42件,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38件。


    认真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始终把未成年人列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近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2件,受援人数达100多人,为未成年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约150件,减免代理、代书费25万余元,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信息来源:甘肃司法网

综合编辑:甘肃省司法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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