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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着力锻造“六支队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17-08-25 甘肃省司法厅

     近年来,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工作职能,以全面建设“六支队伍”为抓手,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有了显著提高。


    一是狠抓律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律师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养成,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省、市律协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会及各类业务培训班,鼓励律师参加学历教育,全力提高律师服务社会能力。全县14名律师为各乡(镇)40个法律服务点担任义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契机,成立了雪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3名失联党员回归了组织,并选派县司法局先进党员到律所担任指导员,协助律所党支部做好党员律师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等工作。


    二是狠抓公证队伍建设。结合周一业务学习、周三法规政策学习日,采取集中组织学与个人分散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公证人员“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加强人才培养,积极选派公证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执业继续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力求规范化、合理化。充分发挥公证的提前排除、事前预防和公正证明的积极作用,以全县重点工作和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为重点,主动介入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民事行为和法律事务中,全面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在工程招投标、涉及民生问题的社会建设中,公证业务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开展工作,规范了建设行为,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是狠抓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积极选派法律援助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奉献精神,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了网络体系。在原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八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在民政、人社、妇联、人武部等8个单位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各村(社区)建立了113个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乡村调解组织全覆盖。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妇联、交通道路、劳动争议、安全生产、消费领域等14个领域及旅游区等3个区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同时依托县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形成了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和区域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选聘能力强、素质高、热心调解业务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现场指导、案件点评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各级人民调解员调解苗头性、常见性、敏感性矛盾纠纷和发现潜在矛盾问题的能力素质明显提高。


    五是狠抓特殊人群管理队伍建设。整合各类服务和管理资源,着力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建立了以综治、司法、公安、民政、社保、卫生以及青团妇女组织工作人员为主的专业工作队伍;建立了以退休老干部、大学毕业生、心理学教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以社区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治安联防员等为主的信息联络员队伍,特群工作力量不断壮大,工作网络不断健全。


    六是狠抓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普法讲师团队伍。整合政法系统、重点执法单位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等资源组建了一支高素质普法讲师团队伍。讲师团成员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群众等重点普法对象,深入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健全法制副校长队伍。从政法部门中选择优秀干警,为全县12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配备率100%;充实普法联络员队伍。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了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各个队伍以法治肃南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了法制讲座、“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体检”进乡村、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等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终端”的“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群众通过手机二维码实现了与律师、公证人员的互动和业务预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通过有声有色的普法宣传,全面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宣法的积极性,增强了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建设“平安肃南”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甘肃司法网

综合编辑:甘肃省司法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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