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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社区服刑人员化身“交通文明劝导员” 助推志愿服务“正能量”

2017-08-25 甘肃省司法厅

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


       8月23日下午,在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路口,活跃着一支特殊的志愿者队伍,他们身穿红马甲,手持文明劝导小旗子,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对过往行人进行宣传,倡导行人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在他们的劝说下,很多过马路的群众纷纷按照红绿灯指示文明通行,看到个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即被现场制止,路人走斑马线安全有序,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点赞。这群特殊的志愿者就是西固区司法局先锋路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提高全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先锋路司法所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为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一理念,从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入手,把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公益活动服务等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既有效保障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教育学习和社会公益劳动服务时间,又培养了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自觉做遵守社会公德的合法公民,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创新社区矫正模式,把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转化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因素,一方面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社会归属感,让他们成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文明建设的受教育者、创文法治宣传的传播者,另一方面也能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的人自觉加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志愿服务中来,有效促进文明城市的创建。     

信息来源:兰州市司法局、西固区司法局

综合编辑:甘肃省司法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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