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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云南人大 2023-12-28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新疆考察调研期间,在吐鲁番葡萄沟看到葡萄品种纷繁、琳琅满目,风趣地说:“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但有掉葡萄的事。”在乌鲁木齐天山区固原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群银发老人载歌载舞,朝气蓬勃,习近平总书记祝福他们:“幸福生活日久天长!”今天的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新疆的发展成就,正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人人享有幸福生活,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美好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他每次去地方考察,都要仔细询问当地群众生活过得好不好、收入怎么样。这种念兹在兹的人民情怀,正是中国人权观的集中体现。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人权落实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


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坚持全方位维护和保障人权,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比如,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将之前从属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环境权利”独立成章。《“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环境”作为五大领域之一,突出体现了保护健康环境权的理念。据统计,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目标超额完成,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双超90%。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空气更清新了,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很大改善。


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切实加强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对口支援以及制定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等战略举措,坚决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重保护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数据库,设立并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56个民族,一个也不能少。过去脱贫攻坚奔小康是这样,我们奔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也是这样”。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就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是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如今,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在中华大地上已得到了最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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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习时报 | 作者:戴菁

编辑:李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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