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保山两级法院集中宣判7起毒品犯罪案件 8名毒贩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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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上午9时许,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许新国运输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由此拉开本次保山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的序幕。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保山中院、施甸县法院、腾冲市法院分别对7起毒品犯罪案件的8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10441.7克。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例一
走私、运输3372克毒品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案件概况
被告人王高峰和被告人王迪分别受人指使各自携带毒品从缅甸老街走私、运输前往中国大理。
2018年7月13日,二人携带毒品从缅甸走私入境至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同月14日,二人携带毒品乘坐汽车从南伞前往祥云,17时许,途经临沧市云县三江半岛小区外公路边时被侦查人员现场查获,当场从王高峰携带的密码箱夹层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袋,净重1985克; 从王迪携带的编织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34颗,净重1387克。
一审裁判(保山中院)
被告人王高峰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迪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卖毒品
多人多次属情节严重
案件概况
被告人杨开免系吸毒人员,其以贩养吸,在帮其他吸毒人员购买毒品过程中,每次留下1至2粒毒品供自己吸食或是获取居中买入卖出的价差,牟取非法利益,已查实其向3人4次零星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8粒约2.611克。
一审裁判(施甸法院)
被告人杨开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例三
贩卖鸦片获刑10年
案件概况
2018年1月份、12月份期间,被告人杨发科在云南省腾冲市曲石镇范围内分别以人民币400元、300元的价格将毒品鸦片贩卖给他人吸食,经侦查实验,贩卖的毒品鸦片数量约为23.27克。2019年1月3日,杨发科被抓获,当场查获毒品鸦片933.19克。
一审裁判(腾冲法院)
被告人杨发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保山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打击的指导思想,保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
统计数据
2019年1月至今
保山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39件
审结216件
较去年同期相比
案件数下降14.6%
目前毒品犯罪案件
占保山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数的25.75%
同比下降4.3%
来源: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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