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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案】伪造“社区居住证明”提交法庭 有什么后果?

云南高院 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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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更多赔偿

伪造证据提交给法庭

这可行吗?

答案当然是

NO!


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伪造“社区居住证明”证据的当事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并对当事人段某罚款1000元。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因管理不善,段某之妻及长子被李某家院墙倒塌砸中身亡。2019年7月,段某以李某等人为被告向鲁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阶段,段某为获取更多赔偿,遂通过网络伪造了一份“社区居住证明”编造其系城镇户口的目的,随后段某将伪造证据一并提交法庭。


鲁甸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庭前准备阶段发现疑点,经调查核实后确定,段某提交的“社区居住证明”证据材料系伪造,当事人段某也承认其为获取更多赔偿款而伪造证据的事实。


处理经过


法院认为,段某在诉讼中不诚信诉讼、伪造重要证据的行为应当依法惩处,考虑到该证据系开庭前被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遂依法对段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段某已经将该罚款交纳完毕。


法官寄语


在诉讼当中选择说谎,选择不诚信,背后无非是利益在做推手。可是,我们绝不能纵容这种虚假诉讼,因为它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又消解了司法权威、损害了司法公信,进而助推社会失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实现自己的非法利益而故意向法庭进行虚假陈述、提供伪造证据,就应受到法律的处罚。


来源:鲁甸县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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