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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伪权利

安娜 TM 安娜的三千乱话 2019-10-06


文丨安娜

排排坐,读数字,从老大美帝开始。

2000年至2010年这10年间,美国对穷人的社会福利增加了89%,从2000年的3424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 6475亿美元。

增幅最大的是儿童抵税额。就是说,人,不怕穷,只要生理正常,生孩子就可以解决贫穷难题。

美老大如同全能保母,补贴穷人生完孩子后,孩子病了,头痛脑热,老大又立即贴心地送上儿童医保方案,10年间此项福利增加483%

好了,生完病,穷人说:“老大,我饿”。

完美保母温柔回应:“宝宝不急,我知道对你们来说,吃饭是最大的Human rights”。所以,这10年间,保母给穷人吃饭的费用增加了208%.

热泪盈眶。

慈悲柔软,心怀弱者的人们,创造了五花八门的人的权利。罗斯福七十几年前顺势在国会大厦前喊出了响彻寰宇的四大权利: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

仔细推敲一下,这四大权利真的正当吗?

权利指每个人与生俱来、天然正当的权益,表现为每个人在自己的产权内,有权自由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比如,财产所有者可以占有、使用和处置(包括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财产所有者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比如要求侵犯者赔偿,反抗侵犯行为。

换一句话说,只有从财产权开始逻辑演绎的,才是真权利,所有不是依附于财产权的权利都是伪权利。

比如,言论自由的权利,只能在自己的产权范围内才拥有。你没有权利跑到别人家的墙上喷涂标语口号,没有权利跑到私人拥有的商场里拉起横幅发表演讲,这些行动一旦发生,都是实实在在地侵犯他人的产权。

至于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权利,最直观的解读,一个人每天躺在家里,不事生产,当然会轻松导致生存物质上的匮乏。物质上若不被满足,生存恐惧自然立即跟上。

另外,如何定义匮乏和恐惧?我除了牛奶和火腿不够,还缺冰箱彩电和一幢房子。

恐惧又怎么算,如果仅仅害怕人走在路上被打死,钱存在银行被蒸发,辛苦开个厂子被封门,这还能理解。有人怕自己太丑交不到女朋友,怕能力太差被老板开除,那怎么办?

如果人们真有免于匮乏和恐惧的权利,等于说,总有一些人,不工作不生产,也一样可以愉快地活下去。那谁来喂养他们?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人要为他们的生活买单。替他们买单的人,正是那些被强制纳税的人,福利越高,缴税越多,侵犯程度就越大。

关于伪权利,我可以再开出一串清单。生存权,教育权,就业权,男权,女权,隐私权,肖像权,商誉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者还会说人们拥有享受青山绿水的权利,等等。仔细想想,所有号称的这些权利,都建立在侵犯他人产权的基础上。

生存权、教育权和就业权,容易理解,同上理。要生存、受教育、就业,唯一正当合理的方式是每个个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去交换获取。

男权,女权就更好笑,总有些人吃饱了撑得慌,脑门一拍,随便创造一些子乌虚有的东西,博人一笑,刷个存在感。不用这么费劲,所有一切能想得出来的权利,都请归到财产权下面,不用老想着发明新词,多浪费感情。

隐私权我有专门说过(文末有链接),和肖像权类似,都需要附加条件,本质上依然是财产权利的捍卫问题。

有人把摄像头装到我家里,拍录了我的私人生活,这事实上侵犯的是我的产权。因为安装人侵入了我的私宅,我立即可以选择报案,将罪犯绳之以法。

如果有客户在酒店里被偷拍了照片,侵犯的则是酒店的产权,酒店大概率会被客户投诉和抵制。这种时候,酒店出于自身的信誉考虑,一般都会报案,追究偷拍人的责任。

再举一例。抖音在美国的社交网站“TikTok”近期被指控非法收集13岁以下儿童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儿童隐私,被美国市场监管机构罚款570万美金。

这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儿童在非强制的前提下,自愿在一款社交软件上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明明是自己泄露的资料,为什么要说信息利用者实施了侵犯?孩童无责任能力,家长应该替孩子承担起来,保护好个人信息。

TikTok”在这个案子里唯一要承受的是可能是道德压力和信誉风险,易被煽动情绪的用户可能会以销号的方式来抵制,而竞争对手更可能借题发挥,把他搞臭。

只有当有人侵入你家,下载或COPY(偷窃)你家电脑里的个人信息,这才算侵犯了隐私,严格说是侵犯了你家的产权---- 他未经同意潜入你家。

还有商誉权,这也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因为不存在财产侵犯。我在网上发贴说XX药酒有毒,是我在自己产权内的言语自由,你不服,可以贴出验资证据,反证无毒就是。

如果XX药酒最终被证无毒,就是我故意造谣,这笔帐就会记在我的人品上。我的朋友知道以后,纷纷谴责,甚至与我断交,这是我应该承受的后果。以后我在网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大概无人再信,人生就这么完了。

当然,也许有人更愿意请出官方惩罚我这种“胡言乱语”,但问题在于我的“胡言乱语”并没有侵犯XX药酒的产权,商誉是一种主观感受,不是经济财货,没有财产特征,也就不是财产。

而且,“胡言乱语”的边界不好界定,一旦我们认为“语言”可以实施侵犯---除非立即就能实现的暴力威胁---- 我们对语言性质的解释权就拱手交给了权力,出于任何需要,权力都可以因为你的语言给你好看。

最后说一下特许经营权,举出租车行业的例子。

目前权力之手推出的出租车运营牌照,限定做出租车生意的群体,就是典型的特许经营权,是邪恶无比的伪权利。

任何人有不受限制地支配他们私产的权利,有关部门用一张莫名其妙叫做牌照的纸片,告诉你,“你,不能开车载客赚钱。你敢开?好,罚款。”,这么赤裸裸的对私产的侵犯,没有人看不出来吧?

当然,对于私人商场内部业态的管理来说,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场主的营业策略,是在他个人产权内的行动,没有问题。比如,我开了一家菜场,招商引资之时,我白纸黑字与各个蔬菜商贩签订协议,规定卷心菜只能其中三个人卖,老母鸡只能张三李四经营,等等,这只是合作协议,大家自愿签订,不愿意的可以不加入我的菜场,跑去别家地盘经营。

总之,权利是真是伪,根子就是财产权,脱离财产的绑定,我们无法在现象的层面对某种权利全然判断真伪,世界上不应该存在不是财产权的权利。

如果我们非要脱离财产权,声张根本不存在的权利,只能通过权力之手才能实现。最后的局面就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我今天看你不爽,随便告你一个“侵犯XX权利”,发动有关部门关你几天,罚你一笔钱。过了几天,你也不高兴,也随便找个名义告我“侵犯XX权利”……,如此选循环,大家头上始终悬着一把剑,随时会被侵犯,谁也没有安全感。

糟糕的是,有关部门其实很开心你们这样折腾自己,这给了他们更多的理由和底气扩大权力,从而对更多的无辜者造成侵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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