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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发布|2020年鄞州区(原江东片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调整公告
2020年鄞州区(原江东片区)
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调整公告
近期,不少家长咨询2020年鄞州区(原江东片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调整相关情况。鄞州区教育局重申,2019年4月9日,鄞州教育网和鄞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2020年鄞州区(原江东片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调整公告》, 公告中明确规定:
因行政区划调整,2017年至2019年鄞州区初中招生属于过渡期,原鄞东片区、原江东片区的初中学校招生政策按各自原政策执行。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鄞州区教育局决定2020年起全区初中学校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鄞州区教育局经过意见征集、风险评估、专家论证、集体研讨、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2020年起原江东片区初中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1.2020年起,原江东片区初中学校招生不再实行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的“校校对口”模式,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时需重新审核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具体招生细则、录取顺序与原鄞东片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一致。
2.2020年起,报名原江东片区初中学校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取得的时间需在招生当年的前一年12月31日之前。流动人口子女初中入学按当年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政策执行。
3.新划定2020年原江东片区各初中学校的学区,与原对口小学的学区保持一致,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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