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状到底怎么写?看看中南模法竞赛“终极”经验贴(二)
编者按:
即日起,法律竞赛编辑部将分(上)(中)(下)三部分持续为您推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模拟法庭辩论队的备赛经验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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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招新到庭辩,这里是中南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终极”经验贴(一)——俱乐部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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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炸糕,“法律竞赛”编辑。
2018年JESSUP中国赛区,队员,全国正方书状第一名;
2019年JESSUP中国赛区,队长,全国团体一等奖;
2020年JESSUP中国赛区,教练,全国团体二等奖。
书状写作
关于书状写作的经验贴,已经有许多优秀的mooters在网页上进行了分享,其中不乏在国内赛和国际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传统强队,所以自己也在思考能够写一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回顾本校在过往模拟法庭竞赛中取得的成绩,中南也曾获得过2018年杰赛普全国正方书状第一名,2017、2019年人道法全国最佳书状,2018、2020年空间法全国以及亚太赛最佳书状,以及2020年贸仲杯全国最佳书状等奖项,虽然发挥不稳定,但通过阅读研究这些书状,也大致总结出了以下几点自己的经验:
1
解决问题的逻辑完善
每一个比赛的case都是出题人抛出来的问题,memo写作正是对于该问题的回答,所以我叫它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memo写作的过程也是备赛阶段research的过程,在这期间,需要我们在已有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调用检索能力,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并对于赛题构建起一套自己的逻辑,填充论据,给法官呈现一份优化的解决方案。所以,我将通过最基础版本的research过程分享一下“解决问题”的经验。
以Jessup为例,每年Jessup的赛题都会附带给出first and second batch of materials,这些阅读材料正是出题人和组委会给出的最直接的“暗示”。第一批材料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国际法院规约、联合国宪章以及赛题中虚拟国家主要签署的国际条约;第二类是各国际法院的判例、法官独立意见等,这些判例与赛题最具关联性,有时候甚至就是案例原型;第三类就是联合国内部机构如安理会、人权理事会等做出的决议,发表的一般性意见等文件,可能与某一引用的公约条文相关,具有互相补充与解释的作用;第四类是学科论文,一般探讨的正是赛题中所涉国际法前沿热点问题的最新动向。第二批材料也会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排列,但材料的来源更广,对于memo答案的“暗示”更为强烈。
那么,根据基础分类,我们可以对这些材料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快速完成阅读与摘抄。以2018年Case Concerning the Egart and the Ibra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of Anduchenca v. Federal Republic of Rukuruku)为例,第一批材料的列表如下:
首先是按照claim进行划分,从一些材料的标题其实就可以初步进行一个判断,判断哪一个issue会用到这份材料,并在后面标注所属的claim,这样各位小伙伴们就可以开始分工阅读,快速完成初步的法律点检索,当然,在阅读自己这几份材料的时候,若是看到了同伴可以运用的点,就及时告诉他,避免这份材料在另一个claim的遗漏;其次是阅读材料的顺序,个人建议是从第四部分标蓝的文章部分开始阅读,因为在不知道赛题中的关键点为何的时候,这些文章往往是学者们已有的关于赛题重难点法律问题的回答,而且在这些文章的脚注中也许可以找到第二批材料,以及对于前三部分材料如何进行运用的提示。
读完这些材料后,基本可以开始构思自己的memo框架了。框架这个词其实有多重含义,第一层含义可以指最基本的构成要件框架,因为根据ICJ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渊源及其辅助证明材料,如果不去细抠字眼,大体来说就是:条约、国际习惯法、国际法原则、判例/学说,而memo中每一个claim的排篇布局也一般是按照这个顺序。再细化一点,每一个claim的框架基本上是“R国违反/未违反某公约——R国违反/未违反某习惯法——R国能/不能援引国家不法行为责任草案中的排除行为不法性条款免责etc.”。可以参见2019年 Case Concerning the Kayleff Yak (State of Aurok v. Republic of Rakkab)世界赛的R方最佳书状目录:
那么接下来是框架的第二层含义,那便是我们自己这支队伍对于赛题解决方案的框架。虽然知道memo要按照公约、习惯法等顺序陈列,但是大家在同等努力与获取等量组委会资料的同时,甚至引用同一篇文章、同一个判例里的一句话时,自己怎样做到和别人不一样呢?一方面需要更广泛的阅读和检索,去发现别人找不到或者还来不及阅读的东西;另一方面就是提炼文献关键句,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在大的逻辑上做到环环相扣,层层让步,列好自己claim的阵地,小的段落论述中点与点分清主次,孰先孰后。这里就拿2018年世界赛最佳书状其中一个小点和本校书状的目录进行对比,可以发现,讲的法律内容都是一样的,但是完全可以拿出自己的想法将research到的东西排列组合,只要符合第一层含义的框架和正确的法律逻辑即可。
世界赛最佳书状
国内赛最佳书状
一个完整的框架便体现了一份完善的逻辑,除开展现出你的research成果,也展现了这份memo有无遗漏,有无创新。能够做到以上两点,也应当算是初步完成了memo写作的基本要求。
另外插一句,每次在开始写作之前,最好先把近5到10年的世界赛最佳书状浏览一遍,一方面可以找到历年赛题中通用的论证结构与论据论点进行引用,另一方面可以研究学习各赛题claim里灵活的逻辑论证框架,为己所用。
2
行文语言的风格统一
在Jessup的Memo写作中,一方书状不能超过9500字,而且包含脚注在内,所以各队伍一般都会在提交书状前留一定的时间去删减字数,并修改格式。但在这期间,绝不只是改到字数范围内并排版整齐这么简单,而应该至少做到每一方memo各自的行文风格是保持相对一致的。因为我们知道,模拟法庭比赛都是teamwork,在多个claim任务下一定会有分工,可能一个人写前两个问题,另一个人写后两个,每个人的中文语言表达习惯都不同,更不用说较难达到的英文本土化表达了。在各位队员合稿时,最好能做到A方或R方各派出两人从头至尾一句一句修改语言表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IRAC/CRAC段落结构
相信这两种结构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在国际模拟法庭的书状写作中很常见,而且和各比赛的法官接触后也大多推荐此种写作方式,直白的说就是每一个论证段落中的语句都按照“issue-rule-application-conclusion”或者“conclusion-rule-application-conclusion”的方式摆放。这种结构比较清晰,且一头一尾的issue/conclusion的论述能够起到首尾呼应,突出强调论点的作用。以2018年Jessup世界赛正方最佳书状中的一小段为例,这就是一个还比较典型的CRAC结构,小标题等同于结论,具体论述的第一句是对于裁军规则的阐述和解释,第二句是对于A国是否应遵守该规则的论述,而最后一句又是对于标题结论的重复与总结。
B. ANDUCHENCA HAS NO DISARMAMENT OBLIGATION UNDER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A disarmament obligation means physical destruction or elimination of particular types of armaments[129] and essentially remains treaty-based.[130] Hence, Anduchenca may only be bound by rules under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pursuant to systemic integration. [131] There is no generally recognized and universal obligation to disarm in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132]
[129] Relationship Between Disarmamen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Report of the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Disarmament, U.N. Doc. A/36/597 (1982), ¶46.
[130] Goran Lysen, The Adequacy of the Law of Treaties Regarding Arms Control Agreements, in Julie Dahlitz (ed.), AVOIDANCE AND SETTLEMENT OF ARMS CONTROL DISPUTES (1994), 123.
[131] ARNOLD DUNCAN MCNAIR, THE LAW OF TREATIES (1961), 466.
[132] Bakhtiyar Tuzmukhamedov, Disarmament in Rüdiger Wolfrum (ed.), Max Planck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May 2011), ¶5.
虽然在修改memo整体行文结构与风格时尽可能要按照这种方式来,但并不是说就一定要死板的套用它,每一段,每一句都严格按照此种方式进行,而是以该结构为宗旨,将它灵活的融入论证思路,可以将其体现在段与段的关系中,也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论述的点进行相应的选取,省略掉部分已经能够在节标题或者前文roadmap中写过的内容。
(2)research的引用与长短句的变化
备赛过程中,相信大家都有那种检索到某个关键点而欣喜若狂的时候,这时候,往往能看到某一句话对其中一方非常有利,或者说点醒了正纠结于某个疑难法律问题的自己,于是马上将其摘抄下来,粘贴到自己的memo稿中。但我们可能需要注意的是,memo稿的写作虽不同于学术论文写作,但也最好符合学术写作的规范。就正如这些research到的关键句,在引用时要在脚注中标明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如果是直接引用还要注意在正文中加上双引号等细节。还记得有师兄师姐讲过,最好是尽可能地将直接引用转化为自己的表达,融入赛题的论述之中,但要小心不能改变句子的原意。
另外,长短句的变换也算是memo行文的一种表达技巧。无论是在平时英文写作的训练中,还是每年国内赛结束后的培训会上,老师们都曾经讲过,有一大部分法官喜欢的是简明有力的语句表达,切忌长难句,以及从句套从句的话语,这样会使得法官和阅读memo的人感到晦涩难懂,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还不能将英文本土化表达得很好的同学,过多的使用很长的句子反而会犯很多发现不了的错误,白白丢分。所以,在论述中,最好以简单句和短句为主导,包含从句的句式也不要过长,并且以strong points开头和结尾,淡化一些在赛题事实中就不利于己方的weak points。
(3)高级表达与拉丁词汇
其实这里的高级表达是我们队员自己发明的一种叫法,主要是指从历年best memo和ICJ判决书中发现的一些看起来很地道和专业的转折句,连接词等等,最简单的例如:in casu(在本案中),lex lata(现行法),a fortiori(更有理由), inter alia(除了什么之外,尤其), per se(本身), sine que non(必要条件)等等,这些在memo中引用时要注意全部斜体,而且千万不要用错。这些表达善用的话应当可以使得整体表达更加成熟,但是用错了也会很尴尬,所以使用时需要慎重考虑。
3
引用脚注的数量详实
脚注的数量和质量是除框架外,评判一份memo水平高低的另一重要指标。脚注的作用是让法官看到你research的广度和深度,并且能够准确定位到论述中所引用的概念,标准等,所以,首先要调整好它的格式,使其清晰明了,准确无误。Jessup常用的脚注格式遵循的是牛津学术体例,缩写是OSCOLA,这在官网上都能找到,并且有示例。那么调整好格式后,再来谈一谈脚注的数量和质量。
通过观察历年赛题的best memo,脚注的数量一般都在240-250个左右,而引用facts或者说compromis作为脚注的数量一般不会超过总数的15%,所以平均到四个claim,一个claim的脚注数量在60个左右,这也是每次我们对于自己写作时的一个隐形要求。但凡事无绝对,不能为了引用而引用,单纯的追求数量的增长而忽视脚注原有的作用就不应该了。
这就谈到了脚注的质量问题,除了不能大段的引用赛题facts原文外,还应当注意脚注的筛选。例如,在证明一项习惯法规则时,若该习惯法规则非常明显,用一到两个ICJ的判例论述即可,不用将所有找到的判例都放在脚注里;若该习惯法规则比较新颖,或者说存在争议,那么就可能需要在脚注中多引用一些关联度较高的判例,甚至包括其他国际性、地区性法院的最新实践,或者在判例后附上一些权威专家学者的观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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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Kel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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