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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up20周年专访第一弹】李珍妮篇:创造纪录的意料之外与情理之中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国际法促进中心 Author CIIL
引言
“晋级国际赛去华盛顿旅游”是一句经常被提及的玩笑话,但不少中国Jessup赛队在国内赛和国际赛上投入的精力失衡确实早已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正如一位名校的Jessup教练所言,如果无法取得国内赛的名次,他们便可能无法报销今年比赛的费用,而明年比赛的经费可能也无法获得审批。因此,国内赛的重要性驱使着各支赛队焚膏继晷,为有限的国际赛名额付出卓绝的努力。而往往在晋级国际赛之后,“大功告成”的喜悦反而让中国赛队在国际赛的平台上难以取得突破。 正如我们前篇文章“【Jessup系列】玻璃天花板下的追光者——中国赛队在Jessup国际赛中的廿年回顾”所述,近20年来,只有2014年的武汉大学Jessup代表队突破了Advanced Rounds的第一轮Run-off Rounds(32强)晋级到第二轮Octo-final Rounds (16强),这也是中国赛队近20载创造的最好成绩。为何中国赛队一直难以取得突破?武汉大学创造的最好成绩背后有何不为人知的故事和可资借鉴的经验?为此,国际法促进中心执行主任刘毅强和2014年武汉大学Jessup代表队的队员李珍妮进行了一场对谈,从当年的参赛经历切入,以备赛经验为核心,并结合李珍妮自身在国际组织机构的工作经历,高屋建瓴地总结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教训以飨读者。
参赛经历回顾
Michael:大家好,今天的对谈其实源于一个普遍的现象:就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而言,有的时候国内赛的重要性会超过国际赛的重要性。这些年来,我们虽然在教大家怎么打Jessup,在比赛过程中去学习国际法,在过程中去享受比赛,但是可能有一点根本性的误差是在于,大家尚未理解到这是国际上的比赛,我们一定要在国际赛取得一些好的名次,这个才能够被称为突破,而不是困锁在国内赛的圈内。虽然国内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大家不要忘了一山还有一山高,还有一个更大的世界在外面。
因此,今天邀请到了中国赛队近20年来国际赛最好成绩的创造者——武汉大学Jessup代表队当年的选手,李珍妮来为大家做分享。李珍妮的背景履历十分丰富,她本科就读于武汉大学,硕士阶段分别就读于康奈尔大学以及莱顿大学,现在在康奈尔攻读国际法的J.S.D学位。同时她还有十分特别的经历,就是她曾分别在三个不同的国际组织实习和工作。她在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还有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工作实习过。由此可见,她既有学术的背景,又有国际法实务工作的背景。现在我们有请李珍妮,珍妮你好。
李珍妮:Michael你好,我完全没有想到我们当年的队伍到现在还是所谓的纪录保持者。事实上,我感觉很惋惜,我在2013-2014年代表武汉大学参与Jessup比赛,那一年我们成绩也说不上多好,只是攻克了32强进16强的那一场难关而已。并且那年我们的晋级之旅其实挺悬的,我们是以31名的成绩进了32强,32强进16强的那一场面对的是积分赛赛段的第二名。总而言之,整个比赛过程就是比较顺其自然地一步一步来,最后取得16强的成绩确实是意料之外。
Michael:刚才有提到,你们当年创造了最好的成绩。所以是否能够分享你们整体的备赛和参赛过程呢?
李珍妮:因为武大在我们之前有过很好的队伍,但是成绩不如人意,所以参赛热情比较低迷。我因为有强烈的参赛意愿,就在暑假写了邮件给主教练罗国强询问赛事选拔事项。不知这封邮件是否或多或少有一些影响,2014年秋季武汉大学还是如期选拔和组建了赛队。由于可资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的整体备赛都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当时,一位宪法学的博士师兄担起了执行教练的职务,进行队伍的选拔。由于Jessup比赛当时在武大鲜为人知,报名参与的人少之又少。最后入选赛队的五个人中,只有我一个人是大四的本科生,剩下四个人都是武汉大学国际法所的研究生师兄师姐。结果,在我们正式组队几天后,一名队员就退出了,只有包括我在内的四名队员参与集训。
首先,我们赛队备赛期的“闪光点”就在于颇具章法的训练体系。当时,我们所有队员首先系统性地阅读了Brownlie(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Brownlie's 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那本国际法教材,再加以Malcolm N. Shaw的书(注:此处指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International Law》)。之后我们才开始做四个issues的检索工作。
到了春节集训的时候,因为我们教练要求晚回家、早来学校准备春节之后的比赛,我们赛队中有一个师姐不是很愿意,所以她在那个时候退出了,赛队再次减员,变成了三个人。我和另外一个师姐,我们一人负责AR两方的庭辩,我负责issue1,2加Rebuttal、Sur-rebuttal的陈述,一位师姐负责issue3,4的陈述,另外一位师姐承担检索的任务。队伍基本从12月开始一直到华盛顿赛就是我们三个人。
直到国内赛,我们赛队始终处于一种“艰难前进”的状态。我们当时是以第五名的成绩晋级到国内赛八强。那一年中国大陆地区恰巧第一次有了五个参加国际赛的名额,我们正好是初赛的第五名。最后,我们以第四名的成绩晋级国际赛。
那年国内赛的法官十分有水平,问了很多高质量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恰好成为了我们准备国际赛的材料。我们在国内赛到国际赛之间的两个月时间内,一直在法学院的小办公室里面做检索研究。犹记得当时训练条件还是挺“艰苦”的,虽然国际法所图书馆书特别多,但是进图书馆要有教授的签字。而且加之图书馆开放的时间很短,武汉冬天又很冷,图书馆里面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我们在里面看书、做记录,再去请老师帮忙申请把书借出来。但是国际法所的书真的很全,得益于这些藏书,那两个月我们确实做了大量研究填补了国内赛中发现的的一些“漏洞”。因此,和国内赛相比,我们为国际赛做的准备要充足得多。
在国际赛阶段,我们在积分赛的阶段运气不是很好,遇到的对手都是强中之强。我记得我们遇到的哈佛大学在积分赛阶段是前三名,其他的几所学校也都是有名的强队。积分赛阶段我们自己感觉打得一般,后来以31名的成绩擦边晋级,当时还是十分欣喜的。在32强进16强的时候,我们就抱着平常心,结果再次成功晋级。16强进8强又接踵而至,那一场我们确实是太疲惫了,顺其自然地输掉了比赛,结束了Jessup的旅程。最后,我们memo好像拿了combined best memo第六名(注:李珍妮所在的武汉大学Jessup赛队在2014 White & Case International Rounds Top 30 Memorial中排名第6,为当年中国赛队国际赛最佳书状成绩)。这也算是另一次小小的“意外”吧。
我最后想分享的经验就在于我认为我们赛队的踏实风格确实为之后取得的成绩做了良好的铺垫。如前所述,我们队伍的体量只有三个人,另外两个师姐已经是国际法研究所的研究生了。她们参加比赛是没有任何功利心的。对她们来说,比赛得不得奖无所谓,她们没有打算出国,也没有打算去律所。当然后来阴差阳错,两人都在律所做律师。但是当时她们只是抱着参加比赛可以多做一些国际法研究的心态。我当时也是真的对国际法有兴趣。其实我大三已经打了一年Vis Moot,而且成绩很好,足够帮助我的出国申请。正是对国际法兴趣的驱使,所以我在大四才再花一年的时间去做这个事情。正因为我们三个没有抱一定要怎么样的心态,反而最后取得了意料之外的结果。大家做研究确实是非常踏实,我当时跟两位师姐学了很多。因为当时作为本科生,没有那么踏实,还是悬浮的状态,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想得多做得又少,案子也没有认真地读,反而是跟两位研究生师姐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我大概的参赛经历回顾,希望能够带来一些启发。
检索资料
Michael:在刚才珍妮分享的经历中,我听到一个很重要的点:即使当时队伍只有三名队员,但是三个人都没掉链子,从国内赛到国际赛之间的两个月仍然在紧锣密鼓地做准备工作。之前凌老师那篇文章出来以后,有一个老师评论说,国内赛之后很多赛队基本上处于一个放弃的状态。因为学生知道自己可以去打国际赛,已经完成任务了,学校对国际赛也没有什么要求。加上国内的公派、审批程序也特别麻烦,因此准备比赛的心气更少了。但这点好像在你们身上完全没有出现,只是抱着一种学习的心态,三个人都一直在做研究。 另外一点,你说你们的研究做得很踏实,这也是你最归功的一部分。能不能再给我们讲一下研究是怎样做的?因为根据我的了解,参赛的同学寻找到资料并不是难事,而难点往往在于如何运用挖掘这些资料。因此,就像刚才你说读书,其实大家都通读了Ian Brownlie的书,但是具体来说针对赛题每个issue的研究是怎么做的? 李珍妮:Jessup比赛研究这部分其实跟后来做学术研究是很相似的。有点类似于“顺藤摸瓜”。它其实就像大树一样,一片树叶,一根枝桠,弯弯绕绕地,慢慢你会找到整片树冠。首先ILSA发布的参考资料,那个肯定是刚开始就要读的。在锁定了每个issue的核心法律问题之后,可以先去找一些介绍基本内容的书读。在阅读这些书的时候我们并不只是去看正文内容,而是更去关注它的脚注和参考书籍。然后再一步一步找,通过一个找另外一个,再不断看现有材料里提到的案子,所有都要去读。 此外,我特别想强调读书(著作而非论文)的重要意义。因为当时的issue涉及15、16世纪的历史沿革与法律环境,我们就把格劳修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上下两本等很古老的书全都读了一遍,还研究了一些15、16世纪海盗盗取和豁免之类的内容。武大当时环境法所和国际法所的藏书比较丰富,比如围绕当年涉及的跨界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问题,我们就在图书馆寻找到了很多相关资料。我觉得不论是打比赛,还是我自己做研究,我都更喜欢读书,因为读书比起在网上直接找文章更加全面一些,书中脚注指向的案子和参考文献会更全一些。看文献,你不仅是看它的正文,也一定要去看它的脚注,这些内容就会形成你的数据库,看多了就会了解和这个议题相关的重要文献。当你有了这个数据库之后,再按照数据库去读,这样文献的覆盖面是比较大的。我觉得我们当时做研究还是挺扎实的,这给我后来自己做学术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Michael:刚才李珍妮律师在讲脚注的时候,我想到之前有新加坡的队员跟我说,当你在看一篇文章的脚注以及脚注指引的文章的时候,你发现脚注里这篇文章和你之前看的那篇文章所引用的东西有相类似的地方,或者已经在互相引用了,在一个issue上面,leading journal看来看去就是这些文章,这样就说明你的research已经非常扎实了。写这份赛题的人可能也看了这些文章,法官手里的bench memo可能引用的也是这些文章。如果像李珍妮律师这样准备得很扎实,最后你去看bench memo,可能还会觉得bench memo没有你知道得多。
书状写作
Michael:接下来我们将目光聚焦在memo的写作部分,你们当时怎么写的这份memo?队员之间是如何分工的呢? 李珍妮:在写memo的时候,我们是四个人,一人负责一边的两个issue。当看到案子里有正反方都能借鉴的理由或者不错的文章时,我们会互相分享。我们当时写没有技巧可言,最后分数不错可能因为research做得比较扎实,往memo里放的观点和相关的一些参考文献以及legal basis比较扎实。我们之后去国际赛打比赛之前会看对方的memo,一次我们遇到的澳大利亚队伍好像是当时的memo第一名。我们当时就感觉他们写得非常好、非常清晰,并不是因为他们提供了多少authority、legal basis有多扎实,但是就是非常流畅。后来在国际组织工作实习这些年,我就会感觉到国外学生在法学院读书时期受到的法律训练,写出来的东西就是具有雏形的、在将来的工作中会写的一个pleading。但我们写出来最好的结果,只会是一篇具有雏形的research memo吧。这是因为我们训练方式不一样,别人会更注重实务的写作。 Michael:珍妮,你当时有看到自己memo的得分情况吗?国际赛一场比赛有9分,3分来自于memo的得分,6分来自于现场三个法官给分。当时你们的memo和别的赛队比,PK得怎么样呢? 李珍妮:我们最后是combined memo第六名,所以我觉得应该不差,书状最后评分和之前的每场评分是累积的吗? Michael: 不是累积的,memo要被评好几次。国内赛评一次,国际赛再评一次,最后评书状单项奖的时候又是一次,每一次评分都是单独的。所以说memo的偶然性还挺大,有的时候你觉得你写得很好,但是最后没有评到奖,或者之前一直输,但是最后书状评分的法官给分很高。
庭辩训练
Michael:接着我们再聊下大家都很关注的话题:怎么训练oral。因为它在国际赛上占的分数很重,有三分之二。有些赛队在书状阶段会有老师或者其他外界的帮助,所以我在裁比赛的时候很注重oral,可以通过oral看出书状是否是学生自己写的,同时看出学生的思维和想问题的深度。换句话说,oral是直接能够看出赛队和队员水平的一个环节。你们当时是怎么准备oral的呢? 李珍妮:其实我们oral准备是我当时觉得最薄弱的一环。我刚才提到我大三那年打了一年Vis Moot,我们当时负责Vis Moot的是现在在北大的何其生老师,他当时对我们的训练非常成体系,oral从九月份就开始培训,我们上课就要去发言,学习怎样去回答问题。集训的时候是每周都有几天,而且我们都是淘汰制的,每场比赛都会计分,竞争很激烈。到了杰赛普,主教练和执行教练当时都非常认真负责,主教练也请了很多教授来裁我们的oral,我觉得大教授来做训练主要是训练一下你的胆量。还记得当时有次收获很大的pre moot是和Michael当时带的香港的一个姐姐进行的。当时她做pre moot巡演,巡演到了武大,和她模拟完还是找到了一点庭辩感觉的。再之后,我们主要就是队内互相做训练,我其实是带了一些上一年Vis Moot的技巧,但是Jessup可能更注重一些实质内容。我们的回答就像是生的食材,没有经过烹饪和料理。我们给最直接的legal basis, authority这些没有任何包装的东西,也没有管语言的技巧或者pleading的技巧,我觉得也没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不过武大现在应该在这方面有很大进步了。 Michael:现在我们回应下刚刚有位同学的问题:如何理解IRAC中的application这个部分,感觉这个部分是法律和事实的结合,但是赛题里往往既有有利的事实又有不利的事实,所以很难形成我们自己的论述面。对于这个问题你有什么看法? 李珍妮:我觉得这就是我们最弱的一点吧,因为我们整个法律培训体系和法律教育体系很少涉及实战,可能99%的法学生最后出去也不做litigation,平常我们接触的生活中也很少看案例。总之,整个大陆法系就不太注重application,很多时候都在侧重累积fact。就像电脑程序一样,砰的一下输出结论,你也不知道结论是怎么输出来的。我在美国写essay的时候,最难的也是application这部分。因为国际法很多时候是common law reason,你没有办法理解什么是法律和事实、案情相结合,什么叫做参考其他的一些案例,怎么样对比把案例搬到其他的案子中去。这真的是得慢慢来、自己去悟,可能需要一年两年的时间。这个训练需要大量的阅读,不仅要大量地阅读判决,还要去读pleadings,去看那些国际法上的案子和那些比较好的律所写的pleadings,看双方律师是如何呈现自己的东西、怎样做application这一部分呈现整个案件的事实。你如果觉得刚开始读七八百页的东西太长,那就去听ICJ直播。因为现场做的oral pleading是最精华的部分,可能听比读文字要更轻松一些。 我觉得我们的法学生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不好好读判决,读的时候只是读个大概或summary。最不好的读法就是去读关于判决的文章,文章怎么说你就说判决是什么样的,这样其实你根本就没有读过判决。永远不要去信二手材料,首先他读的是他读的内容,不是你读的。其次,他说判决是这样说的,但判决可能不是这样说的。判决就像是一幅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你必须自己切实地去读了再去看他解读的到底对不对。不要去盲信所谓的权威,很多权威讲判决也是在乱读,他说的判决那段可能根本没说,或者说是他为了他的结论,他就说判决一段说的是这个东西,但其实根本就不是这样。
职业规划
Michael:谢谢珍妮的分享,我们访谈已经到了最后一个部分。想请你分享一下,你之前在不同的国际组织工作、实习,现在马上要去把博士读完,回过头来看,你觉得自己的Jessup经历对整个职业规划的选择有怎样的影响?
李珍妮:我觉得投入了之后就没有值不值得吧!只要那时你觉得生活很充实,学到了知识,就是好的。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打Jessup确实对我之后的整个发展影响很大。刚打完Jessup我就萌生了想做国际法的念头,大四也收到了莱顿的offer。不过,因为知道国际法这条路僧多粥少,不是那么容易能走下去,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天分,最后便还是决定先去康奈尔,去考纽约bar拿一个铁饭碗。读完LLM之后,我发现那一年除了选满足纽约bar要求的课之外,我选的全部都是国际法的课。后来,我觉得自己还是不想去律所工作,便再申请了莱顿国际法的LLM,想看能不能在海牙找到一些做国际法的机会。我特别不倡导这种所谓的读两个硕士,三个硕士,这真的是一个意外,只是个人的发展道路而已。
莱顿的课程不算很难,但我明显感觉同学们都很厉害,一个班五十多个同学,大家都是专门去那里读国际公法的,之前都有各自的经历。毕业的时候,只有两个同学找到了正式的工作,但他们两个都是35岁以上、之前已经有很多年在国内的工作经验。一个直接去ICC prosecutor chamber做P2,他原来是在加拿大做prosecutor很多年了;另一个则是去PCA做legal counsel,他之前也是在约旦做了很多年的律师。其余的同学,最后要么去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 ECCC),要么去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 ICTY),但是基本上大多数同学都在ICC碰面了。我当时第一年莱顿还没毕业的时候申请了PCA,但并没有申上。最后剩下还有ICTY的offer, 同时突然拿到了当时在康奈尔的时候申请过的南非宪法法院的项目——给法官做clerk。我就决定去南非的这个项目,但签证没有办下来,而且还把ICTY的offer推了。之后只能说运气是真的好,那个时候ICC Trial Chamber突然来了消息,说可以去那里实习。当时我在ICC只待了三个月,因为后来去南非的签证办下来了,我便去南非待了六个月。做clerk的那段经历,其实对我来说是收获最大的。这也是我的生活原则,就是不要带太大的目的性,或者说不要去衡量太多。因为你会在你真的想做一件事情但是也不知道去了会发现什么的时候可能会获得意外收获,最后你或许会发现你在这个期间的收获是最大的。
在南非的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我作为法学生,我不仅是对国际公法感兴趣,我对公法都很感兴趣,我觉得这辈子能看一次宪法的真正的运行很值。南非宪法法院非常有名,它的整个运行都是非常完备的一个宪法体系。我觉得在南非比我在ICC、PCA还有ICJ的收获都更大。在此之后,我也确定了我的博士论文问题。我不是一开始就想读博的,这也是我一直劝退读博士的一点,你不要抱着拿一个学位或其他比较功利的想法,一定要有自己真正感兴趣的题目、感兴趣的研究,真的想去做这件事情再去做。不要因为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不想在律所干了,我不想在国际组织干了,那我读个博士吧。这种想法是非常要不得的。肯定有的人会觉得这种想法无伤大雅,但我个人观点不建议这么做。
在南非的时候,我又申请了一次PCA。你要不停地申请、不停地尝试,因为PCA可能每年都会要大约1个,要么是中国实习生,要么是assistant legal counsel,因为PCA需要有能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的人,它会有一些案子或者一些外交事务涉及中文。那年我运气比较好,因为那年他们录取的一个在ICC工作了很多年的师兄突然不去了,产生了一个空档。我申请之后就拿到一个assistant legal counsel的职位,于是我便回到海牙在PCA工作了一年。在这一年里,带着在南非积累的思考,我觉得时机到了,就着手申请博士。在读博期间,也真的是运气好,我申请到了ICJ judicial fellow的项目。所以在博士的第三年,我相当于是暂停学业,去ICJ做了一年。现在是我博士第四年,回到康奈尔准备把博士论文写完。
折腾这些年下来,我基本上是明确了自己要继续走国际法这条路。不仅是明确,而且是觉得自己有一些本事,也许可以走下去,不会再像在海牙的头三年那样,觉得自己没办法留在这个城市,或者自己在国际法领域没有确切的、可以立足的核心竞争力。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想做的话就多去试、不停地增加自己能力方面的积累。当然我也建议你给自己留条后路,因为这个领域挺残酷的。很多国际组织签合同都是一年一年签的,我周围很多朋友即使在国际组织有正式职位,但仍然不知道合同什么时候到期。合同到期就没有工作了,那怎么办呢?这是很多在国际组织工作的都要去读个博士的原因。这种情况下,读博是生活所迫,我觉得可以接受。当然国际组织大家都是要做research,如果你不反感做research的话,万一你有天没有工作了,你可能还可以去找个学校做讲师。
总的来说,这个领域有理想主义的成分,但是也有很多现实的考虑。如果你真的感兴趣,就去一点点地尝试。一开始你不要想得太多、太高、太好,你需要慢慢探索,就会走出自己的路。别人的路其实借鉴意义都不大,我身边这些在海牙留了很多年的朋友,每个人的经历都很不一样。以上差不多是我的职业规划,也不算规划,就是自己探索的路吧。
Michael:你讲的跟大家平时读的成功学帖子很不一样。成功学的帖子是:这个要做、那个要做、申请的时候要这样说,最后才可以拿到一个很棒的、别人会羡慕的人生。你的路径非常踏实,让我们觉得非常开眼界。今天跟李律师的对话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可以,我们一起开摄像头跟李律师挥手告别,感谢李律师的参与合作。谢谢,拜拜。
嘉宾声明
武汉大学2014年的成绩是主教练罗国强老师,执行教练涂云新博士,队员韩慧师姐、陈昭瑾师姐和本人,以及在过程中给予过帮助的老师和同学的共同成绩。以上叙述谨代表我个人观点以供交流,如有不妥,欢迎向本人批判建议:zl463@cornell.edu。
文字稿整理:丁北辰,杨河宁供稿:田玖润,梁蕾庭编辑:郑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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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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