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12-14 财税地盘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一)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三)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四)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第一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5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为了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12位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和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二、调整后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编码规则是什么?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三、以前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四、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为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公告明确,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五、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北京国税,版权归作者所有,感谢作者的辛苦付出,若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推荐阅读:

1、超全的84条黄金公式,轻松搞定财务工作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重点都在这里了!

3、如何减少"不含税"合同的税务风险?

4、据说这些会计凭证填制的技巧,书上都找不到!

5、企业如何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6、切记!老江湖对财务经理的忠告

7、简易计税更节税?一般纳税人请记好这些征收率!

8、初涉会计行业,去哪些单位能学到更多工作经验?

9、财会人的绩效是如何考核的?

10、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财税地盘开通了系列QQ群微信群(QQ交流群:44808534

置顶功能:点开“财税地盘”公众号,点右上角人像按钮,然后点“置顶公众号”键,就可以将我们置顶了。这样,您就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我们。

添加微信xcyaxcy,加入财税地盘微信群(注明"加财税地盘微信群”),与全国会计同行在线交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