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问责“民警不开具无犯罪证明事件”是一场闹剧
在外行人眼里,公安派出所开“无罪证明”是轻而易举的事儿。本人需要,你派出所给开就行了。
可是,很少有人想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个证明不是随便开,这关系到国家战略和国家相关政策。
据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一市民为在国外工作的儿子开具“无犯罪证明”,跑居委会3趟,派出所3趟,街道办事处1趟,接打市长热线电话11次,通过居住小区微信群反映多次……
最终被拖了50天,在其子奔波两万公里赶回的情况下,才开出了一张“无犯罪证明”。
随后,在有关领导的干预下,相关的问责程序正在启动。
咱先了解一下这个“无罪证明”的昨天和今天:
有熟悉公安业务的人士说:开无罪证明的事儿,最早源于累犯。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了,是不是累犯对其定罪量刑至关重要,累犯要加重刑罚。
所以,法院需要派出所的证明,说明其原来是否犯罪过,原来犯罪的,可能就涉及到累犯,累犯就要加重处罚。因此,过去用“无犯罪证明”的主要是法院。
还有一种,就是当兵啦、报考公务员了、入党参军啦、申请职业律师了、招考飞行员了等等都要取得无犯罪证明。这些都是国家的法律规定,只有没有犯罪纪录的人才可进入的门槛。因此,要有无犯罪证明的是国家特定的用人单位和资格审查单位。
开具有无犯罪证明,好像很时髦,现在有的饭店招服务也要,理发店招小工也要,总之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就是坚定一条:有过犯罪经历的就别想到我这来!
听着这话,好像是很正义,但是却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混乱。如果都这样的要求,那么每年有数十万的人从改造场所里面回到社会,社会都不给他们提供职业,他们本人又没自我就业的能力,那么这个社会又产生了新的犯罪动能,势必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有无就业条件,要么社会救济,要么只有犯罪。
因此,这个无犯罪证明公安派出所能开吗?不能开。公安部的规定很明确个人一律不得出具。
不能开的原因是让社会多向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减少滋生犯罪的土壤。
石家庄市桥西区一市民为的儿子在国外工作,要开具“无犯罪证明”,这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必须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对象。
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官方微博”打四黑除四害“中指出: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但是,石家庄市桥西区的派出所按照规定没有开具“无犯罪证明”却惹了大麻烦,据中国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的报道,石家庄桥西区委副书记胡增军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暴露了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局长马立新则表示:将对此事一查到底,对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绝不姑息护短。
“对此,我们都在深刻反省,吸取教训。”马立新表示。
我看这种事儿,作为石家庄桥西区委副书记胡增军胡乱表态也就算了,因为他不懂得公安业务,只能说点儿官话、大话、原则话,但这个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局长你就不该这么说了。
要问责,也是一场闹剧。
本来,你的民警都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坚持原则,才没有给以办理无犯罪证明,你应该表扬,出了问题,你该为民警拭去委屈的泪水,成为民警温暖而坚实的臂膀。
可你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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