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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2020 | 9000余吨!南宁海关查获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一批(内含视频)

近日,南宁海关风险防控分局联合防城海关查获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9200.9吨。


随着国际铜金属价格不断上涨,进口铜精矿价格逐步提升。2019年10月,一批9200.9吨价格偏低的原产国为印度的进口铜精矿引起了南宁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分析人员的关注,经对市场行情、货物来源地等信息进行分析后,海关布控人员决定对该票报关单下达查验指令。



“我们接到查验指令后,就对该票货物实施查验,发现货物混有较多颜色发灰的不规则团块状物,氧化程度较为明显,与以往进口的铜精矿外观形态有较大区别。”南宁海关隶属防城海关查验关员邹洁立即将货物异常向布控人员反馈,初步判定这批货物疑似固体废物。



随后,防城海关查验关员对这批货物进行取样,先后送国家指定的专门检验机构进行了二次检验,两次鉴定结论均为:货物为铜矿与有色金属矿湿法冶炼产生的含铜浸出渣混合物,属于目前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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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宁海关根据海关总署部署,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源头防控,努力把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拒之国门之外。2019年,该关在国门一线通关环节布控查获固体废物伪瞒报案件31起共3.9万吨。2020年,南宁海关将继续落实“蓝天2020”专项行动,坚决将禁止洋垃圾入境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落实到位。



南宁海关提醒


走私进口禁止类固体废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企业在进口货物时,应关注货物来源及品质,对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货物,应警惕不法外商“以废充好”,将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倾销至我国境内。


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单位:风险防控分局

本期编辑:防城海关 卢映杏

责任编辑:杨博

南宁海关融媒体中心出品

秀米投稿邮箱:nnhgrmtz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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