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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孜孜不倦的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01-0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2),现开展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具体涵盖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线上、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个类别。
二、推荐方式及数量

我校推荐限额共9门,各教学单位不设置推荐限额,具体见下表:

序号
类别
限额
说明
1
线上一流课程
2
须从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产生(详见附件2)
2
线下一流课程
7
3
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
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其中,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总推荐限额为7项,三类比例根据项目质量最终确定。
三、推荐条件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附件3)的有关要求进行院内遴选推荐。
(二)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三)每门课程只能从“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如申报“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类别,须按照省级已经认定的课程类别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原则上不调整原课程类别;
(四)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四、推荐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
1. 5月13日下午,专家培训会;
2. 5月17日中午12:00前,各教学单位确定申报课程,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3. 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
4. 5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5. 教务处对拟推荐课程信息校内公示7天;
6. 5月31日前,报送教育厅申报材料;
7.根据教育厅推荐结果在国家系统填报课程申报信息。
(二)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中午12:00前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纸质材料: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在汇总表上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注意:各类课程的要求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需一并提供。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2.电子版材料: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课程-申报书.doc)。
(2)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XX课程-XX课程-附件材料;全部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gsjyk@gpnu.edu.cn。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认定为国家级一流的课程,须继续建设五年,并持续更新。其他建设要求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其中,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需要提供课堂实录视频和说课视频。课堂实录视频请课程团队自行拍摄提供,说课视频由教务处根据最终推荐结果统一培训协调进行拍摄。
(三)其他未明事宜,见附件4教育厅及教育部通知。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         联系电话:020-38265564

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一流课程清单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格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往期回顾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之“微课”比赛邀你来投票!

● 劳动节||致敬每一个拼搏的劳动者!

●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暨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 党史学习简报||教务处党支部第五党小组开展党史学习活动

党史学习简报||教务处党支部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调研活动

文章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排版:林书莹 彭婷婷

编辑:喻太红 邱向宇

审核: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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