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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号)的要求,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教育部形成了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与时间安排
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各不相同,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阅读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次申报工作是学校应用型本科转型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的重要契机,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2.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尽快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查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另请加入学校申报交流QQ群“【申报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群号:733064469。或者用QQ扫描二维码进群。各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可能不同,敬请留意。

工作联系人:汤婷婷;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附件:(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往期回顾

● 评估科 || 关于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报送本学期工作总结暨制定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

● 评估科 || 关于我校领导干部2021年5月份听课落实情况的通报

● 学党史 敬楷模 || 聂海胜——飞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 评估科||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简报

● 教学建设科‖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学生助教选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师大教务处

排版:林金龙 彭婷婷

编辑:喻太红 邱向宇

审核: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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