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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 “撤市设区”? 官方回应!

点击关注→ 沈阳指南 2021-05-30

最近多地行政区划调整备受关注,如四川省新津县撤销,设立成都市新津区。山东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

撤县(市)设区,似乎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8月10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沈阳市委主要领导留言,“建议沈阳市将新民市撤市设为市辖区”,官方日前作出回应。

网友“左某某”留言称,

“新民市地处沈阳西部,交通便利,土地资源丰富,同时也是沈阳市人口最多的郊县,一马平川,适合工业农业协调发展,可以满足将老城区内一些工厂向新民地区搬迁,加速沈阳西部地区城镇化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建议辽宁省和沈阳市有关领导加速推进新民撤市设区工作进展,助推沈阳建设成为国家级中心城市,进而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民政部门日前作出回应。

沈阳市民政局8月25日在答复中提出,

近年来,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沈阳经济区战略深入实施,新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区位、产业、政策优势日益突出,推进新民市撤市设区,必将为沈阳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对沈阳市的经济发展,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促进沈阳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回应同时指出,

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经济发展、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生活就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国土规划、机构调整等各个方面,根据国家关于调整行政区划审核报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县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政府驻地的迁移需报请国务院审批,要从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高度进行综合衡量。

回应最后表示,

市民政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继续做好深入调研,积极争取支持,待时机成熟即启动新民市撤市设区的区划调整工作。

微集分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

《条例》明确,行政区划变更要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其中,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国务院审批。

近年来,沈阳较大的区划调整即辽中“撤县设区”。

2016年4月11日,经过国务院批准,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正式挂牌。调整后,沈阳市形成“10区2县1市(县级市)”的区划格局。

从县到区,一字之变,辽中努力了10年。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英提出“关于辽中县应撤县建区的建议”。

据当时媒体报道,辽中撤县建区的申请,已经通过辽宁省审批,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等待批复。

新民市政府官网介绍说,新民历史悠久,素有“先有新民府,后有沈阳城”之说。1912年改新民府为新民县,1993年撤县设新民市。

新民面积3318平方公里,约占沈阳市全域面积的1/4。户籍人口66万,常住人口68万。

去年底、今年初,新民市给自己确定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就是:建成沈阳中心城市的拓展区域,振兴发展新的增长极。

微集分注意到,8月10日,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张雷到新民市,就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信息来源:沈阳指南   百家号微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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