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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精粹 | 【好文回顾】“大而快”与“小而慢”相辅相成:城乡协调和区域均衡发展的必然路径

刘健 K•昆兹曼 国际城市规划 2023-11-08

1970年代,中东战争引发石油危机,进而带来全球经济衰退,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始端。在此历史背景下,英国经济学者舒马赫(E. F. Schumacher)于1973年出版了《小就是美》一书,从经济学角度论证了适宜的技术将赋予人类更强的能力,被《泰晤士报文学副刊》誉为二战之后对世界影响最大的100本著作之一。此后,“小就是美”的理念逐渐被广为接受,例如在欧洲,自1970年代以来,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转型推动各大城市复兴发展的同时,中小城市普遍保持了繁荣发展态势,它们所承载的“小而慢”的生活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推崇,成为“小就是美”的理念在城市发展领域的生动体现。


然而在中国,同样自1970年代以来,城市发展却突出地呈现出“大而快”的特点。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的30多年里,持续的经济增长带来的结果之一便是史无前例的城市化进程——人口从乡村地区向城市地区的大规模迁移,平均每年大约1300万;另一方面,无论经济增长还是城市化进程始终与高速度为伴——经济增长速度长期保持两位数,城市化率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在此期间,经济现代化的政治决策有意识地支持了沿海地区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快速发展。在新兴中产阶层消费观念的推动下,在雄心勃勃的城市市长的支持下,少数特大城市因其巨大的经济活力以及在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方面的显著优势而吸引了数以千万来自乡村地区的移民。毕竟,对那些生活在欠发达地区的人们而言,住进中小城市以逃离边缘化的贫困生活并非他们的真实梦想,他们更希望进入快速全球化的特大城市,享受其多元化的就业市场,特别是面向非技术劳力的就业市场,及其高水平的服务设施,从而成为当代城市社会发展成就的受益者。与此同时,城市发展政策也在追求经济增长和发展速度的驱使下,忽视了在空间上建立均衡的城镇体系以引导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性,既未建立起有助于城镇体系均衡发展的区域规划,也未能对社会和生态等问题予以应有的考虑,而是将重点集中在特大城市的发展上。支撑和主导众多欧洲国家区域发展的空间理论,例如中心地理论,或不为所知,或被认为不适用于中国,或沦为市场主导的经济发展的殉葬品。


至今,中国“大而快”的城市发展模式所导致的后果有二,一是在区域层面上缺乏均衡发展的城镇体系,二是在城市层面上居高不下的发展速度对生活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具体表现为城乡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以及特大城市的社会和环境问题不断加剧。面对保持特大城市宜居性的巨大挑战,越来越多的声音开始质疑特大城市的持续规模增长。其实自1950年代以来,中国在不同时期的城市发展政策都始终强调控制大城市的发展,例如,1950年代提出“新建城市以中小城市为主,没有特殊原因不搞大城市”;到1980年代明确“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再到1990年代提倡“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然而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事实表明,要控制或限制大城市的发展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支持特大城市经济发展的政策使然,也与中国集权化的政府管治特点密切相关。要对此进行有效干预,既需要足够的政治意愿,更需要长期的坚持努力。


今天,在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转型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城市为了重新获得应有的生活质量,必须适度放缓特大城市的发展速度,转而追求在空间上建立均衡发展的城镇体系,以减少从乡村到城市的移民数量,这就使以大力发展中小城市、改善生活质量为核心的“小而慢”的城市发展模式变得与以特大城市快速发展为特征的“大而快”的城市发展模式同等重要,甚至可能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涵。为此,可通过开展强有力的战略性区域空间规划,在特大城市以外地区建设基础设施和刺激产业发展,为中小城市的生长发展创造条件,并使其逐步达到大城市的生活标准,从而有效引导均衡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具体策略可简单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促进城市的跳跃式发展,即在乡村地区到特大城市之间的各级城市,努力增加就业机会,显著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以减缓从乡村地区到特大城市地区的移民趋势;二是促进基于中等城市生长的区域发展;三是促进特大城市地区的多中心化发展,即在特大城市地区内部发展自给自足的城市中心和清晰的多层次城市等级。


正是在这些方面,某些美国政治家眼里的“老欧洲”可以成为中国这个新兴经济体的有益借鉴。虽然目前的欧洲已不再是世界的领导力量,但在许多欧洲国家,对绝大多数欧洲居民而言,良好的生活质量仍然是其最主要的发展资本。总体来看,欧洲的城镇体系在空间发展上还是相当均衡的。除了伦敦和巴黎两个特大城市地区,马德里、柏林或罗马等大型首都城市,以及其他一些城市地区,例如荷兰的兰斯塔德地区、德国的莱茵—鲁尔地区和法兰克福城市地区以及意大利北部围绕米兰和都灵形成的城市集聚区之外,欧洲的城镇体系主要以数以千计的中小城市为主体。当地的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常常显著高于大规模的城市地区,这也成为欧洲城镇体系的显著特点。


有鉴于此,本期以“中小城市:欧洲促进城乡均衡的发展路径”为主题,专门组织了六篇文章,分别从欧盟及其成员国两个层面,介绍了欧盟作为一个区域一体化组织,对于城乡协调和城镇体系均衡发展的政策框架,以及英国、法国、德国、瑞士四国在欧盟政策框架下促进中小城市繁荣和城镇体系均衡发展的具体策略和实践经验。其中,《欧盟的中小城镇发展策略》一文描述了中小城镇在当代“城市欧洲”中的角色和地位及其所面临的发展挑战,梳理了欧盟自20世纪末期以来的城市政策演变,特别是城市发展的区域化发展趋势以及均衡的、多中心的发展模式,分析了中小城镇在欧洲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乡村—城市关系的欧盟政策》一文回顾了自1950年代以来欧洲理论界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城乡发展政策的变化,重点介绍了欧盟近年提出的支持“城乡合作”的城乡统筹发展政策,以及以“社区导向地方发展”为代表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对其现实意义和未来前景进行了反思。《苏格兰小城镇:面临威胁的遗产》一文将小城镇的繁荣发展视为苏格兰城市发展的重要遗产,分析了苏格兰的政府管理体系与小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梳理了苏格兰小城镇的特点及其在城市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总结了苏格兰小城镇在社会经济变革中寻找发展机遇的有效途径。《中小城市——法国国土开发的催化剂》一文回顾了战后“光辉三十年”期间,法国中小城市在“中心地理论”指导下的繁荣发展,分析了影响中等城市发展活力的三个重要因素——产业构成、地理区域以及与大城市的距离,并以维特雷和瓦纳为例,对法国中小城市的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1980年代以来法国一系列有助于中小城市发展的规划政策及其对中小城市繁荣发展所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德国中小城镇在国土开发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一文简要介绍了德国城镇体系均衡发展的空间特点及其历史渊源,分析了中小城镇在德国城镇体系均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原因,并以纽伦堡大都市区的中小城镇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总结了德国促进中小城镇发展的联邦和区域政策,探讨了中小城镇未来的发展前景。《中小城市中心在瑞士国土开发中的作用》一文通过统计数据和城市案例,论证了在瑞士这一高度城市化国家,中小城市作为某个发展腹地的中心,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均衡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包括提供生活与工作机会、把乡村和山区连接到国家乃至全球的城市网络等,指出尽管中小城市发展面临各种挑战,但它们仍然是通过区域多中心建设实现城镇体系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柱。


从上述文章的论述中不难看出,欧洲的城市发展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二是城镇体系的均衡发展,这种均衡不仅体现在空间上,也体现在大中小城市之间。尽管由于历史、文化以及现实国情的不同,中国和欧洲对于城市、乡村以及大中小城市(镇)有着不同的划分标准,但是毫无疑问,二者追求城乡协调和城镇体系均衡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这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正因如此,欧洲国家在推动城乡协调和中小城市繁荣发展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对于当今的中国城市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作者:刘健,博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

克劳斯•昆兹曼,博士,多特蒙德大学空间规划学院,退休教授


本文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13年第5期,pp1-2


订阅号排版:赵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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