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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精粹 |【2017.3期】归“真”:现代性与城市遗产交织视界下的巴黎玛黑保护区规划变革

莫浙娟荆锋王世福 国际城市规划 2020-08-19

【编者按】考虑到手机端阅读的特点,本号特地邀请作者撰写文章精华版,与全文一起推出,方便读者在较短时间内了解文章内容。对该主题感兴趣的读者,可进一步阅读全文。在此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撰写精华版的作者,你们的努力让学术论文的阅读体验变得更好。


——精华版 ——


城市遗产与现代性都没有精确的,或者公认的一致定义,在概念使用上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它们的交织关系既不是学科的交织,也不是领域的交织,故而很难用常规的研究“视角”一词去定性。它们的交织是对立和对话的,甚至在未来可以走向“二元对立的消失”,因此二者交织的界面是可变的。“视界”一词的灵活性和模糊性可以适度地描述它们的交织关系,也强调了一种研究的姿态:观察者。此次对巴黎玛黑(Le Marais)保护区案例的观察与深度剖析可以将城市遗产和现代性的关系问题具体转化为:探讨保护区规划的策略性变革和社会演进的时代需求如何成为互为交织的动因。

 

在国外城市遗产保护案例的研究中,玛黑区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它也多呈现出阶段性“结果式”的成功面貌。然而,一种“过程式”的研究可以更清晰地观察“正”与“反”两面经验。玛黑区的当代发展是一种在保护规划干涉下的中心历史区域的社会演进。它见证了法国保护区制度的建立过程,是几乎所有关乎城市遗产保护重要政策和法律实施的首选实验场。它的“保护与价值重现规划”(PSMV)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深具“变革性”的制定与修正过程。因此,玛黑区案例研究可以通过社会演进的现实去评估遗产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和总结变革的社会原因。它的保护区方案曾一度是条例式的空文;在试验、犯错和争论中,一些创造性的保护区规划工具应运而生,也应时而变。当历史文化价值在实践中不再是核心争议的问题,对待城市遗产的方式方法该何去何从?“拆”与“不拆”一直是巴黎市政府和国家保护区管理部门之间博弈的主题,其中拆的准则该如何不断重新定位?在现实的阻力和动力几乎同步的情况下,城市遗产的保护在更新时代必须走向一种新的发展观,由此引发了一种对于归“真”原则的思辨:回归真实的社会演进,既是基于过去的真实,也是将城市遗产置于当下社会需要与发展反思的核心。


——全文 ——


【摘要】经历了多个世纪的人口聚集和空间填充的过程,密度极高的巴黎玛黑区在当代出现了持续半个多世纪人口外迁的断裂性发展。其保护区规划付出了时间的代价,在社会力量的博弈中进行创造性变革。玛黑区空间与社会的发展动因显示出城市遗产保护和现代性需求之间对立和统一的交织关系。城市遗产从狭义走向广义是与社会发展“变”的要求共同演进的。鉴于历史文化价值在其实践中不再成为核心争议的问题,对待城市遗产的方式方法必须考量社会的多维度诉求。由此,本次研究旨在启示一种对中国保护区发展观的理念思辨:归“真”,即回归真实的社会演进。


巴黎是一座历史融入生活的城市。高密度的城市条件决定了任何形式的历史街区都被真实地“生活着”。作为16—17世纪的贵族街区,巴黎的玛黑区(Marais)经历了18世纪的衰落,以及19世纪和20世纪初叶的人口聚集、手工业化和商业化的“空间填充过程”【法语原文“Le processus de bourrage de l'espace”, P. –Y.Ligen,详见参考文献】。1860年代,它的人口密度达到了950人/h㎡,是今天的2倍之多【详见参考文献,报告第一部分:评估(Diagnostic),p17,最新的玛黑区人口净密度数据为449人/h㎡】。在保护区初步设立的1960年代初期,它的人口密度仍然保持在600人/h㎡左右。此后,在当代规划干涉下,玛黑区出现了一种新的断裂性发展——长达半个多世纪人口外迁的社会空间演进。


今天的玛黑区无可避免地出现了城市士绅化(gentrification)、不动产投机化、局部博物馆化、过度旅游化、社会多样性弱化和一些传统手工业和商业的逐步消亡等一系列问题。其保护区规划的制定被“真实生活”的力量推动,经历了特殊的社会问题,及其化解与适应的过程。因此,本次研究将观察玛黑区保护规划的策略性变革和社会发展的时代新需求如何成为互为交织的发展动因。


1  现代性与城市遗产的对立和对话


现代性的释义一直是多个学科未决的难题。本文对于现代性的探索从建立与城市遗产的讨论关系入手。吉拉尔·劳拉特(Gérard Raulet)认为现代性是一种“历史意识的变革”,也是“时代中理性的确认和时代中理想的危机”【详见参考文献,原文“mutation de la conscience historique”, “l'affirmation de la Raison dans l'histoire et la crise de la raison dans l'histoire”】。事实上,现代性确实可以被视作一种时代的骤变或者危机,是引发变革的力量。“人”作为环境的参与者和支配者恒贯其中。现代性反映人与当下生存舞台的互动才得以永恒。希尔德·海嫩(Hilde Heynen)在讨论现代性、栖居和建筑三者关系时,将现代性“作为由社会经济的现代化过程强加于个人的一种生活状况”。这种强加给当代人的现代性和城市遗产继存的关系更多表现为矛盾和冲突。


“城市遗产”(Patrimoine Urbain)【萧伊(Françoise Choay)在为乔瓦诺尼(Gustavo Giovannoni)的著作《面向古城市的城市规划》(L'urbanisme face aux villes anciennes) 的法语译本所写的引言中指出:乔瓦诺尼,城市遗产用词的创造者(原文:Giovannoni,inventeur de l'expression patrimoine urbain)。城市遗产指的是古代城市的整体片区,而不是单体建筑遗产】一词的创造者古斯塔沃·乔瓦诺尼(Gustavo Giovannoni)“将古城市的活化保护作为其城市化发展前景的一个整合部分”【详见参考文献,原文:“a fait de la conservation vivant des villes anciennes une partie intégrante de sa perspective de l'urbanisation”,出自萧伊撰写的引言部分】。其城市遗产的内涵直接成为法国保护区(Secteur Sauvegardé)概念和多种政策产生的源泉。他提倡的并不是“禁止”的保护,而是允许干涉和控制干涉的方式方法。城市遗产的保护需要综合平衡各种社会诉求,在价值冲突中作出合理的选择,从而成为城市化的整合部分。现代性和城市遗产可以打破二律背反的概念关系,进行对话与衔接。它们的这种对立统一的交织关系也许可以为玛黑保护区发展动因的探索打开一个新的视界。


2  变革中的保护区规划


伴随着1962年马尔罗法律(Malraux)【法律n°62-903,1962年8月4日通过,参考文献对应部分为:条款L313-1至L313-2-1(保护区),以及条款L313-4至L313-4-4(不动产修复)。该法律的发起者为当时的文化部长马尔罗(André Malraux)】的诞生,玛黑区在1964年12月的部门联合决议【法国文化部和建设部的联合决议。该保护区于1965年4月16日划定范围】下成为保护区。至1996年《玛黑区保护与价值重现规划》(PSMV: Plan de Sauvrgarde et de Mise en Valeur du Marais)(图1)的正式批准,30多年期间经历了多版规划。此后的《玛黑区修订规划》(Révision du PSMV Le Marais)(图2)于2002年提出,历时近11年才完成。从今天玛黑保护区的规划结果来看,它可以被认为是“一步到位”【详见参考文献,“由于法国的保护区规划独立于一般城市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因此可采用不同于一般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对保护区单独采用‘一步到位’的规划编制方法,直接用于指导建设。”】的规划编制,也可以是“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研究来确定形式”的一种控制性规划。但它的一步到位和实验性是在合适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支持下,经历了漫长周期的结果。期间,社会的新需要和新矛盾持续地对城市历史环境提出“变”的要求。


图1 玛黑区保护与价值重现规划(1996年)


图2 玛黑区修订规划总图(2013年)


2.1  走向“空间—社会”维度


第一版玛黑区保护方案题为“永久规划”【全名为:Plan permanent de sauvegarde et de mise en valeur(保护和价值再现永久规划),由法国文化部和装备部委托三位建筑师路易·阿莱什(Louis Arretche),保罗·维特里(Paul Vitry)和米歇尔·马洛(Michel Marot)共同主持。在1969年10月得到了巴黎议会的批准】,在1970年10月的公示阶段,因将玛黑区导向“一座博物馆城市,没有灵魂和生活”【详见参考文献,出自1968年莫里斯·米诺斯(Maurice Minost)评注的巴黎总局报告(Observations sur les observations)】而遭到了极为严厉的批判。该规划将玛黑区视作一件巨大的文物【该规划很大程度上基于当时已经建立的文物建筑保护清单。考古规划(Plan archéologique)成为最重要的参考。面对战后的城市重建,法国的考古规划从1940年代中期已经开始,到1960年代已经全面展开,当时的首都巴黎由51张图纸覆盖】,也回应了以CIAM理念为代表的现代主义的功能城市的效率准则【主要体现在:城市卫生健康标准、对汽车交通的适应,以及绿色城市概念的引入。此时绿色城市的概念区别于今天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绿色城市概念。它更接近勒·柯布西耶的绿色城市模式——城市绿地和公园作为现代城市生活的新元素】。它对主体历史建筑采用修复的方式,却无法推进城市尺度的建筑更新。该目标也依赖大规模“剔除术”(Curetages)的实施,即对那些密度达到极致,有碍通风和采光的不卫生街区实施局部清除。道路边线需要被大量调整(主要为拓宽),却无法尊重城市的历史肌理。规划中“狭义”城市遗产保护与伤筋动骨的现代主义城市更新计划明显处于脱节状态。


1976年开始制定的新保护区方案与1977年巴黎土地利用规划(POS: Plan d'Occupation des Sols)同步推进,但与其衔接方式是极其简单的:POS中的保护区被“留白”(图3)。新的保护规划条例要求保护区地块必须细分到用地地块(parcelle),从而使得产权责任清晰而便于司法操作。用地条例式的规划管理无法推动地块单元之间、街区或者更大城市尺度的更新立项。1973年以后,第一次石油危机使得玛黑区的纺织业、服装业、家具制造等手工业都面临了困境。剔除术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传统经济活动的消失。保护区建筑的修缮和功能转换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受到禁止,街区整体质量反而衰退,土地价值的缩水成为必然的结果。1976年的规划修正最终成为条例式的空文和一种近似“鱼鳞册”式的理想的土地司法管理工具。这很大程度上是规划制定屈从于规划管理工具的结果。


图3 巴黎土地利用规划图(1977年)

资料来源:巴黎城市规划与建设展览馆(2014年)


1979—1981年是对1976年版规划进行细致研究的时期,旨在走出地块控制的绝对理性和“缓和”强制性条款。1978年巴黎市政府表达出一种强烈的意志:必须确保对手工业和工业活动的维护。该次规划的研究提出了条件式剔除术(Les curetages conditionnels)的概念【对于确定要拆除的建筑,只要尚处于工业、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的使用中,不仅可以暂免拆除,还可以进行维护和重新整治】。此后,剔除术明确成为空间保护和产业保护的规划契合点,从一种拆除的机制直接成为传统产业保护的工具。


进入1980年代,保护区的方案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缓慢推进期。直到1994年的规划公示(1996年正式批准),保护规划厘清了最重要的三重目标:遗产保护;引起玛黑区居民对城市、建筑和历史价值的认知;巴黎市政府对于保持场所进化特性及其活动的意愿。保护规划空间和社会的双重维度已然清晰可辨。然而,它的核心内容近似于一种规划操作和项目实施中所有“妥协”【详见参考文献,报告第一部分:评估】的总结。其外立面整治的条款,诸如建筑形式修改和高度调平的五种类别【建筑形式修改(M : Modification)和高度调平(E : Écrêtement)的五种类别:回归起始状态,多层增高拆除,屋顶改造,建筑加高,审美细部修改(附加物、突出部分、条窗)。详见参考文献,M和E在1996版规划共有85项,42项的修改实现了18处,43项调平则只有8处实施】,仍偏重历史审美取向,缺乏现实的适应性论证。1996年的正式规划对于之前各版本的方案有很好的承上作用,却很难以启下。在宏观的发展层面,它缺乏预见性,局限于规划区域的“自”发展,忽略与巴黎整体发展的衔接。


2.2  走向广义的城市遗产


世纪之交,法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变革时期【变革主要反映在三大法律的颁布:Chevènement法律(鼓励市镇联合及发展共同性)、Voynet 法律(关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与SRU法律(社会团结和城市更新法)。详见参考文献第二部分:三大“变革性”法律】——地方城市规划(PLU)【地方城市规划(Plan Local d'Urbanisme)】代替POS的系统性变革。PLU中的子项规划《可持续发展与整治计划》(PADD)【PADD : Projets d'Aménagement et de Développement Durable】实际上具有地方规划纲要的使命。它对可持续发展有着多维度的诠释,提出了三大对象:广义的环境、经济与就业、巴黎民众的团结【详见参考文献,第三部分:条款论证和与其他城市规划文件的兼容性(Justification des règles et compatibilité avec les autres documents d'urbanisme),脚注1】。它促成保护区规划融入更大尺度的规划框架体系【在巴黎大区(Région d'Ile de France )层面,PADD在先天上保证了保护区规划与大区总体规划(SDRIF),城市交通规划(PDIEF)以及塞纳河流域管理和整治总体规划(SDAGE)不会再有矛盾。诸如,玛黑区的经济活力和多样性、优先居住区功能、减少污染和城市绿网体系的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发展新目标、公共服务设施的增设等问题在保护区修规的制定过程中得到了重新的认识和对待】,尤其是《地方住区计划》(PLH: Programme local de l'habitat)将玛黑区列入了社会住宅严重赤字区域。此外,SRU法律【社会团结和城市更新法(La loi Solidarité et renouvellement urbain)颁布于2000年12月13日】规定PLU“不涉及”【SRU法律规定:地方城市规划(PLU)覆盖一个或者多个市镇的整体区域,除了保护与价值重现规划涉及的区域。详见参考文献,第三部分:条款论证和与其他城市规划文件的兼容性】保护区区域,也同时指出PADD“覆盖”玛黑区【SRU法律指出:PLU中的PADD指引城市规划和整治的方向,在巴黎,它覆盖整个市镇,包含玛黑保护区。详见参考文献】。这种矛盾性反映了保护区的规划制定既要保持与PLU的相对独立性,也要与其整合。


在此背景下,玛黑区修订规划开始走出相对狭义的城市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模式,酝酿出了全新的三重规划目标。首先,一种新的对待古迹的方式将同时面对今天的遗产和未来的遗产,对现状价值的考量远重于对历史价值的追溯,依此导向了广义城市遗产的概念。回归到所谓“起始状态”的建筑保护手法遭到了摒弃;历史审美取向的整治遭到质疑。沿街立面的限高从1996年的四种类型:12m、15m、17.5m和20m,调整为五种:5m、12m、15m、17m和19m。这种限高的重大修改取决立面信息化处理以后的现状统计。在修规新定义的20个城市整体区域中(图4),桑斯宫区域(L'hôtel de Sens)是1940—1950年代中心历史城区大改造的特殊案例,曾遭受众多社会批判,成了20世纪的城市整体区域的代表。规划的保护方式不再仅仅立足于历史文化价值的判别,而是走向了精准管理和对现实价值状态的重新考量;对整体风貌的保护与协调超越了零散的、武断的局部整治。


图4 玛黑保护区20个城市整体区域分布图


第二重目标“城市功能的多样性和社会融合”直接来自于PADD。一方面,城市功能的融合需要保持居住与就业之间的平衡。玛黑区居住面积的比例为58.2%,低于巴黎的平均水平65.4%。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1978年以来巴黎市镇厅对就业空间保护的坚持不懈。完全可商榷的剔除术仍保持其拆除性,从而减弱了地产的投机性和单方向居住功能转变的可能性。在剔除术的局部保护的逻辑之外,修订规划还提出了产业保护的新机制:首层沿街线性分布的《商业和手工业保护图》(图5)。此外,作为PLU中定义的居住功能保护区,玛黑区并不完全采用PLU规定的整体容积率为1的控制指标,而是附加定义了局部容积率概念【大卖场BHV更新和重建不允许低于原始容积率;就业空间(办公、商业、手工业、工业、货栈)的容积率为1,当现状超过1时,其改造经论证符合规划条件的,也可持久保持原容积率】,使得承载经济活动的地块几乎不再受制于容积率的规定,从而对业态的保护最终拓展到了整个玛黑区。另一方面,保护规划为住宅的改造和新建留有发展的余地。这成为政府加强社会住宅建设的契机【具体实施体现在住宅计划的细分等级:LS30%(30%的社会住宅)、LS50%(50%的社会住宅)、L100%(100%的住宅)、LS100%(100%的社会住宅)】,将会强制在特定街区实施。事实上,社会住宅在历史城区的实现远比新区建设项目举步维艰。可以说,此时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在玛黑区修订规划中得到了有效的反映,从社会需求到空间回应的“转译”是明晰的。规划的强制性不再仅仅来自政府意志,而是在回应社会需求的同时应对社会阻力。


图5 商业和手工业保护图


第三重目标则是基于对环境保护的尊重,成为巴黎可持续发展的整合部分。玛黑区有着群落生境(Biotope)的严重赤字现状【从1996年以来绿化空间实施的结果来看,其增加主要来自屋顶绿化和平台绿化,在群落生境评估中不具有真正的意义。修订规划的相关条款强调了自由空间和种植的“落地”逻辑。其中沿街建设地块的建筑的厚度从1996年版规划的15m降至10m(PLU中为20m),主要是为了增加地块空地和绿地】。修规对于达到环境保护超欧洲标准的远期目标【根据《巴黎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04—2020》(Plan Climat),在2020年,巴黎将达到25%的节能和减排,且25%的消耗来自可更新能源】也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展望。诸如,修订规划提出了设立优先实施区域,通过建设许可证的审批环节来强制实现供暖网络置换的设想,尚停留在一种对可能性的预测。此外,玛黑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完全提倡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网络,大量减少汽车停车位,引导物流交通和合理组织卸货。其整治理念在贴近经济活动实际发展需要的同时,已经与现代主义盛行时期汽车交通的逻辑完全背道而驰。


玛黑区经历了超过半个世纪的规划历程,它的成功无疑付出了时间的代价。早期的《永久规划》中的城市遗产保护和现代性需求凸显为对立。进入1980年代,空间整治和经济活动(就业)保护的联系才成为了保护规划考量的重要原则之一。1996年的《正式规划》开始走向从空间转向“空间—社会”共同演进思考的蜕变。但与其说它是面向保护区的未来,不如说它是一种时代的务实态度下的规划制定。进入21世纪以后,广义的城市遗产的概念使得保护规划与之前的理想模式渐行渐远,更多的是寻找与遗产现实的契合度和城市发展的整合。诸如在贯穿规划始终的剔除术的演化中,当居住的健康、安全性、遗产价值问题都不再构成拆除的理由,那么当代经济活动的新需要成了保存的理由和发展的动力。现代性需求推动着城市遗产保护的概念从狭义走向广义,并注重“空间—社会”的综合目标,以及更加优先苛求的环境品质。保护规划的策略性变革是以时代的矛盾为触媒,以社会力量的博弈来定位的。


法国保护规划保持着一贯依赖建设控制的思路,即遵从保护区极度缓慢的建筑与环境的更新速度,必然会导向社会多样性融合和可持续发展执行的严重滞后。玛黑区PSMV的进程一直徘徊于高标准的规划条款、实验性的现实执行和后继规划的不懈调整之间。其规划工具的创造性来自修正的精神和对项目实验结果的批判认识。


3  规划干涉下的社会空间演进


规划的干涉无疑具有选择性导向。随着经济活动的更新,以及业主和居民的更替,玛黑区也被社会重新选择为生活的场所。这种“选择”和“被选择”的互动关系是值得探究的。


3.1  规划选择:从公权执行到私权协调


在玛黑保护区设立初期,规划项目干涉的街区有一个最大的共性:政府是最大的业主。这也是玛黑区案例中那些最早进入项目操作的街区范围总是饱受社会争议的重要原因。玛黑修复有限公司( SOREMA,1965—1981),即玛黑区的SEM(合资经济公司,La Société d'Économie Mixte)【SEM出现于1950年代,是由地方政府创立的“城市项目”的运行机制。虽然它是一种基于私权的公司,其资本的构成主要是公众机构的股份,也有私人投资者的参与。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SEM被赋予了两大重任:土地征用和组织对项目运行的公众监控。1960和1970年代,法国的装备部只能通过SEM合资经济公司的形式实现更新项目的操作,保证其信贷平衡。此时的SEM由地方政府主导,强调公权利益的实现,详见参考文献。在玛黑区的各大项目陆续落成之后,SOREMA于1981年开始公司清算,并于1983年7月正式注销,结束了它的修复使命】,作为巴黎市政府的利益代表,几乎包揽了区域内所有的重大项目【诸如,l'hôtel de Salé (毕加索博物馆),l'hôtel d'Albret (巴黎市文化部领导机构),l'hôtel de Coulanges (巴黎欧洲协会),孚日广场的一些府邸建筑,以及一些较大规模的居住建筑项目。其中,1960年代整治的L'hôtel de Salé的整个街区地块是完全被政府收购的】,且明显公权重于私权。这些项目中的人行通道(图6)和依落(Îlot)【等同于英语的block。依落是道路分隔的城市空间单元,是用地地块(parcelles)构成的整体】中心绿地建设因为公共利益的实现而非常具有说服力。然而,这种依落尺度上的操作却无法得到很好的延续。在2003年巴黎城市规划院(APUR: L'Atelier Parisien d'Urbanisme)选择调查的依落中,为实现通道的贯通而需要进行的强制性拆除根本无法实施(图7)。除了保护区规划,这样的拆除不受任何土地政策的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使得这些空间成为干扰居住的入口。在1980年代以后,公权与私权的空间界限要求逐步使得用地地块取代依落,推动项目操作进入更小规模的时代。



图6 2006 年圣保罗街区现状调研

资料来源:街区平面图根据现场公示项目整治规划图重绘;照片为作者现场拍摄,2006


图7 2003年APUR测试通道开辟情况的依落之一


在SOREMA的时代之后,政府的干涉方式完全摒弃了大规模包干包揽的模式,但继续采用SEM的形式。SEM走向了兼顾公权与私权,以及专业化和企业化的道路,出现了诸如RIVP【La Régie immobilière de la ville de Paris,巴黎不动产管理局】、OPAC【Office public d'aménagement et de construction,建设和整治办事处】、SAHLM【Sociétés anonymes d'habitations à loyer modéré,廉租房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形式。它们通常以少则几套,多则十几套的小规模方式向玛黑区提供廉租房。诸如“不卫生的”16号依落【对巴黎不卫生依落的调查从1894年开始,因第一次世界大战而中断,后在1918年完成。最终统计共有17号依落。16号依落并只有一个依落,而是多个依落的组合】(位于桑斯宫区域)改造项目涉及500多户住宅现代化的操作类型彻底成了历史。


在1970年代与1980年代之交,一系列重大事件,诸如与之毗邻的蓬皮杜艺术中心的落成(1977)、RER火车站Châtelet-Les Halles的启用(1977)、中央广场(Forum des Halles)商业中心的开幕(1979)、玛黑区第一家同性恋酒家的开业(1979)和国家议会通过同性恋免惩罚决议(1982)等,彻底改变了玛黑区的空间和社会区位。SOREMA操作的一系列博物馆和文化机构的落成也强化了其区域功能和新区位条件之间的契合度。1980年代之前,玛黑区人口减密的过程也是去工业化的过程,弱化了其工人街区的面貌;重要公共和文化机构的植入,以及文物建筑的修复使用为街区注入了新的文化活力。这些可以归结为城市规划和更新政策选择的结果,致使经历了大规模城市整治的东南区域跃升为“富玛黑”,相对规划无作为的北面边界和西北区域成为“穷玛黑”。


3.2  社会选择:城市士绅化


今天的玛黑区成为各种城市活力的集聚之地:著名的同性街区、重要的文化消费区(博物馆、画廊、府邸,古董店等)、新兴职业(咨询与服务【咨询与服务包括以下职业类型:软件系统咨询(Conseils en systèmes informatiques)、软件编程(Réalisation de logiciels)、数据处理(Traitement de données)、司法业务(Activités juridiques)、事务管理咨询(Conseils pour les affaires et la gestion)、建筑业务(Activités d'architecture)、广告设计和咨询(Agence, conseil en publicité)等】,自由职业等)的剧增区,潮流购物区,宜人的老城漫步区。第三产业的发展牵引和中产阶级化已然从过程走向结果。城市士绅化【Gentrification一词由英国学者卢斯·格拉斯(Ruth Glass)于1964年在其著作《伦敦:变的面貌》(London : Aspects of Change)中首次提出;直到1970年代,这一概念只有格拉斯在运用。1980年代开始,尼尔·史密斯(Neil Smith,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大卫·雷(David Ley,消费视角),拉里·克诺普(Larry Knopp,士绅化与同性恋社区)等英语体系研究者开始对其从不同视角展开研究。在法国,资产阶级化(Embourgeoisement)一词基本可代Gentrification的概念,也容易将后者视为前者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Gentrification一词在法语理论系统的引入更加迟缓。直到1994年,巴黎第一大学教授贝特洛·贝西梅里(Petros Petsimeris)才给予了法语的释义】可以成为观察这种复杂社会空间变化的新视角,同时添加文化和政治的色彩。其观察的首位对象往往是人口的流动和新旧社会阶层的更替。


在1962—1982之间,玛黑区的人口降低了44.5%。法国辉煌三十年的后期,由于现代住宅的吸引,巴黎居民向郊区外迁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很多在玛黑区的家庭则是“被”滞留,因为他们的家庭收入根本无力负担外迁。伴随着玛黑区大规模城市更新项目的落成和大范围剔除术的实施,职业人口的外迁特征主要表现为工人成为迁出主体及传统手工业者和商人数量的锐减。


1982—1999年,玛黑区的人口继续减少了5.8%,但这并不是玛黑区缺乏吸引力的表征。此时期巴黎中心城区(1—11区)人口的减密是普遍现象,其递减的平均值为9%。1990年代是玛黑区家庭人口数量趋小的剧烈变动期,单人家庭在1999年已经达到了58%,成为城市士绅化的显著标志。同期玛黑区所在的巴黎第三、四区近一半的人口是全新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人口更替是结构性的。首先,高收入阶层的持续增加直接得益于职业结构的重组,其中高级脑力劳动职业的比例从1982年的24%跃升到1999年的43%,而工人和职员则从46%降低到27%。其次,玛黑区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人口年轻化。城市士绅化人群 (Gentrifieur)【Gentrifieur是Gentrification的一个法语衍生词。它目前尚为一个模糊的社会学概念,意指城市士绅化过程的主要缔造者。它不属于大众阶层,也区别于“精英”的概念。对应的人口可以是雅皮、高管、同性恋者、外国移民,等等,也是伴随着城市士绅化过程的迁入者。笔者暂时将其翻译为“城市士绅化人群。”】主要涉及25~34岁的年青人,在高级脑力劳动职业中比例的增长是独一无二的【详见参考文献,该年龄段(25~34岁)占整体人口的比重也从1975年的17.7%上升到1999年的24.4%(巴黎仅为18.6%)】。同时,老年人口的比例也从1975年的18.2%降至1999年的13.8%(巴黎中心城区为16.5%,巴黎为15.4%)。最后,1997—2001年之间,新生人口的增速在玛黑区最为凸显:第三区的提升率为15%,第四区是13%(巴黎平均值为+7.5%,五、六、七区仍为负值)。虽然人口的自然增长并不是决定因素,它反映了迁入居民对玛黑区居住满意程度的提升,并预示了一种传统家庭回归趋势。


进入21世纪,巴黎的人口减密趋于弱化;玛黑区人口的调整也是轻微的【在1999—2006年之间,巴黎第四区的人口以每年0.7%的平均值在递减;第三区则以0.2%在递增】。玛黑区甚至开始出现局部的颇为剧烈的人口加密现象:位于第四区的巴黎市政厅街区和玻璃街(Rue de la Verrerie)周边区域的人口增速在10%~20%之间;在第三区的共和国广场附近也出现了同样的增速。前者的人口增速离不开“富玛黑”区域的社会区位的持续提升和浓郁的城市文化;后者则得到国际移民的青睐,城市氛围呈现龙蛇混杂。这种人口加密的极化现象可能不是持久的,但是它们的差异性预示着“富玛黑”和“穷玛黑”进入了更为互补的发展期。


同性恋商业在1980年代开始在“富玛黑”扎根,最终取代了巴黎最大的同性恋商业聚集街区圣安娜(La Rue Saint-Anne),成为巴黎最大的同性恋商圈。它的聚集形态并没有走向一种高级的“Ghetto”区域,而是发展为同性与异性相融合的商业模式:同性恋商业开始走向多样化和进入街区无性别导向的服务领域(面包店、书店、发廊、服装店、旅行社和房地产)。虽然玛黑区的同性恋商业是非常特殊的社会—历史现象,它展现出一种向城市士绅化开放的姿态。这一定程度上也是传统家庭回归趋势与之并不对抗的重要原因之一。玛黑区文化的多元包容使得观念的差异很难发展成为突出的社会矛盾,而基于城市新需求的资源竞争成为关注点。旅游业的发展对玛黑区的整个第三产业的业态转型是有导向作用的,与居住质量之间的矛盾也日趋明显。人口年轻化(尤其是儿童数量的增加)、士绅化生活模式的演进产生的新社会需求,以及减弱旅游化对居民生活空间的蚕食等,都在2013年的修订规划中得到充分的警示和对待【例如:2013年玛黑区保护区修订规划非常重视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托儿所和幼儿园、学校、文化活动、街区绿地和公园)和就近街区商业的新需求】


保护规划中剔除术涉及的拆与不拆问题是一直以来巴黎市政府和国家保护区管理部门之间博弈的主题。1980年代以前,国家导向一直是玛黑区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因此其工人街区特性的消失几乎是断裂性的,也产生了地方政府对大量就业岗位消失的恐慌。伴随着法国1980年代以后地方分权的结构性转变,玛黑区地方性的发展需求才成为首位,规划的调整开始基于社会的新需要。一定程度上,玛黑区从1980年代开始的明显的城市士绅化更多的归因于社会选择,是城市士绅化人群自主聚集和不懈打造的结果。


4  结语


玛黑区规划变革和社会演进的过程研究可以提供一种多方结合的理解:机制和权力,现状和愿景,思考和行动,城市历史连续性和断裂性。这一过程式的探讨希望实现一种中立的分析研究,导向对中法保护区机制一些理念差异问题的思考辨析,而并非基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借鉴逻辑。


4.1   历史文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无论是法国的保护区(Secteur Sauvegardé),还是意大利的保护区(Zone di Recupero),它们都没有像中国的名城和保护区那样冠以历史文化的主题。在玛黑保护区的变革过程中,将历史文化作为价值判断的核心准则也在逐渐褪去,从而保护区在当代走向了广义的城市遗产保护:今日的城市可以是明日的遗产;关注现实超越了对历史的追溯。中国一贯以来的“文物古迹比较集中”和“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区划定准则容易导向一种相对狭隘的保护区范围的界定,也容易固步自封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失去了面向社会需求新发展的更大空间尺度和规划的弹性。诸如广州老城中密集的历史文化街区,它们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界线已经呈现出犬牙交错、首尾相连的状态。各个街区仍在分别制定保护规划,但它们共享的环境协调区,即历史城区的界线却是最薄弱的一环,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支持。这与法国保护区边界“效力”法律化和制度化的逻辑完全相悖。中国历史文化保护区作为单体文物和名城的中间层次,为了规避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往往堕入一种“大”文物的划定方式,追随着单体文物建筑的保护逻辑:多重界线的保护效力伴随着历史文化价值的辐射力而减弱。这一定程度上是实现片区整体保护的最大障碍,因为边界很难成为保护与发展相融合的有力的规划工具,也无法构筑政策和法律实施的精确范畴。


4.2  归“真”(真实的社会演进)的原则问题


2013年的玛黑区修订规划开启了一种与现实空间和社会的全面对话,诸如,大卖场BHV的价值认定离不开其提供的至少1700个就业岗位;相邻建筑非主采光的侧墙间距最小值从3m减至2m,既是基于极致城市密度的现状,也是巴黎土地继续增值的需要。2005年开始,个体建筑整治审批流程趋于简化,建筑内与外双重审核的流程让位于建筑外部修复的重点控制【在2005年之前,法国保护区内的建筑的完全修缮除了《建设许可证》以外,还需要马尔罗法律特别要求的针对内部要素保存的《特殊工程许可证》。2005年的相关新法令取消了《特殊工程许可证》的强制条件,但保留国家建筑师过问和否决内部改造工程的权利】。在保护区规划及其管理中纳入真实的社会演进下的核心诉求,这种对待城市遗产的开放姿态可以帮助走出法国保护区机制偏重“保护”的理解误区。


对于文物建筑,我国秉承“不改变原状”和“真实性”【国际宪章提出的四大原则:真实性、可识别、可读性和可逆性】等国际、国内公认的原则是无可置疑的。对于成片成区的城市遗产,“修旧如旧,延年益寿”也是一种观念的大流。建筑遗产在技术上可以修缮如旧,而居民的生活模式必然是与时俱进的。延长文物建筑寿命的被动式保护逻辑,与历史的城市生活场所的主动式继存方式,不能完全共享操作原则,有时甚至是相悖的。一些低标准的历史城区改造并没有本质上解决人本的居住和生活的质量问题。居民现代生活的真实需求可以在修旧如旧的过程中漠视吗?历史街区生活氛围的延续是否必须使其具有焕发时代活力的能力?名城和保护区一味以保护为核心的规划命题正在遭遇固化保存的窘境和应对遗产存亡急迫性的无力。归“真”,即回归真实的社会演进,既是基于过去的真实,也是将城市遗产置于对当下社会发展反思的核心。它可以从一种历史整体区域可选的活化策略上升为一种原则吗?如果中国城市遗产保护在更新时代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发展观,如何将归“真”原则纳入其中是一个值得审思的课题,更需要在实践中完成中国式的诠释。


作者:莫浙娟,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59729212@qq.com

荆锋,硕士,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58116567@qq.com

王世福,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archcity@scut.edu.cn


订阅号编辑:张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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