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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习前思:一些无稽之谈

青法平台 青法在线 2020-12-09

编者按:2020年初,我们启动了“青苗成长计划”项目,从49名投递者中选出了5名同学作为第一期学员。在“成长计划中”,由编辑部资深编辑主持的“传帮带”是一项重头戏,自学员确定以来,共组织了4次内部经验分享,涉及不同的方向。今天推送的内容即来源于2020年3月19日的第4次经验分享,主讲编辑结合自身的学习经历,介绍了法科生在日常学习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供各位读者朋友参考。


各位师弟师妹好!很高兴能够被编辑部邀请,来和大家做一个分享。原本安排我讲的题目是“法学学术研究入门”,但我觉得这个题目由我来讲可能并不合适,因为我实际上也处于学术研究的入门阶段,甚至连门都没有入,如果强行做长者状分享人生经验,怕是要被导师抓回去打屁股。所以今天我主要谈一谈法学学习。进入正题之前,我想解释一下今天分享的标题。所谓“前思”是指思考某一个问题之前,必须预先思考的问题。也即,今天讨论的重心不是怎么进行法学学习,这些是需要你自己去悟的,而是在进行法学学习之前,需要了解的一些基本问题。


关于法律人所须具备的能力,王泽鉴先生有很好的概括。他认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需要具备三种能力,一是法律知识能力,二是法律思维能力,三是争议解决能力。法律知识很好理解,比如我国的法律规定了那些内容,为什么要这么规定,背后有哪些理论基础,这些理论的含义是什么,怎么运用等等,这些都是法律知识。相对于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要更加抽象一些,大部分学者认为,学习过法律的人,他们观察世界,思考问题的方式是和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不一样的,这就是法律人思维。而在我看来,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法律思维的话,就是论证优先于结论。我们知道,绝大多数案件的处理,仅凭感觉也可能得出一个大致不差的结论,但是法律人的技艺在于论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何种理由、按照何种逻辑、通过何种论证得出结论,法学是一门讲道理的学科,具备法律思维,就能更好地做到以理服人。至于争议解决能力,则需要大量的练习和实践才能具备,我们知道军队里的神枪手需要子弹喂出来,法律人也一样,案子办多了,接触的人多了,自然就轻车熟路。这里我特别推荐何美欢教授的《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及葛云松教授的《法学教育的理想》,这两篇论文均讨论了法学教育究竟应当培养法科生的哪些能力的问题,且在内容上相互呼应,很值得一读。

 


言归正传,今天的分享我主要分四个部分讲,分别是课堂、阅读、写作、考试。课堂、阅读和写作主要是针对如何学习法律知识,写作主要涉及如何培养法律思维,也可能涉及一点点争议解决能力的问题,而考试是每个法律人都必须经历的,所以也简要谈一谈。在每个部分我会提一些我个人浅薄的建议,不一定对,仅供大家参考。



一、课堂并没有想象中

那么重要


在进入大学之前,课堂是最主要的学习方式,许多同学进入大学后,也沿用着高中的学习习惯,将课堂作为学习的重点,学校可能也为了响应同学们的需求,分别开设了很多课程。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们身边有很多同学,平时在课上不认真听讲或索性逃课,期末集中背诵一番,结果最后的考试分数和认真听讲的同学差距并不大。在我看来,这至少表明了两点,第一,我们的期末考试难以将平时认真学习的同学和考前抱佛脚的同学区分开来。第二,课堂讲授相对于阅读教材,其实是一种相对低效的学习方式。最近浙江师范大学高玉老师有一篇文章在朋友圈挺火的,题目是《文科大学生最重要的学习方式是自己读书》,这篇文章认为:现在的大学生整天忙于上课,但其实大多数的课程都只需要老师引导,自己看书学习就可以完成,并且效果要好得多。


这一观点,我是赞同的。在今天的大学里,照本宣科的老师占很大一部分,而且越是无聊的课,就越是有点名、作业等五花八门的手段以确保你来上课。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流氓做法,不去琢磨着把课讲好留住学生,而是采取手段强迫学生留下,这怎么可以呢?所以我觉得逃课其实是大学生的一种自由,现在很多同学把逃课视作是洪水猛兽,仿佛只要逃课,就不再是好学生了,我觉得这种想法其实是把高中的思维带到了大学里,其实关键还是要看你把逃课后的空余时间用来做了什么,比如逃课去图书馆学习,有时候还比在课堂上听老师吹牛收获更多,但如果逃课在宿舍睡觉或者打游戏,就可能是在浪费光阴了。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我觉得违反制度还是要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那些要点名的水课,完全可以在教室后排找个座位坐下,然后打开电脑忙自己的事情,如果觉得吵带上耳机就可以了,这样既保证平时成绩不受影响,也能更有效地利用好时间。当然,上面的情况只能代表一部分课程,在大学里有很多学问精湛、用心教学的好老师,尤其是近年来留学回来的年轻老师,几乎无一不重视教学方式的改革,这些老师的课堂是真正的财富。


所以,课是否值得听,在很大程度上和课本身无关,而是和讲课的人有关,对于那些没有营养的课程,并没有认真对待的必要。顺便一提,现在网络很发达,微信公众号、B站、中国大学MOOC网站上有很多优质的慕课资源,如果觉得自己的老师讲课不好,可以将这些资源利用起来。


上面主要涉及是否应当听课的问题,接下来谈谈应该怎样对待课堂学习。如果抛开质量问题,我个人认为,课堂在法学学习中实际上发挥着以下几个作用(也可以通过这几个作用的发挥程度,来审视这个课是否是水课):


首先,帮助构建知识体系。课堂讲授的内容不仅仅是具体的知识,还包括学科的知识体系、思维方式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听课时,不要单纯听老师说了哪些知识(这些都是可以通过课后的复习来解决的),而是要去理解课程的体系安排,以及老师讲授知识的逻辑顺序,在课后推荐找老师拷一下课件,这是很好的帮助你回顾课堂的材料。


其次,帮助突破重难点。我们知道,每个法学学科都有一些属于自己的难点知识,例如民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刑法中的共犯理论,民事诉讼法中诉的理论等等,这些内容如果初学者仅靠看书,可能就难以准确理解,或者在理解上可能出现偏差,而越优秀的老师,越善于通过课堂讲授来帮助学生突破重难点。这就要求我们在课前要做好预习,最好是把教材相关的章节提前阅读一下,把不懂的地方圈出来,并结合老师的课堂讲授去理解。如果不预习,而是在课堂上才第一次接触知识,往往难以形成相应的“前理解”,从而影响听课的效果。同时,在听课时也不光要记老师的讲授,也要记住老师所举的例子,这些例子是帮助理解的关键。


最后,教师个人观点、个人看法的直接表达。尽管书籍也是个人观点的一种表达形式,但书面语和口语有所不同,在课堂上,教师往往能够比在写作时受到更少的制约,能够以一种更加自由、更加直接的方式展现个人的思考和魅力,因此,优秀的老师往往不会照本宣科,而是会结合课堂的情境,时不时地穿插着一些临场发挥,这是课堂的最大魅力所在。因此,越是学术精湛的老师,他的课往往越值得听。


在听课的过程中,做笔记是很重要的。这里我更推荐大家去做电子笔记,也即带着电脑去上课,在听课时将笔记记录在Word文档上,这样更有利于查找和修改,也方便保存,在听课前将老师课件中的重要内容复制到笔记上,然后结合老师讲授内容补充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在期末的时候,将笔记打印出来背诵,届时看着厚厚的笔记,想必是很有成就感的。



二、学会有选择地阅读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法学阅读。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我们谈的主要还是专业阅读。对大部分人来说,读书是兴趣,如果不是专门地进行学术训练,我觉得是否读书,读什么书,纯粹是个人的自由,读书说白了是一场邂逅,你喜欢某一本书,是因为它有吸引你的地方,你读某本书到一半发现读不下去,也只是因为你和它无缘,抛下不读也没有什么值得自责的地方,所以就读书而言,兴趣是要摆在第一位的。但是专业阅读和单纯凭借兴趣的阅读相比还是有一些不同,因为你的目标是以高效的方式,获取准确的知识,虽然兴趣很重要,但读什么、怎么读还是需要关注。对于本科生而言,主要的学习目标是了解各二级学科的理论框架和主要法律规定,能够处理简单的案件,故在我看来,除了学校指定的教材及考试(比如法考和考研)用的参考书目之外,每个学科再精读一到两本教科书也就足够了,原则上没有泛读的需要。


那么,如何判断一本书是否值得阅读呢?这里有几种方式, 一是寻找书单,二是向任课老师询问,三是搜索作者信息,四是通过导读和书评。这里更直接有效的是前两种方式,目前不少知名学者都有在网上发自己的推荐书单,例如朱庆育老师的民法书单、劳东燕老师的刑法书单等等,青苗公众号往期也整理了一些书单,这些都可以作为参考。


接下来谈谈读书和读论文。我们知道,除了法律条文,法科生需要阅读的文献还包括教科书、专著、论文和案例。这里重点谈教科书、专著和论文之间的关系,三者都是法学知识的载体,但从论文到教科书其实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我拿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举个例子,这本书大家都熟悉,书中具有作者浓厚的个人色彩(每个学科都有几本这样的教科书,例如朱庆育教授的《民法总论》、韩世远教授的《合同法总论》,张卫平教授的《民事诉讼法学》等,这些教科书往往是最值得读的),但如果你比较细心,就会发现,书中很多内容,其实就是对张明楷教授已经发表的论文的缩写,而这些论文中的论述,在张明楷教授的各类专著中也能找到。例如,张明楷教授曾在《清华法学》2012年第1期发表了《论偶然防卫》一文,这篇论文的主体部分被收入了《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一书中,而《刑法学》中关于偶然防卫的观点,则基本源自该文的缩写。不难看出,教科书呈现的,是相对成熟和稳定的知识,但限于篇幅,往往只能点到为止;而论文展现的则是一种前沿性的知识,内容更加具体,论述亦最为详尽,但缺点是仅仅能展现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思考,其稳定性,即作者思考的谨慎程度和学界的接受度,是要打折扣的(也即,能进入教科书的论述大多是经过反复斟酌、讨论);而专著则是介于论文和教科书之间的形态,它往往是多篇论文的汇集,比教科书更具深度,比单独的论文要更具体系,如果想系统学习某一学者的理论观点,或者想对某个领域有所了解,阅读专著,尤其是由博士论文整理而成的专著往往会有所收获。



相对于论文,我还是推荐本科生从优秀的教科书开始阅读,因为现在知网上的论文无边无际,如果没有受过专门的学术检索训练,很可能迷失在知识的海洋里,而且现在论文粗制滥造的太多,很多是为了追求学术“GDP”的产物,这种论文读多了,往往自己的思维也会被“污染”,鉴赏力在我看来是很重要的,如果一上来就读最好的作品,今后接触到那些粗制滥造的文章,会有一种生理性的反感,所谓的取其上得其中,就是这个道理。但对于研究生,尤其是有读博意愿的研究生而言,读论文几乎就是“日课”,因为只有读多了,才会慢慢了解如何写,这个我摆在后面的写作部分谈。这里仅介绍一个问题,如何判断一篇论文是否值得读?我简要提几个标准,供大家参考:


1.看论文发表的期刊,在20种CLSCI期刊,尤其是俗称“三大刊”的《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上发表的论文,都有着基本的质量保证,其他的CSSCI期刊论文也可以参照,其余的论文原则上没有太多参考价值,尤其是硕士论文。顺便一提,千万不要让硕士论文或者“野鸡刊物”如《法制博览》在你的论文脚注中出现,否则导师会很抓狂!


2.看论文的被引证数,引证数表达了这篇文章被同行的认可程度,在中国知网搜索某一关键词时,可以顺手点一下按引证数排序,这样你就会发现和这个关键词相关的高被引文献。当然,有的文章被引次数高是因为发表早,有可能这些论文早已被写入教科书或专著,如果某一篇五年发表内的论文有数十乃至上百的引证数,就说明这篇论文是值得你重点关注的。


3.看论文的作者,各个法学二级学科都有若干知名学者,一般来说,出名的学者,其作品的基本质量都是值得保证的,这些人中有大佬,也有青年学者,在我看来二者都需重点关注,不能只看大佬的文章而不看青年学者的文章,至于如何判断某一作者是否出名,则需要对本学科的学术格局有一定了解,如果拿不准,直接请教老师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觉得文献看不懂,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你的知识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其实就跟拼拼图一样,一本书就是一块拼图,单独一块拼图是看不出啥的,拼多了,图画才会出来,当然东拼一块西拼一块也不行,更不能因为拼不出来而不去拼。遇到不懂的问题,我觉得可以先跳过去,或者先标出来,等到上了更多课,读了更多的书,再回头来看,也许你就能有新的发现,经典原本就是常读常新的。




三、努力尝试写作


对于法律人而言,不论是从事学术研究还是实务工作,写作都是必须攻克的一关,因为你从事何种法律工作,无非只是影响你究竟需要写论文、判决书、还是辩护词。关于怎么练习写作,我也只能算是入门中,网上有太多有价值的文章,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找找。这里仅提几点我个人的体会:


第一,写作是一个模仿的过程。我们在平时读书、读论文时,就应当留意作者是如何安排文章结构、如何用词、如何论证的。例如,张明楷教授在写论文时喜欢用“如所周知”“XXX存在疑问”这类表述,在论证时则喜欢通过举一些极端的案例,来比较不同学说的解释结论,如果得出了荒谬的结论,则反映出该学说的缺陷,这些都是细节问题,但如果多借鉴,则慢慢就能够学会如何遣词造句。当然,模仿的对象很重要,我个人更喜欢那些文风大气、平正的作者,例如王泽鉴教授、陈兴良教授。


第二,写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想要一上来就写出数万字的学术论文,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可能并不现实,所以完全可以从篇幅较短的书评、案例分析入手练习写作,逐渐尝试写1万字左右的小论文,乃至大论文。当然,这里的书评和案例分析在写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写作规范,例如源自德国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法就是一种很好的案例分析训练格式。


第三,写作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据说陈兴良教授曾鼓励北大的研究生“每天写5000字”,我们即使无法做到5000字的程度,每天写1000-2000字也算是一种很好的练习。当然除了“输出”之外,“输入”也很重要,平时要养成整理读书笔记的好习惯,尤其是要尽量用符合学术规范的方式整理笔记(即按照标准的引注格式注明出处),这样时间一长,自己的“知识库”就建立起来了。当然,对于资料的运用决定研究的下限,所以外语对于想要从事学术研究的同学而言十分重要,必须尽早学,至于学习哪门外语,要看你自身职业规划和所学的专业,例如对于民法、刑法而言,德语或日语要比英语更加重要,但对于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而言,还是英语更加重要。顺便一提,即使没有从事学术研究的打算,英语也是必须学好的,现在“红圈所”在招聘时几乎都将法律英语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考试

是每个人都必须迈过的一道坎


最后说说考试。很多同学,尤其是在本科时就对理论研究抱有浓厚兴趣的同学对于考试往往采取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我也曾经认为,既然考试都是考那些无聊的知识,还不如平时多读点书,渐渐地对绩点也不敏感了。但这其实是不对的,因为考试是每个人都必须迈过的一道坎,虽然没有必要纠缠着它不放,但如果你无法顺利迈过它,就无法到达你理想中的彼岸,或是要付出更多不必要的成本。因此,如果你想要继续保持那种探寻知识的奇妙状态,对于考试就必须抱起一百二十分的重视,这并不是要你把大学的时间都花在准备考试上,而是说在备考时,必须按考试自身的逻辑展开复习。也即,考试就是考试,你需要做的只是通过它,不要给它施加过多的意义。


一些同学在准备法考和考研时,不去认真围绕着教材复习、背诵,而是读很多书和论文,美其名曰“扩展知识面”,这就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客观来说,这些书对复习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只读一遍书,显然是无法记住其中的内容,反而大大占用了复习时间,如果一昧追求广度,最后的结果就是读了很多书,但一本也记不住,答题时还是脑袋空空。实际上,对于大学的期末考试甚至考研,并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识储备,仅仅需要把教材背熟,同时熟悉考题的风格,应试的方式,就可以取得相对不错的成绩。这是我作为过来人,最想提醒大家的一点。


关于期末考试,很多同学可能会有疑惑:期末考试不是考前突击一下就能过了吗,为何也需要重视?这里我是从取得推免资格的重要性的角度谈的。众所周知,考研和推免的最大不同在于,考研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如果失利,就只能选择二战或者调剂,推免只要时间不冲突,可以选择多所院校,这就意味着,推免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因失利而造成的无书可读的风险,而期末考试成绩,恰恰是取得推免资格的关键。还是刚才说的那句话,我并不是鼓励大家不计一切,甚至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去追求绩点,而是说,既然大学的期末考试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只要你认真完成平时作业,考试前努力背书,往往就可以取得相对不错的成绩,进而争得推免资格,那么因为所谓的“专心学术”而放弃认真备考,其实是一种很不划算的做法。多年前一位我很尊敬的老师曾说:“你觉得考试缺乏技术含量,但你连这么一件缺乏技术含量的事情都无法抓住门道,如何表现出你的聪明呢?”这其实是很精辟的,遗憾的是当年的我没有领会老师的意思。


今天的交流到此就接近尾声了。最后我想说的是,不论你选择怎样的法律职业,你如果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保持主动是永远最关键的。图书馆有很丰富的藏书,也有很多富有知识和热情的老师,更何况,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只要你有心,你可以很轻易地了解到各种信息。但是大多数同学从来不去主动找书看,不去主动找老师交流,不去主动思考自己需要了解哪些东西,而是盲目随大流,不去思考任何课堂之外的东西,将来进入社会,才感觉自己在大学没有多少收获,不得不重新学习。当然我必须承认,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很多个人能力之外的因素。但尽管如此,扎实的专业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圆润的为人处世,是一个法律人成功的根本之道,而学术兴趣的具备,能够使一名普通法科生进入研究生阶段时比其他人走得稳,走入实务工作时比其他人看得高。希望各位师弟师妹们都能成为一名懂得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实践的法律人。谢谢大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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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冬眠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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