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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投老总,热衷“投资”自家人

2018-03-2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党纪面前所有党员一律平等,并不存在不受纪律约束、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在杭州市富阳区,就有这样一名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只把自己当作“生意人”,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


他就是杭州市富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建福。


2017年12月,孙建福因犯受贿罪,被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孙建福接受法庭审判



他的“前半生”,曾是一段 39 32468 39 12682 0 0 2700 0 0:00:12 0:00:04 0:00:08 2700励志故事
 


翻开孙建福的档案,一段优秀的工作履历赫然在目:1981年10月,年仅17岁的孙建福应征入伍,并在部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2年,通过县人武部专武干部招考进入环山乡政府工作。因工作努力,成绩突出,2001年3月被提拔为环山乡乡长,2003年8月担任乡党委书记。短短12年时间,孙建福就由一名普通专武干部成长为乡党委书记,这在基层并不多见,也足以证明他工作的勤奋努力。


早年的孙建福,不仅在同事群众当中口碑良好,甚至还传有一段“廉政佳话”。2008年,富阳特种纸厂因陷入资金困境,在时任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孙建福的多方协调下,企业起死回生。而当企业负责人送上8.8万元的感谢费时,他认为,帮助辖区企业解决困难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及时果断地予以退还。


从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孙建福的前半生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励志故事。


思想蜕化终致底线失守
 


然而,职务的升迁并没有让孙建福加深对权力与责任的理解,反而使他的思想出现了蜕化。


2010年,孙建福调任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后,多年不联系的原同事方某主动上门拜访。原来,经营工程打桩业务的方某对几处房产打桩工程觊觎已久,便找到孙建福帮忙介绍业务。孙建福知道这忙不可能白帮,马上给某房产公司老总打了招呼,让方某顺利地承接了三个楼盘的打桩工程。果不其然,为表示感谢,方某很快就送来了10万元现金作为“报酬”。为了让孙建福日后给自己介绍更多业务,方某先后送给孙建福及其妻子好处费25万元。


2011年9月,孙建福担任富阳区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第二年转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于该集团承载着大量的政府性工程项目和流转资金,这个阶段,找孙建福的人无疑更多了。


2014年,城投集团为建设富阳城市内环快速路征用了相关地块,征地补偿款达上亿元,由城投集团支付。这其中就有孙建福的一位朋友钱某公司的土地,钱某为了早日拿到该笔资金,到孙建福的办公室送上了10万元现金。而此时的孙建福对于钱的认识,只有“大”和“小”的差别,完全忘了“公”与“私”的区别。孙建福在收到钱某的10万元现金后,立即指示公司财务尽快拨付补偿款。



方某公司的总经理周某、副总经理孙某都孙建福相熟,分别在2012年、2013年找其帮忙为两家银行拉存款,孙建福不经任何程序就叫财务在这两家银行开户,分别存入4000万元和1.3亿元的公款。事后,孙建福收取两人的好处费共计8万元。


孙建福接受法庭审判



病态家风下的“家族式腐败”
 


除了自己受贿,孙建福还伙同妻子、舅子、妻妹等亲属合谋“做生意”,自己暗中当好幕后“董事长”,上演了一出出“夫妻共上阵、亲属来加盟”的敛财闹剧。


2011年,孙建福到城投集团任职,他频繁利用其工作资源和职务影响进行营利活动。其营利行为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自己不出面,让妻子、舅子、妻妹或朋友来做门面,自己当幕后“董事长”。二是从来不会亏。只要其参与合伙经营的,一投一个准,百分之百能获利。三是抓大不放小。不管小项目大工程,只要他力所能及,兼容并包、一概吃进。


2011年8月,孙建福以其妻子名义出资50万元,与鹿山街道一名村干部和某建材公司总经理合伙做泵车租赁业务,至2015年,孙建福累计获利数十万元。2011年10月,当孙建福得知钱某公司要在自己辖区内建设码头时,主动找到钱某,提出要以其妻子妹妹的名义投资10万元。2015年8月,孙建福得知朋友徐洪玉要开办驾校,提出投资100万元入股10%。为了避嫌,孙建福这次借用了妻子哥哥的名义。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间,孙建福共收受11人16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11.95万元,而其中不少是通过妻子收受的。孙建福的违规经商,也基本上是由妻子找身边人代理的。


思想空虚,自然不堪一击
 


然而,孙建福的苦心孤诣并没有藏住自己的腐败事实。


2016年至2017年,富阳区纪委、监委对孙建福有关房产和家庭收入等问题进行谈话函询。此时已感不妙的孙建福,一方面在区纪委、监委谈话时矢口隐瞒自己的房产和真实的家庭收入情况。另一方面,立马授意妻子两次出售其收受的礼卡17万元,并将收受的13箱茅台酒转移至亲戚处藏匿。


2017年6月,在富阳区纪委监委调查期间,他还先后和多名行贿人联系统一口径,并陆续退还了几十万元的受贿款,企图掩盖收受钱款的事实。2017年8月,富阳区监委对孙建福依法采取监察留置措施。


后据调查,2011年至2016年间,孙建福利用富阳区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111万余元。2017年12月,孙建福因犯受贿罪,被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面对大量的建设工程和大笔的资金,如何守住底线,当好一名清廉无私的国有企业“守门人”,是对每一位国企领导人员的现实考验。孙建福在参加工作初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也曾经拒绝或退还以感谢为名的财物。但近6年来,他理想信念动摇,自甘堕落,经常不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思想逐渐空虚,外毒入侵之时,自然不堪一击。思想上的蜕化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久而久之,必然导致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来源: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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