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为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受益群体,帮助新市民等灵活就业群体解决家庭基本居住问题,根据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试点对象
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比如:
⑴个体工商户 ⑵快递外卖人员
⑶家政服务人员 ⑷网约车驾驶员
⑸建筑装修人员 ⑹律师
⑺网络主播 ⑻零工劳动者
⑼其他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
特别提醒: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仍应按现行单位在职职工相关政策,由所在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
方式一
灵活就业人员登录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重庆公积金”,即可实现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掌上办、指尖办,办理流程如下:
方式二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办事处,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临柜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业务。目前,受托银行包括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商行和重庆三峡银行10家商业银行。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业务,均面向个人办理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任何中介机构通过收取手续费方式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均属违规行为,将影响缴存人贷款权益、个人信用等。
缴存使用产品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一缴存使用产品进行缴存。
01
按月缴存2021-A产品
缴存人按月等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3500元,每月缴存一次,最低缴存期数不少于24个月。连续缴存24个月(含)以上,月缴存金额达到3500元,最高可获得40万元贷款。该产品适合收入较为稳定的缴存人。
02
一次性缴存2021-A产品
缴存人一次性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43750元,缴存资金留存期限为24个月。一次性缴存金额达43750元,缴存期满24个月,最高可获得40万元贷款。该产品适合有一定存款积蓄,有较为明确购房预期的缴存人。
03
自由缴存2021-A产品
缴存人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次数不限,每月可缴存多次,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单笔缴存金额和每月累计缴存金额不超过76200元。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获得贷款资格。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以内的,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贷款;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24个月(含)以内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贷款;连续缴存24个月以上的,最高可获得40万元贷款。该产品贷款金额相对较低,但缴存使用灵活,适合无明确购房计划、需灵活取用的缴存人。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重庆公积金”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中的“额度试算”功能,对以上三种产品的具体可贷额度、缴存时长、缴存金额进行试算。
缴款方式
缴存人可根据产品约定,使用上述任意一家受托银行的I类借记卡,选择银行代扣或主动缴款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款。
贷款规定
贷款条件
按约定缴存:缴存人按缴存使用产品约定履行缴存义务;
购买首套住房: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城镇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属于家庭(本人及配偶)首套住房;
其他贷款规定:符合重庆市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灵活就业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本人及配偶)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
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夫妻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
贷款利率:五年(含)以下贷款年利率2.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3.25%;
贷款期限:1-30年;
首付比例:最低两成起;
还款规定:提前还款无次数限制、无违约手续费;
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满足购房贷款需求的,缴存人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即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同步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同时须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定)。
贷款还款对比表
*按商业性住房贷款年利率4.45%,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贷款30年计算
优惠政策
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1年定期利率计息,目前1年定期利率为1.5%。
②规定标准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法扣除。
③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以获得缴存补贴。
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www.cqgjj.cn)、“重庆公积金”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023-12329热线等渠道了解,或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办事处,各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临柜咨询办理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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