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罚款1.26亿元!看湖北环保上半年如何“铁腕”治污

  7月31日下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情况。2018年上半年,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共立案2134件,已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527件,罚款金额约1.26亿元。环境行政处罚立案数排名前三位的市州是:黄冈、襄阳、武汉。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520件。其中,案件总数增长24%。

  湖北省在推进水源地保护、秸秆露天禁烧等环境问题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51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整治

  2017年,我省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面整治到位。2018年3月,全省各地已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清理排查,建立了83个环境问题的清单,截至7月底,全省各地已整治完成各类环境问题51个,剩余32个,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夏季我省未发生因秸秆露天焚烧引起的重污染天气

  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1起,等级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与2017年同期(11起)持平,11起事件均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伤亡。今年夏季我省没有发生一起因为秸秆露天焚烧而引起的重污染天气。

  环境压力和公众的期待,需要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此,我省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守护青山绿水。

对黄石等4个市州开展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2018年4月14日-5月6日,我省对黄石、十堰、咸宁、恩施等4个市(州)开展了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四个地方的环保部门针对督察发现的环境问题,共实施行政处罚269家次,处罚金额1875.79万元,责令限期整改644家次,责令停产整改250家次,查封扣押85家次,取缔关闭162家次,立案侦查34件,实施行政拘留15人,刑事拘留9人,约谈272人,追责问责24人。

  7月中下旬开始,我省正在组织对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冈、孝感、随州等7市开展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省级环保部门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省环保厅直接查处了湖北华尔靓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仙桃市中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等一批违法排污企业的环境问题。其中对湖北华尔靓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案实施了双罚,对涉案企业处罚220万元,对个人处罚10万元。对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篡改监测数据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00万元,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送达涉案企业。公安机关已对2名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采取新的执法方式即开展省级驻点执法

  省环保厅于7月20日起,对青山区实施省级驻点执法。通过开展驻点执法,全面查清青山区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对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以严厉的环境执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目前对武汉市青山区的驻点执法已经结束,已发现该地区钢铁、石化行业环境问题83个,已经立案55件,其余问题正在有序办理中。

  广大市民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情情况,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69。一旦发现以上问题,环保部门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8年下半年,省环保厅将以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严格执法不松劲,精准打击不减弱,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记者:郭妍捷

通讯员:方芳、孙朝

编辑:韩安然

来源: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热文推荐

2018年第二批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完成进驻

到2018年底 湖北省全面整治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湖北省环保厅通报全省2018年1-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情况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