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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经5名专家论证才能施工

  10月2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已出台《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工程前期保障、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细则定义,开挖深3米及以上基坑(槽),或搭建高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以及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等工程,都属于危大工程。如果工程难度进一步提高,则称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危大工程是伤亡事故的多发、高发部位,我省在历次检查中,危大工程没有施工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是较多见的隐患。对此,细则强调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详细制定工程计划、施工方法、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方案进行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数量不少于5人,论证通过方可施工。

  细则还规定,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及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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