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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湖北多个职能部门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及咨询


假冒烟酒、伪劣建材如何鉴别?消费纠纷如何维权……3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武汉中商广场举行湖北省201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职能部门,省消委秘书处、公益律师团、保险行业协会现场坐阵,针对虚假宣传、伪劣商品、支付安全、霸王条款等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及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还以视频短片形式展播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消费维权人物。

购买预付卡尽量避免大额消费

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活动现场,不少市民拿着各种商家的消费预付卡前来咨询。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日常受理投诉的情况看,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投诉非常多,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汽车养护等服务行业普遍采用办理预付式会员卡的消费模式,随之而来的预付卡金额使用不畅、卡内余额难退还、预付卡“霸王条款”、商家关门跑路等问题投诉不断。


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各类预付费式消费票证时,首先应注重商家信誉,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推出的服务,要慎重选择。其次,消费者要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对于大额的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选择。在消费前,消费者更要对店家的经营状况、口碑等情况进行了解,从一开始就主动规避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如果遭遇纠纷,消费者也应当尽快在相关互联网平台投诉反馈,并及时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

网络消费注意留存购物凭证

“年轻人消费全依仗网络,随之而来的网络消费投诉也在迅猛增加”。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网络消费时一要看清楚商品信息及技术参数再下单,充分了解商家优惠政策,如预售商品是否支持无理由退货,不盲目抢购打折低价商品。二要留存购物凭证,包括发票、订单信息、聊天记录、网页截图等,以便维权举证。三要先验货后签收,建议收货时当场查验,确认商品完好且与宣传信息相一致后再签收。当网购发生纠纷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可先通过网购平台维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拨打卖家所在地或网购平台所在地的12315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维权。

为提高“3·15”纪念活动实效,活动在中商广场门前设立主会场的同时,还在银泰百货门前设立了汽车消费分会场,在水果湖步行街设立了家电消费分会场,为消费者讲解汽车和家电消费常识。


记者:刘曲

编辑:胡芳华

通讯员:罗申华 李斌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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