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解读:《湖北省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主体架构已经确立,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党中央、国务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受到科研机构和人员的普遍欢迎。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政策效果。有些单位、地方在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和人才评价改革等方面,仍然按照老办法来操作,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才流动等方面还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政策尚未完全落地。为此,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尊重规律,尊重科研人员,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抓紧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增添动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推进创新强省建设,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省科技厅组织工作专班,结合湖北工作实际,起草了《湖北省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力求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更彻底地放权,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二、起草思路


起草过程中,围绕政策的落地落实,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紧贴国家部署,落实要求。遵照国家关于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下放政策落实部署,增强抓好文件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我省实际,切实解决好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分工。对标国家政策落实条款,将政策举措细化到点,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各市州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进行相关政策自查清理和修订完善,落实任务分工。


三是抓实政策要点,强化监督。充分考虑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到精准施策。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对所属科研机构落实政策的指导督促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内容逐条进行完善细化。


一是制定政策落实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和市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策,制定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对现行科研项目、科研资金、科研人员及因公临时出国等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清理、修订完善。


二是重点政策落实。主要措施包括推动预算调剂和仪器采购管理权、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过程管理权的落实,以及推动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管理政策、科技成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程序、项目经费细化管理制度、科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三是保障措施。主要强调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全面自查,认真梳理,明确责任,开展督促检查,做好政策的解读、专题培训和推广,加强政策的监测与监督,建立年度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文件


热文推荐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意见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7号)

· 解读《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