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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非法校园贷 湖北启动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活动

拒绝非法校园贷 护航青春助成长

2019年湖北省暨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推进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是贯彻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系列论述的基本要求,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校园领域金融风险攻坚行动的根本举措。


2017年6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校园网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已从事校园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驻校园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大学生消费实际,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形成对非法校园网贷的“挤出效应”。


近年来,“非法校园贷”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之势,新增案件逐年减少,存量案件逐年消化,广大学生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但“非法校园贷”却并未因此绝迹,而是穿上马甲,时有上演。


随着开学季的到来,一些不法分子又试图以非法贷款产品诱骗学生。为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和武汉市政府联合主办2019年湖北省暨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从而遏制“非法校园贷”的发展势头,维护治理“非法校园贷”的有效成果,进一步引导大学生远离“非法校园贷”。


倡 议 书

亲爱的同学:


你是否见过这样的广告?“学生证我有,贷款拿到手”“网上借贷一分钟,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面对这样诱人的广告,你是否怦然心动?但是,你真的了解“非法校园贷”吗?


一些不法借贷平台打着金融创新、服务学生的幌子,将目光锁定在校大学生群体,诱导很多同学过度消费,故意导致贷款逾期,最终陷入“高利贷”“套路贷”的陷阱,严重影响了同学们的正常学业,让一些家庭背负上沉重的债务,甚至发生了“暴力催收”的悲剧,曾经那张“再见了,再也不会接到他们的威胁电话了”的纸条依然深深刺痛着我们,这些都不得不引起同学们的警醒和反思。随着教育、治理、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加大,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非法校园贷”问题也得到基本遏制。然而,少部分不法借贷平台和人员为了逃避监管,改头换面或采取虚假宣传,继续诱导在校学生借贷,严重侵害了学生合法权益、危害了校园安全稳定。为坚决防止各类改头换面的“套路贷”给我们的身心带来危害,我作为高校学生代表,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辨是非,做明智理性的大学生


“非法校园贷”无论花样如何变化、手法如何翻新,本质都是对大学生的不法金融侵害;“培训贷”刷单贷”“创业贷”,不管形式如何包装,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从我们身上获取非法利益;“分期偿还”“低利息”甚至“零利息”等宣传口号无论如何诱人,都是为了吸引同学们在这些非法平台上借贷。同学们要认清形形色色“非法校园贷”虚假面容,始终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认清“非法校园贷”的隐蔽性,欺骗性、误导性,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理性消费,做勤俭朴素的大学生


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理念。建构科学的大学目标、培养学习兴趣、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习惯。坚持以学业为重,在生活上不攀比、不盲从,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拒绝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以优异成绩回报父母、社会和国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弘扬正气,做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我们要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正能量,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留心关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三微一端”等有关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坚决做到不参与非法借贷;不充当非法借贷平台的宣传代理,不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不使用个人信息为他人借贷提供便利;不借用他人身份信息为自己进行借贷。在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要做好宣传工作,形成相互提醒、监督、劝诫,共同坚决抵制“非法校园贷”的良好氛围,共建清朗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的成长与祖国的发展民族的复兴同频共振。请大家珍惜青春韶华,坚决抵制“非法校园贷”,用智慧和勤奋,书写时代新人的精彩华章。


我们的青春,不碰“非法校园贷”!


   武汉工商学院大一新生


纵深掘进 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最突出、最显著的重大风险,打击和处置“非法校园贷”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北打击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的工作实际,对照中央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动金融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将聚焦“非法校园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重点防范回租贷、培训贷、求职贷等“非法校园贷”变异风险,依法打击处置一批危害大、影响广的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团伙,移交一批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保护伞线索。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8月印发《湖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方案》,聚集“非法校园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高位谋划,纵深掘进,依法打击一批危害大、影响广的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团伙,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常态长效机制。


从今年3月初至5月底,根据《关于印发<全省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防金指办[2019]3号)精神,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包括“非法校园贷”在内的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各领域内金融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和风险评估,督促和指导各地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和化解。


同时,在2019年度高校招生之前,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把开展防范校园金融风险的关口前移,让大学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同时,也收到统一制作的《防范校园金融风险》宣传册。7月15日,由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向在鄂各普通高等学校下发通知,并提供统一制作的《防范校园金融风险》宣传册电子版,要求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修改印制纸质版宣传册,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2019级新生。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非法校园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对发现的“非法校园贷”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向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移交。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移交的线索进行梳理后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扫黑办等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保持“四个态势”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湖北银保监局


湖北银保监局高度重视“非法校园贷”问题,把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工作任务,坚持“开正门、斩黑手”,一手抓防范处置,一手抓正规金融派驻,始终保持“四个态势”,推进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的联动机制。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先后印发了《关于湖北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校园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送金融知识进校园”主办银行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引领银行业实施“校园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工程”,并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四个一”的系列活动。


始终维持强大的宣传声势,着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的良好氛围。连续3年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制作了3部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宣传片,累计在各高校播放228场次;组织印制《大学生金融知识手册》和案例汇编360万份,确保在校大学生人手一份。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了“校园金融知识百人宣讲团”,现场参加的学生超过30万人次。


始终紧跟金融需求的最新趋势,全面提升校园普惠金融的满足度。建立“送金融知识进校园”主办银行制度,引领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校园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348个,实现129所高校网格化工作站全覆盖。


始终紧盯网贷风险的严峻形势,有力遏制了“非法校园贷”的高发势头。湖北银保监局和省金融办牵头成立网贷整治工作专班,制定网贷整治制度汇编,建立网贷风险非现场统计报表体系,开展网络借贷合规检查。“非法校园贷”高发势头基本遏制、存量风险有效化解,涉及金额、人数显著降低,相关社会矛盾明显下降。


湖北银保监局将进一步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银校合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正规金融服务主动供给,发挥校园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工作站功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功能成熟的工作站,纳入网点设立规划,及时升级为校园自助银行、社区银行或支行级营业网点,真正实现网格化工作站从“量的覆盖”到“质的提升”。


二是积极创新校园金融产品运行模式。按照“小额、方便、快捷、高效”原则,探索建立动态、持续、完善的校园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体系。再造校园信贷产品流程,取消或降低对大学生所在学校的资质要求,开发一批健康校园金融产品。


三是全面加强校园信贷服务供给。大力探索建立省内大学生信贷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校园金融服务产品推广力度。力争按照每个学生消费贷款5000元左右标准,向全省大学生投放80亿元至100亿元消费信贷的工作目标,以强有力的正规金融供给驱逐不良网贷毒瘤。


压实高校主体责任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认真贯彻全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统一部署,密切协同有关单位,压紧压实高校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非法校园贷”问题。今年以来,全省高校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非法校园贷”事件,存量“非法校园贷”基本得到化解,因“非法校园贷”产生的社会矛盾明显下降,大学生金融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强化底线意识 狠抓责任落实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节点查与随时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省普通高校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指导高校加强学生社会信用教育和金融安全教育,提高在校师生风险防范意识。


在全省教育领域开展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了非法集资和“非法校园贷”工作台账,督促和指导各地、各学校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和化解。


落实领导责任,拧紧责任链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肃问责,切实把学校防范“非法校园贷”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教育 提高防范意识

金融安全教育关口前移,把金融安全知识纳入高校对新录取学生的入学须知。同时,将金融安全教育与形势和政策课有机融合,通过案例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打通“最后一米”,切实提高学生辨别能力,明确法律底线、强化防范意识。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做到心理隐患“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过度消费、盲目举债。对陷入“非法校园贷”陷阱的学生,积极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充分发挥湖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的作用,通过新媒体平台,搜集整理“非法校园贷”新动向新变化,及时发布安全提醒。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前部署所有县、市、区和所有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覆盖。


强化制度建设 夯实安全壁垒

4月份,印发《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制定平安校园“七防工程”高校30条和中小学30条,纳入对市州和高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秋季开学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包括“非法校园贷”违法广告在内的问题。


6月份,出台《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学校大门等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表明党和政府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决心。


紧扣学生、教师、校园三要素,按照“1+N”的模式运行,指导高校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处置案(事)件,协调正规金融机构进校开展学生贷款服务。


加强源头治理 积极化解矛盾隐患

省公安厅


近3年来,通过持续开展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行动,“非法校园贷”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之势,新增案件逐年减少,存量案件逐年消化,广大学生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秋季开学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案件7起,襄阳、宜昌、荆州涉“非法校园贷”警情“零接报”,较好地维护了高校教育秩序和社会金融秩序,但其并没有绝迹,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全省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做好“非法校园贷”防范和处置工作。


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校园贷问题根源在社会,传播在网上,活动在校内,涉及贷款公司、网络平台、校园代理和借款学生等多个群体,需要综合发挥综治、维稳、教育、学校、金融、网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整体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性机制。一是组织民警到高校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警示教育活动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风险防范和鉴别能力,远离高利贷陷阱。二是加强指导重点学生管理和校园安全防控,指导高校定期排查掌握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对异常消费的要及时通报家长配合管理,必要时通过公安机关介入。三是指导学校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巡逻,及时清除“非法校园贷”广告“牛皮癣”,加强门卫值守,盘查驱离外来可疑人员,坚决杜绝入校追债行为,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四是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贷款公司特别是网络公司的清理、教育、监管,禁止、取缔违规放贷的非法行为。五是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进驻占领校园主阵地。


进一步积极化解矛盾隐患。会同高校排查掌握涉大学生失联躲债、遭遇非法追债等不稳定因素和嫌情线索,会同有关部门逐一化解处置,坚决制止违法追债行为。第一时间查找失联学生下落,协调家属教育安抚,尽快解决债务纠纷,避免矛盾转化升级,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鄂公通〔2019〕49号)文件的要求,深入排查涉校园贷违法活动情况线索,指导属地公、检、法坚决从严从快打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涉嫌强迫交易、诈骗、非法拘禁、暴力追债、寻衅滋事、强迫拍摄等涉校园贷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办理进展,做到100%办结。


线上线下结合 切断“非法校园贷”传播途径

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要求,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深入排查清理各类“非法校园贷”广告,切断“非法校园贷”传播途径,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制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4月至11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将清理整顿“非法校园贷”等金融投资类广告纳入全省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加强集中整治。


充分发挥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系会议长效机制作用,8月13日省市场监管局主持召开了2019年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会上同湖北银保监局等部门就加大对“非法校园贷”等投融资广告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充分发挥省广告监测中心的监测职能,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大众媒体发布金融类广告的重点监测,每月定期编发《监测报告》,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非法校园贷”广告的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涉嫌非法金融广告线索和隐患,做到早处理、早解决,防止风险扩大。督促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与高校密切配合,每年开展广告集中清查活动,清除校园内、校园周边涉“非法校园贷”小广告。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按照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的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加大对校园网贷业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开展网贷机构的排查和处置工作,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的网贷机构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网贷机构,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


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犯罪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认定已经构成非法金融活动的网贷机构,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同时继续大力推进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的广告监测力度,严查广告违法案件,适时公布一批查处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建立长效机制 严把互联网“入口”

省通信管理局


近年以来,省通信管理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全省通信行业开展打击和处置P2P、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工作,逐步建立打击长效机制,为我省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技术优势 强力支撑违规金融行为处置

根据省互联网产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省通信管理局组织技术力量主动作为,做好风险管控,强化网站接入、备案的动态管理,积极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网站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多种渠道做好非法互联网金融平台尤其是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排查。


利用互联网综合管理系统等技术平台,抓取收集全省16万余家网站基本信息,利用技术手段对涉嫌开展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等违规行为的网站进行摸排、监测工作。


依托备案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网站备案信息准确性核查工作,对目前接入量较大的ISP企业网站备案信息开展定期核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企业核实整改。对核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相关渠道报送省金融监管局。目前,省通信管理局已配合相关部门关闭3个违规网站和53个“僵尸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站。


强化网站备案管理,严把互联网“入口”,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中列明的“金融”“财富管理”“支付”等16个字样,汇集多方收集涉非法集资、校园贷类关键字,整合后形成包含50余个关键词的网站备案申请审核“黑名单”,凡是网站名称包含相关关键字的网站备案申请一律退回。


做好宣传公共引导  防止引发恶性案件

为提高全省群众对非法互联网金融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全民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及校园贷工作的积极性,省通信管理局依照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宣传推广工作的函》及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利用行业端口分批向全省移动电话用户发送宣传短信,各企业累计发送短信共近20批次,合计超过3亿条。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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